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我
请原谅我把这样一个不算是优点也不算是缺点的个性放在第一位,因为在我看来,这是最典型的个性。
我喜欢我所喜欢的,我不在意别人怎么说;我远离那些我不喜欢的,当然我也不那么在意---最多我装得不那么讨厌就好了,指望我会因为别人的评价来改变自己?没看见我的脑门上写着“自我”两个大字?
你是不是曾经或者现在,三句话里就有个“我”字?---你自我了。
Roxette迷们多少会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显然的,你最喜欢的Marie是那么的独一无二,而Per又是那样的才华横溢,你说你不自我,骗谁呢?
如果我说自负,可能会有人不认同---谁自负啊,我很无害的好不好;如果我说内心自负,应该可以了吧。
你那外表平淡,内心孤独的闷骚风情,除了同类型的我,还有多少人懂你呢?
其实闷骚不是我们的错,为了不被人看做特立独行,我们只是学会了放低身段保护我们自己而已---可是别人不是这么看的,刚认识的说我们随和,认识多一点的说我们难处,认识更深的说我们看不起别人---我们不是看不起别人,我们只是反对媚俗。
年岁渐长,我们也学会了绵里藏针,但是偶尔受到极度刺激的那一刻,我们还是显露峥嵘,唉,又得罪人了,得罪就得罪吧……又暴露本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