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哥白尼式的革命
(一) 康德哲学的问题
认识论要解决的是我们关于事物的认识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由此而形成的知识其普遍必然性从何而来,以及它所适用的范围等等问题。只要我们追求知识,这些问题就是不可避免的。
经验论从试验科学出发,主张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并且以经验为基础,它试图通过对经验的归纳概括出自然法则来。唯理论则从理论科学出发,认为感觉经验归根到底是个别、相对和偶然的,因而不足以充当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的坚实基础,所以知识乃是由一些理性固有的天赋观念推演出来的,非如此不能说明知识的普遍必然性。
休莫把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知识,一类是关于外在事实的知识。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知识与外在事物没有关系,只要符合自己的法则而不矛盾就一定是普遍必然的。关于事实的知识就不同了。由于关于事实的知识必须建立在感觉经验基础之上,所以这类知识只能是或然的。
近代哲学的启蒙主义以崇尚理性、提倡科学和推进知识为己任,然而经验论与唯理论之间的争论却使这些思想出现了落空的危险。它意味着我们不仅不能证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而且作为科学知识之基础的理性本身也发生了动摇。因为科学知识是理性的产物,无论是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无法被证实,还是理性无法证实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结果都是一样的,那以为着理性本身成了问题。
形而上学是古典哲学的核心部门,它要解决的是宇宙万物统一的基础、本质和根据的问题,因而被人们看作是解决一切哲学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康德问题可概括为,“在一个严格遵守自然法则的世界上,人究竟有没有自由,有没有独立的价值和尊严”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与知识有关。
(二) 哥白尼式的革命
我们如何能够先天地经验对象?
在康德哲学中,“先天的”(a priori)与“后天的”(a posteriori)是一对基本概念,“后天的”意即单纯经验的,就知识而言表现为个别、偶然和相对的。“先天的”意即独立于经验而且是经验的先决条件,就知识而言表现为普遍和必然的,康德因而也称之为“客观的”。
如果按照形而上学关于知识的传统观念,亦即知识必须符合对象才能成为真实可靠的知识,我们永远也不可能证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因为我们既无法说明外部事物及其属性如何能够挪到意识之中来,更不能证明必须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知识如何具有普遍必然性。……如果知识必须符合对象这条路走不通,我们不妨像哥白尼那样换一个角度,把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关系颠倒过来,看一看让对象符合知识亦即主体固有的认识形式会有什么结果。
一方面,我们的知识的确必须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但另一方面,进行认识活动的主体本身亦具有一整套认识的形式。由于这些认识形式在经验之先并且作为经验的条件而存在与我们的头脑之中,因而便使知识具有了先天性或普遍性。换言之,经验为知识提供材料,而主体为知识提供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整理的形式。知识就其内容而言是经验的,但就其形式而言则是先天的。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由此就得到了证明。
如果不是知识必须符合对象而是对象必须符合主体的认识形式,那就以为着事物对我们来说被划分成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主体的认识形式所认识的事物,康德称为事物对我们的“表现”(Erscheinungen),另一方面是未经认识形式限制因而在认识之外的“事物自身”、“物自体”或“自在之物”(Dinge an sich)。
主体先天的认识形式虽然构成了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根据,但是亦限制了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我们只能认识事物对我们的表现而不可能认识事物本身。这样一来,不仅自然科学要求按照自然本来面目认识自然的原则发生了动摇,而且更严重的是,形而上学企图超越自然的限制而把握宇宙的自然之统一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想注定是不可能实现的。
认识形式的限制体现了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但是另一方面它也表明在我们的认识领域之外还有一个不受认识形式限制因而可能是无限自由的领域。于是,对理性的认识能力的限制就为理性的另一种能力即实践能力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天地。因为实践理性或则说道德意志乃是以自由为其根据的。如果事物对我们来说不是表现为两个方面,如果我们可以认识事物自身从而形成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那就以为着一切都在认识形式的限制下因而不可能有自由的存在。但是如果事物对我们来说划分为两个方面,人亦如此,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物在物服从于普遍必然的自然法则,在这个领域中他是没有自由的;而另一方面,人又是“人自身”,因而亦具有不受自然法则限制的一面。
