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xm.focus.cn/news/2014-11-05/5718133.html
2014/11/05 06:57 来源:福州晚报
昨日上午,晋安区召开连潘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动员大会,拉开了连潘棚户区改造的序幕。据悉,此次房屋征收总面积近115万平方米,总户数约6700户,计划本月8日正式全面启动房屋征收,力争2015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征收。
连潘棚户区改造
本月开始房屋征收
据了解,连潘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晋安区连江路东西两侧、福马路以南、远洋路以北,主要涉及鼓山镇连潘村、凤坂村、前屿村(部分区域)、后浦村(部分区域)和象园街道双坂村、双坂社区,是福州市今年新启动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本次连潘棚户区改造,总征地面积约1050亩,房屋征收总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6700户。目前,项目土地报批等房屋征收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该片区改造后主要以居住、商业、商务为主导功能,形成“一心、一带、三片”的空间布局结构,拟建设成为以滨水景观为特色,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良的现代化综合性城市社区。
据介绍,本次征收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其中,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房型为45平方米、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120平方米和135平方米。产权调换房为期房,可就地就近,对接均价为11500元/平方米。因上靠面积不足7平方米、需增房15平方米进行安置的,增房价格按对接价的1.1倍计算。
两个签约期
奖励各不同
按照部署,连潘棚户区改造计划本月8日正式全面启动房屋征收,力争2015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征收。房屋征收阶段分为两个签约期,分别给予不同搬迁奖励。
第一签约期限为11月8日至12月22日。于第一签约期限前搬迁的,按以下标准奖励:住宅1810元/平方米,办公类非住宅1810元/平方米,国有公房住宅1810元/平方米,沿福马路、连江路、远洋路、长福路营业性用房3600元/平方米,沿晋连路营业性用房2800元/平方米,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2100元/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1358元/平方米。
第二签约期限为今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6日。于第二签约期限前搬迁的,按以下标准奖励:住宅905元/平方米,办公类非住宅905元/平方米,国有公房住宅905元/平方米,沿福马路、连江路、远洋路、长福路营业性用房1800元/平方米,沿晋连路营业性用房1400元/平方米,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1050元/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679元/平方米。
此外,凡是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且选择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分别给予货币补偿奖励:住宅905元/平方米,办公类非住宅905元/平方米,国有公房住宅905元/平方米,沿福马路、连江路、远洋路、长福路营业性用房3600元/平方米,沿晋连路营业性用房2800元/平方米,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2100元/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905元/平方米。
同时,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住宅房屋,按住宅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的10%(最多不超过10平方米)给予公摊补偿(仅限按实际情况选择计算区位补偿、搬迁奖励、货币补偿奖励等相应项目),公摊补偿面积直接计入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的面积计算基数。
另外,对2004年10月26日前建成的住宅房屋,签约期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一次性另给予2万元/户的租房补贴。对2004年10月26日前建成的住宅房屋,签约期内签订协议并提前搬迁的被征收人一次性另给予6万元/户的提前搬迁奖励。
货币补偿金额
按照这样计算
住宅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私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905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国有公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905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700元/平方米)。
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沿福马路、连江路、远洋路、长福路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3600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沿晋连路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2800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2100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工业仓储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工业仓储的合法建筑面积×(65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单位产办公类非住宅货币补偿计价方式:办公类非住宅参照住宅用房补偿计价方式进行补偿,但奖励标准应按办公类非住宅标准执行。
装修按《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单价补偿。
闭路电视补助费50元/户,电话补助费58元/户,宽带网络迁移补助费108元/户;管道煤气补助费3140元/户。
2014/11/05 06:57 来源:福州晚报
昨日上午,晋安区召开连潘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动员大会,拉开了连潘棚户区改造的序幕。据悉,此次房屋征收总面积近115万平方米,总户数约6700户,计划本月8日正式全面启动房屋征收,力争2015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征收。
连潘棚户区改造
本月开始房屋征收
据了解,连潘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晋安区连江路东西两侧、福马路以南、远洋路以北,主要涉及鼓山镇连潘村、凤坂村、前屿村(部分区域)、后浦村(部分区域)和象园街道双坂村、双坂社区,是福州市今年新启动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本次连潘棚户区改造,总征地面积约1050亩,房屋征收总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6700户。目前,项目土地报批等房屋征收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该片区改造后主要以居住、商业、商务为主导功能,形成“一心、一带、三片”的空间布局结构,拟建设成为以滨水景观为特色,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良的现代化综合性城市社区。
据介绍,本次征收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其中,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房型为45平方米、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120平方米和135平方米。产权调换房为期房,可就地就近,对接均价为11500元/平方米。因上靠面积不足7平方米、需增房15平方米进行安置的,增房价格按对接价的1.1倍计算。
两个签约期
奖励各不同
按照部署,连潘棚户区改造计划本月8日正式全面启动房屋征收,力争2015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征收。房屋征收阶段分为两个签约期,分别给予不同搬迁奖励。
第一签约期限为11月8日至12月22日。于第一签约期限前搬迁的,按以下标准奖励:住宅1810元/平方米,办公类非住宅1810元/平方米,国有公房住宅1810元/平方米,沿福马路、连江路、远洋路、长福路营业性用房3600元/平方米,沿晋连路营业性用房2800元/平方米,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2100元/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1358元/平方米。
第二签约期限为今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6日。于第二签约期限前搬迁的,按以下标准奖励:住宅905元/平方米,办公类非住宅905元/平方米,国有公房住宅905元/平方米,沿福马路、连江路、远洋路、长福路营业性用房1800元/平方米,沿晋连路营业性用房1400元/平方米,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1050元/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679元/平方米。
此外,凡是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且选择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分别给予货币补偿奖励:住宅905元/平方米,办公类非住宅905元/平方米,国有公房住宅905元/平方米,沿福马路、连江路、远洋路、长福路营业性用房3600元/平方米,沿晋连路营业性用房2800元/平方米,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2100元/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905元/平方米。
同时,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住宅房屋,按住宅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的10%(最多不超过10平方米)给予公摊补偿(仅限按实际情况选择计算区位补偿、搬迁奖励、货币补偿奖励等相应项目),公摊补偿面积直接计入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的面积计算基数。
另外,对2004年10月26日前建成的住宅房屋,签约期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一次性另给予2万元/户的租房补贴。对2004年10月26日前建成的住宅房屋,签约期内签订协议并提前搬迁的被征收人一次性另给予6万元/户的提前搬迁奖励。
货币补偿金额
按照这样计算
住宅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私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905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国有公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905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价×成新率-700元/平方米)。
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沿福马路、连江路、远洋路、长福路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3600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沿晋连路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2800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2100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工业仓储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工业仓储的合法建筑面积×(65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单位产办公类非住宅货币补偿计价方式:办公类非住宅参照住宅用房补偿计价方式进行补偿,但奖励标准应按办公类非住宅标准执行。
装修按《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单价补偿。
闭路电视补助费50元/户,电话补助费58元/户,宽带网络迁移补助费108元/户;管道煤气补助费314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