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下班走在雨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错了,并且错的很离谱。然而事实是不容我们去有丝毫辩护的,一场暴雨便席卷了我所行走的车公庙,让这里的人所不及,此时,奔跑着前行应该是此刻的本能吧,突然而然的,我就想到了许久不见的你,你是否远行到了各自对我所说的地方,还是在原地驻留,我一无所知。想想我认识你快有一年半了吧,一年,其实可以淡掉很多自己曾经不喜欢的东西,我淡忘了我的高中,我的许许多多!思想渐渐被社会所泯灭。如果说一年里,一个人一点没变,那是假的,之所以不想变得太多,是怕回到那个小镇之后,所有人都不认识我,我想回小镇,是因为那是生我养我,我成长的地方,二十二年,我习惯了那里的一切,不论是一个卖面条的老头还是一个拓锅盔滴老板,他们的面相我都还记得!无论这个地方怎么的不繁华,即便这里的夜没有满街的霓虹灯,我想,这里的夜,依旧是最美的,因为十八年里,总有一轮完美无暇刻在我心里!我内心所想的,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