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社会地位的变化——两汉时期
随着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正宗后,两汉社会儒家礼法的约束力逐渐加重,伦常观念也日益巩固,汉儒积极提倡「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理论,强调长幼尊卑之别。
夫尊妻卑已成为社会伦常关系的根本,女子在理论上的「幼卑」地位经已形成。所以两汉社会对女子地位的界定,不仅成为后世类似理论的基础,也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对女性行为的其体要求。 西汉成帝时,着名儒家学者刘向编校《列女传》一书,力主女子不宜专擅,应以三从为尚,同时刘向亦认为女【性须「明是非,懂礼仪」,他在书中列举汉代以前足资女性效法或鉴戒的女子,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节、辩通、孽娶等类,可见以刘向为代表的汉儒是要求女性修善去恶,培养多方面才德的看法。
随着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正宗后,两汉社会儒家礼法的约束力逐渐加重,伦常观念也日益巩固,汉儒积极提倡「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理论,强调长幼尊卑之别。
夫尊妻卑已成为社会伦常关系的根本,女子在理论上的「幼卑」地位经已形成。所以两汉社会对女子地位的界定,不仅成为后世类似理论的基础,也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对女性行为的其体要求。 西汉成帝时,着名儒家学者刘向编校《列女传》一书,力主女子不宜专擅,应以三从为尚,同时刘向亦认为女【性须「明是非,懂礼仪」,他在书中列举汉代以前足资女性效法或鉴戒的女子,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节、辩通、孽娶等类,可见以刘向为代表的汉儒是要求女性修善去恶,培养多方面才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