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克吧 关注:77,403贴子:2,899,786
  • 26回复贴,共1

问大家一个问题 住养老院还需要子女签字吗?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今天看一个新闻讲的是失独老人 其中有对夫妻都70多了 儿子因为心脏病死了 后来他们跑过几家养老院都拒绝收他们 说是必须子女签字才行 孩子都死了


IP属地:四川1楼2012-07-06 18:56回复
    没有孩子,养老院都不收我们
    潘教授今年75岁了,他是这些失独者中年纪最大的几个人之一。他在清华大学工作了53年。如今,他仍然没有完全退休,每天弓着问号一样的后背往返于职工家属楼和办公室之间。
    当年为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潘教授和爱人34岁结婚,35岁才有孩子;而当他到了70岁高龄,需要孩子照顾的时候,孩子却因为心脏病离开了人世。
    潘教授的手机并不经常开机,儿子小宏和家里联系总是打妈妈的电话。但儿子病发的前一晚,潘教授却鬼使神差的把老伴的手机也关机了。2007年2月13日,在准备结婚的新房吃完早饭后不久,小宏给妈妈发了一条短信,说自己心脏不舒服。但等潘教授的老伴晨练回来,打开手机看到这条短信时,已经是早晨9点多钟,他们急忙赶往孩子的住所,救护车来的时候,孩子已经不行了。
    潘教授把儿子发给老伴的那条短信转发到了自己的手机里,一直带在身边。现如今,他的手机总是开着,却再也接不到儿子的电话了。
    潘教授的家陈设很简单,客厅里放着一张老两口用来吃饭的餐桌,餐桌正上方的墙壁上,悬挂着儿子的遗像。儿子过世后,老两口卖掉了那套用来给他结婚的房子,把所有儿子的物品搬回了家,放在他从前的卧室里。
    潘教授至今还保留着儿子去世那天早上吃剩下的馒头,他把那块馒头放在盘子里,用保鲜膜封装着,在保鲜膜的上面贴着一张黄色的正方形即时贴,上面写着:这是小宏2007年2月13日早晨吃剩下的最后一块馒头。
    孩子去世之后,潘教授曾经跑过好几家养老院,想给自己和老伴的晚年找个安置,但所有的养老院都将他拒之门外。按照规定,养老院接收老年人需要子女签字,但现在已经没有人可以给他们负这个责任了。
    中国网一篇评论文章指出,“独自凄凉无人问”是很适合失独者现状的一个简单描述。 计划生育政策是国策,是法律,在孤独的时候,失独者不能开口要求国家给予补助。名人、富人、官员等群体超生所上交的罚款属于“社会抚养费”,与失独者毫无关系。失独者能做的只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地渡过漫长岁月。
    2012年5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发布的《中国年200亿超生罚款去向成谜 截留挪用时有发生》中披露:每年全国有将近200亿超生罚款。以前,它属于国家秘密;现在,它还是敏感信息。这些钱需要一个合理的去处,而不是整体打包上缴国库后不知所终。如此,才能体现《计划生育法》中所规定的“社会抚养费”的真正价值,也能让失独者们老有所依。
    但显然,潘教授享受不到对等的国家补偿。
    在跟计生委领导座谈时,潘教授说:“我71岁时就来找你们谈过这个问题,你们没有解决;现在我又来谈,我不想三年后这个事情还是没解决,到那时候我可能就是一张相片了……”


    IP属地:四川3楼2012-07-06 19:04
    回复
      这是某些团体攻击计划生育的靶子
      真相是: 他们需要更多更廉价的奴隶


      4楼2012-07-06 19:05
      回复
        这就是这个失独新闻我说的那部份 我有点想不明白啊 孩子都没有了正应该进养老院 居然不要他们 还说需要子女签字 都死了难到叫他活过来签字吗 没有子女就应该不需要谁签字了吧


        IP属地:四川5楼2012-07-06 19:08
        回复
          这个新闻的真假都值得怀疑
          某些集团炮制的假新闻还少吗
          亲们尽管放心,我对于几十年后大陆的养老院还是有信心的
          多问句, 妹纸也是四川的吗,四川哪里的呢?


