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再看李某某家公布的各种“真相”,一开始就觉得这是一场闹剧,水平低劣,只会瞎搅和。直到昨天李某某的母亲“梦鸽”通过其家“法律发言人”兰和发表一份“要求公开审理李某某”的声明,才感觉这个“法律代言”律师水平是那么低。因为刑诉法已经明文规定“未成年人和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就是你怎么同意公开审理,都没有哪个法院敢公开审理,因为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就好比刑法已经规定了“不准故意杀人”,你自己即使发表公告称“随便杀我都可以”,也没有人敢杀你,因为这样的承诺是无效的。出于以上的原因,本人好奇地百度一下“兰和”(即李家的法律代言人),一看,原来这家伙是媒体人出身的,一切都释然了,看来这个家伙思维还停留在利用媒体左右舆论的水平,实在是太低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