情况说明:
婆婆于2005年拆迁安置一套新的住房,拥有房屋产权证(爷爷已于81年去世),姑姑一家因当时没有地方居住,所以当时就安排他们跟婆婆一起居住相互照应,但是现在他们对婆婆照顾不周,婆婆不愿意与其一起居住,请求他们搬走,他们却一直不搬,并且背着婆婆的面写了一份谁也不知道写的什么东西的协议,拿给婆婆签字按手印(婆婆不识字),基于这种情况,婆婆将房屋卖给我(当然价格只是随便填的),并由我来负责婆婆的生活起居。
现在姑姑一家以“侵犯了她的优先购买权和居住权”为由,起诉这次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请问,我姑姑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和居住权?我婆婆是否有完全的自由处置该房产
谢谢
婆婆于2005年拆迁安置一套新的住房,拥有房屋产权证(爷爷已于81年去世),姑姑一家因当时没有地方居住,所以当时就安排他们跟婆婆一起居住相互照应,但是现在他们对婆婆照顾不周,婆婆不愿意与其一起居住,请求他们搬走,他们却一直不搬,并且背着婆婆的面写了一份谁也不知道写的什么东西的协议,拿给婆婆签字按手印(婆婆不识字),基于这种情况,婆婆将房屋卖给我(当然价格只是随便填的),并由我来负责婆婆的生活起居。
现在姑姑一家以“侵犯了她的优先购买权和居住权”为由,起诉这次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请问,我姑姑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和居住权?我婆婆是否有完全的自由处置该房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