          6楼2012-07-06 19:23
          收起回复
            也许是真的,我去老人院实习,听说老人在老人院里用的东西(纸尿裤之类)都要子女买或者子女委托老人院买的。没有子女的由自己或者政府指定一个对自己各种事项负责的制度,具体操作不清楚。
            国内连介护保险都是一片空白,这方面可能还没有考虑到。


            8楼2012-07-06 20:08
            回复
              哎,我们还早哈,不去考虑那些,真到了动不了了,直接一了白了算了。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7-06 22:42
              回复
                这个新闻我也看了,不知道进养老院还有这么多规矩。


                IP属地:陕西10楼2012-07-06 22:49
                回复
                  我家有亲戚老人住养老院,办理时需要填写家属联系人,但即便没有家属也是可以入住的,没有规定必须子女签字。
                  当然了,有些地方或许规矩不同。还有一些地方根本就是人满为患无法接纳新的老人入住所以随便找借口了。
                  好吧,生1个2个是不保险的,建议至少生20个左右,大概能存活并出1-2个孝顺的肯送你进养老院的孩子吧。


                  11楼2012-07-06 22:51
                  收起回复
                    顺带一说我家的亲戚97岁,子女3个,其中1个已去世。还有两个1个在外地,另一个在国外。
                    当时是亲戚的表侄签字送她进养老院的,子女的电话没有留,院方表示要写可以速度联系到的家属,子女的电话可以留,但一般也就是临终会打了,平时要有什么事情是先联络就近家属的。
                    有些老人甚至联系人写的是邻居。现在子女在国外的很多的。


                    12楼2012-07-06 22:54
                    收起回复
                      哦对了,我这里还有个社区养老方案。就是假设老人没有经济来源,包括退休金。那么可以请社区帮助他送进养老院,每个月给他出钱。老人的房子在百年之后归社区所有。因为这样的老人不是没有子女就是子女不赡养,因此房产不给子女也是很合理的。谁给他养老房子给谁呗。
                      要是没有房子的老人,通常也有退休金可以支付自己入住养老院的钱。就算是孤寡老人完全无亲属无子女的也可以入住,因为电视上经常在放这些。
                      比如有个老头,年轻时老婆和两个孩子葬身火海,他带着一个孩子拉扯大,后来那孩子癌症去世,留下个孙子和老头相依为命,结果不幸的是孙子贩毒被捕后来枪决了。老头为了养孙子房子也是租的,没有亲戚没有朋友,没有社保和退休金,后来好像是低保还是什么的有个什么政策可以照顾这类老人的,让他住进了养老院。
                      这种失去子女,甚至被子女骗钱骗房的老人实在很可怜,金钱付诸东流,精神备受摧残。而且这样的社会群体并不在少数。
                      电视里放的还有对老夫妻,有没子女没看到。总之老两口经济相当不错,他们请了2个护士和4护工轮班,还有医生上门服务,上电视是想找个保姆阿姨做饭(正好是那么个找保姆的节目)。
                      相信将来社会养老制度会越来越完善和成熟。但是最保险的还是多存点钱给自己,靠人不如靠己。


                      13楼2012-07-06 23:23
                      收起回复
                        找到一个福州民政局对此类问题的答复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10102500038
                        诉求内容:
                        入住养老院需责任人与担保人签字。社区推与其子女及亲友,子女亲友(因各种原因)均不签字。老人的经济来源足以支付养老院的各项费用,但老人入住养老院的愿望无法实现。怎办?
                        回复意见:
                        你好!老年人入住养老院须三方(即养老院、入住老人、担保人或责任人或监护人)签订入住协议是目前全国各省市养老院通行做法,主要是为了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工作能够正常进行。老人随年龄的增长和健康状况的改变总是从能完全自理到部分不能自理再到完全不能自理,即从有民事行为能力到无民事行为能力。此时为保障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和正确履行入住协议,担保人或监护人就显得更为重要。老人入住养老院,如是孤寡老人,一般由社区或地方民政部门来担保或行使监护人职责;如有子女或其他法定赡养人的,由子女或其他法定赡养人来担保或行使监护人的职责。这里所说的担保人或监护人不仅要负责保证入住老人的各项养老费用,还要负责老人其它社会活动、经济往来可能发生的问题、疾病医疗、财产管理及死亡善后等。
                        建议老人可通过亲友或社区与子女沟通,作好思想工作。(福州市民政局于 2010-10-29 16:44回复)
                        


                        14楼2012-07-07 00:45
                        回复
                          看起来子女不签字的情况更麻烦。以后的人再也不会生那么多小孩了,寿命又越来越长,一两个小孩怎么可能为好几个老人养老,老了都得住养老院,人口流动性又大,子女很多不在身边,入住养老院必须子女签字的规定应该修改了。


                          15楼2012-07-07 00:51
                          收起回复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最悲痛的,可怜的孩子。。。。。。。。。


                            IP属地:山东16楼2012-07-07 08: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