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被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夺人生命者即便是国家也等同于杀人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杀人偿命,这个制度无可挑剔。在晴空下闹市中带她游街示众,把她绑在柱子上施以火刑。然后大家一人一刀将她捅死,枭首示众,再三呼万岁,这样更健全。但我们国家愚蠢的国民却没有让自己成为杀人犯的觉悟。他们只会自己身在明处,等待着别人在暗中将她从社会中抹杀。因为这么一来,就不用再深入考虑死刑的问题。他们就会觉得这个世界是健全的,不是吗?即便是这样,那也是民意。只要是民意就是对的吗?这就是民主主义。要把民主主义带上法庭的话,司法就完了。
那就判她死刑好了。安藤贵和确实是侵蚀社会的凶恶害虫,必须加以驱除。因为下一个被她俘虏的可能就是你的丈夫,可能是你的恋人,可能是你的父亲,也有可能是你的儿子,或者可能就是你自己。就判她死刑吧。虽然案发现场的目击证词真假未分,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从被告人家里查出的毒药就是犯案的毒药,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有证词表明现场掉有另外一个疑似毒药的瓶子都不用管,就判她死刑吧。证据证明都无关紧要,谁让她坐着高级进口车四处兜风,穿一身名牌,每天吃着鱼翅、肥鹅肝,所以判她死刑吧,这就是民意。这就是民主主义,多么来不起的国家啊,民意就是对的,大家赞成的事全都是对的。那么,大家使用暴力也无可厚非,群殴我的搭档律师的事,因为是民意,所以也是对的,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
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是坚信自己是善人,对落入阴沟的肮脏野狗进行群殴的善良的市民。但这世上,也有愿意伸手救助那些落入阴沟的野狗的笨蛋,坚持自己的信念,不顾自身安危的笨蛋。要是民意想判一个人死刑,那就判吧。因为说到底这一系列官司不过就是一场以绞死讨厌鬼为目的的国民运动,为了给自己无聊的人生消愁解闷的运动。如果民意可以决定一切,那就不需要这种拘泥于形式的建筑和郑重的手续,也不需要一脸傲慢的老头子和老太婆,下判决的绝不是国民的调查问卷,而是我国学识渊博的你们五位。
那就判她死刑好了。安藤贵和确实是侵蚀社会的凶恶害虫,必须加以驱除。因为下一个被她俘虏的可能就是你的丈夫,可能是你的恋人,可能是你的父亲,也有可能是你的儿子,或者可能就是你自己。就判她死刑吧。虽然案发现场的目击证词真假未分,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从被告人家里查出的毒药就是犯案的毒药,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有证词表明现场掉有另外一个疑似毒药的瓶子都不用管,就判她死刑吧。证据证明都无关紧要,谁让她坐着高级进口车四处兜风,穿一身名牌,每天吃着鱼翅、肥鹅肝,所以判她死刑吧,这就是民意。这就是民主主义,多么来不起的国家啊,民意就是对的,大家赞成的事全都是对的。那么,大家使用暴力也无可厚非,群殴我的搭档律师的事,因为是民意,所以也是对的,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
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是坚信自己是善人,对落入阴沟的肮脏野狗进行群殴的善良的市民。但这世上,也有愿意伸手救助那些落入阴沟的野狗的笨蛋,坚持自己的信念,不顾自身安危的笨蛋。要是民意想判一个人死刑,那就判吧。因为说到底这一系列官司不过就是一场以绞死讨厌鬼为目的的国民运动,为了给自己无聊的人生消愁解闷的运动。如果民意可以决定一切,那就不需要这种拘泥于形式的建筑和郑重的手续,也不需要一脸傲慢的老头子和老太婆,下判决的绝不是国民的调查问卷,而是我国学识渊博的你们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