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是指合乎礼仪要求的妆容装饰、着装和体态。美国心理学家奥伯特·麦拉比安经过研究认为:留给别人的第一印象由三部分组成,他们的内容和所占比例分别为外表(55%)、自我表现(38%)和讲话内容(7%),由此可见外表(仪表仪态)占有良好第一印象很大的比重;一个人不必说话,众人便可以通过他的着装、妆容等细节,在头脑中形成第一印象并将其划入不同的“素质人群”。
仪表仪态是志愿者在本次面试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95名志愿者只有1人的着装比较符合面试环境,92%(93人)的志愿者着长筒皮靴、雪地靴(达20%)、运动鞋牛仔裤组合(高达30%)、羽绒服或棉绒质地长衣(达21%)参加面试;只有16%(15人)的坐姿符合要求,14%(13人)面试时腿部抖动或者乱动,1人边转中性笔边回答问题;只有1名女性志愿者正确盘发,另外14%(13人)的女性志愿者接近正确做法,将长发在脑后束成“马尾”状,其余女性志愿者的发式全部为散发、烫发,并且多数人的“刘海”遮挡脸部(包括一部分留长发的男性志愿者),这些志愿者一旦低头后再抬头就要甩动一下头发或者习惯性地用手去拂动鬓角的头发至耳后;66名女性志愿者中,只有2人化了淡妆;2名女性志愿者分别涂了粉色和彩色指甲油;2名志愿者从外观给考官“早上没有洗漱”的邋遢印象……
执委会可能没有对志愿者面试的仪表仪态提出具体要求,但是不要求不等于自己不必去做,志愿者应该树立出席什么场合带着何种仪表仪态的强烈意识、树立在社交场合打理好自己的外表以示尊重对方的意识;也许并非是志愿者不重视,而是他们没有经过这方面的培训,感觉志愿者就应该是青春的、活力的装束,不必太刻板,但是仪表仪态和志愿服务不冲突;参与面试的志愿者80%为一二年级的大学生,应该在这个阶段树立良好的职业素养;即便是身着执委会下发的统一志愿服,也需要进行发式和妆容打理并向游客展示正确的体态身姿,我想这也应该是纳入今后志愿者培训工作的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