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开始报名
2014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将于4月21日至6月1日接受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详情请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
2014年西部计划整体实施规模保持在17500人左右,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服务专项,适当调整实施区域和服务专项的实施规模,巩固服务新疆项目各项成果,加大服务西藏和中央确定的西部连片特困地区派遣力度,保持少数民族地区万人实施规模。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引导志愿者参与县乡团组织工作。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下面是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信息:
政策保障
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
服务期间,志愿者不发放派遣证,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发放派遣证,办理相关手续。
2.
服务期满,当地项目办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3.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具体选拔标准请参考《安徽省2013年选拔选调生公告》文件精神。
4.
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政策以招考当地政府制定为准。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凡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经费保障
1.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学校项目办将对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工作要求
各团总支要按照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动员、落实责任,严格把关,选拔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2014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将于4月21日至6月1日接受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详情请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
2014年西部计划整体实施规模保持在17500人左右,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服务专项,适当调整实施区域和服务专项的实施规模,巩固服务新疆项目各项成果,加大服务西藏和中央确定的西部连片特困地区派遣力度,保持少数民族地区万人实施规模。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引导志愿者参与县乡团组织工作。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下面是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信息:
政策保障
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
服务期间,志愿者不发放派遣证,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发放派遣证,办理相关手续。
2.
服务期满,当地项目办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3.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具体选拔标准请参考《安徽省2013年选拔选调生公告》文件精神。
4.
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政策以招考当地政府制定为准。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凡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经费保障
1.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学校项目办将对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工作要求
各团总支要按照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动员、落实责任,严格把关,选拔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