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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的第一条“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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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们攻击袭人的第一罪状,是她与宝玉发生性关系。清代二知道人就说“首先导淫之花大姐也。”但我们比较下两个版本的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就发现问题了。程本将文中“遂强袭人同领”的“强”字删去,一字之差,大相径庭。变宝玉主动为二人共同了。这一段程本还篡改了许多,将袭人写得不堪。叵测之心昭然若揭。程乙本改为 :袭人“说到这里,把眼又往四下里瞧了瞧”,“却只瞅他笑’,” 扭捏了半日”等。对比脂本难怪周汝昌老在其《红楼梦新证》 ( 此书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俞平伯的,<红楼梦辩.>均是新红学巨著)这书中,义愤填膺,情不可遏的说:“请看!高鹗把两个天真小孩子的胡闹却写成如何下流不堪的神了!?” “ 难道我们容忍叫我们的伟大作家受这样的污蔑糟蹋,还让那样拆烂污的本子照旧流传下去,散布毒素,惑乱听闻么?” 再看吴颖(下文专门谈及此人)如何评论的:“作者第二次写到这个人物,就写了‘初试 ’,也就使读者知道她献上肉体是作为一种向上爬的手段。”正所谓淫者见淫。除了吴颖,还有那个读者能如此这般的联想?将宝玉“强领”变成袭人“献上”。高,实在是高。 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竟能想到向上爬?亏你想的出来 。有人说袭人拴住宝玉的手段之一就是出卖肉体,这不仅侮辱袭人和宝玉,甚至侮辱曹雪芹!书中就写了宝玉这次唯一的性关系,是在进大观园之前。大观园是纯净的女儿世界,岂容小人的污言秽语来玷污!


IP属地:天津1楼2013-07-26 16:45回复
    第一次做了那梦,不想做那是生理有问题


    IP属地:浙江2楼2013-07-2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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