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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西队的百姓有苦无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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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惠安堡镇政府和萌城村村委会不知出于哪一方面的考虑,提出要组织南河西队的百姓集资在四股泉煤矿门口的马路两边(有上世纪我队村民集体种植的防护林)建商业房。实际上我队村民真正愿意并自己出资建房的也有十几户(占全队三分之一左右),大多数都是替外队的人替名或以每户三到五千元不等的价格将地皮卖给本队以外的人来集资建房.而这一切政府却置之不理,在没有获得相关部门批示的情况下开始了毁林建房。更有甚者,两级政府的在我队村民丝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一大片(约十余亩)本属于我队村民集体拥有的林地割让给了建工队老板.让其也毁林并建楼盈利,不知谁或哪一级政府给这些干部如此之大的权力,可以随便拿上国家的也是我队村民集体的财产送人情抑或是作私下交易!当我队百姓知道建工队老板在以每套近二十万左右卖楼时感觉很不满,一个外地人有什么权力在我队的集体林地上搞开发盈利?你付给我村百姓一分钱的征地费用么?可找政府来解决时,政府却嫌我们惹的人太多,真是苦闷,到底谁才能替我队百姓做主呢?
  


1楼2014-12-03 21: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