(一) 康德哲学的问题
认识论要解决的是我们关于事物的认识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由此而形成的知识其普遍必然性从何而来,以及它所适用的范围等等问题。只要我们追求知识,这些问题就是不可避免的。
经验论从试验科学出发,主张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并且以经验为基础,它试图通过对经验的归纳概括出自然法则来。唯理论则从理论科学出发,认为感觉经验归根到底是个别、相对和偶然的,因而不足以充当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的坚实基础,所以知识乃是由一些理性固有的天赋观念推演出来的,非如此不能说明知识的普遍必然性。
休莫把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知识,一类是关于外在事实的知识。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知识与外在事物没有关系,只要符合自己的法则而不矛盾就一定是普遍必然的。关于事实的知识就不同了。由于关于事实的知识必须建立在感觉经验基础之上,所以这类知识只能是或然的。
近代哲学的启蒙主义以崇尚理性、提倡科学和推进知识为己任,然而经验论与唯理论之间的争论却使这些思想出现了落空的危险。它意味着我们不仅不能证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而且作为科学知识之基础的理性本身也发生了动摇。因为科学知识是理性的产物,无论是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无法被证实,还是理性无法证实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结果都是一样的,那以为着理性本身成了问题。
形而上学是古典哲学的核心部门,它要解决的是宇宙万物统一的基础、本质和根据的问题,因而被人们看作是解决一切哲学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康德问题可概括为,“在一个严格遵守自然法则的世界上,人究竟有没有自由,有没有独立的价值和尊严”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与知识有关。
(二) 哥白尼式的革命
我们如何能够先天地经验对象?
在康德哲学中,“先天的”(a priori)与“后天的”(a posteriori)是一对基本概念,“后天的”意即单纯经验的,就知识而言表现为个别、偶然和相对的。“先天的”意即独立于经验而且是经验的先决条件,就知识而言表现为普遍和必然的,康德因而也称之为“客观的”。
如果按照形而上学关于知识的传统观念,亦即知识必须符合对象才能成为真实可靠的知识,我们永远也不可能证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因为我们既无法说明外部事物及其属性如何能够挪到意识之中来,更不能证明必须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知识如何具有普遍必然性。……如果知识必须符合对象这条路走不通,我们不妨像哥白尼那样换一个角度,把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关系颠倒过来,看一看让对象符合知识亦即主体固有的认识形式会有什么结果。
一方面,我们的知识的确必须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但另一方面,进行认识活动的主体本身亦具有一整套认识的形式。由于这些认识形式在经验之先并且作为经验的条件而存在与我们的头脑之中,因而便使知识具有了先天性或普遍性。换言之,经验为知识提供材料,而主体为知识提供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整理的形式。知识就其内容而言是经验的,但就其形式而言则是先天的。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由此就得到了证明。
如果不是知识必须符合对象而是对象必须符合主体的认识形式,那就以为着事物对我们来说被划分成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主体的认识形式所认识的事物,康德称为事物对我们的“表现”(Erscheinungen),另一方面是未经认识形式限制因而在认识之外的“事物自身”、“物自体”或“自在之物”(Dinge an sich)。
主体先天的认识形式虽然构成了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根据,但是亦限制了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我们只能认识事物对我们的表现而不可能认识事物本身。这样一来,不仅自然科学要求按照自然本来面目认识自然的原则发生了动摇,而且更严重的是,形而上学企图超越自然的限制而把握宇宙的自然之统一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想注定是不可能实现的。
认识形式的限制体现了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但是另一方面它也表明在我们的认识领域之外还有一个不受认识形式限制因而可能是无限自由的领域。于是,对理性的认识能力的限制就为理性的另一种能力即实践能力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天地。因为实践理性或则说道德意志乃是以自由为其根据的。如果事物对我们来说不是表现为两个方面,如果我们可以认识事物自身从而形成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那就以为着一切都在认识形式的限制下因而不可能有自由的存在。但是如果事物对我们来说划分为两个方面,人亦如此,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物在物服从于普遍必然的自然法则,在这个领域中他是没有自由的;而另一方面,人又是“人自身”,因而亦具有不受自然法则限制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