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吉林都市频道的《守望都市》,讲了下关于加班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平时加班---150%的加班费
周六周日---200%的加班费
节假日-----300%的加班费
例如刚过去的5.1,4月29日周日、4月30日周一(上周六调休)、5月1日周二(法定假日),目前我们得到的只有5月1日一天的加班费。
相信单位忙不能放假的同志都是连续上了三天,可是加班费直给了一天,也就是300%的那一个。其它两个200%的加班费没给。有的单位(比如建设公司安装队)每个月只休息两天,按一个月八个周末算,扣除休息的两天,其余六天都在加班,那么这个加班费,一直没有发过。
这是什么情况?
希望有明白的朋友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