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年十月廿三朱子吧读书会
主本主讲:紫阳陪臣
辅本主讲:东方谪仙、清河郡人
主持:伊川门人
《大学》郑注孔疏 主讲:东方谪仙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者,若于事得宜,而天下万物,有本有末;经营百事,有终有始也。知所先后者,既能如此,天下百事万物,皆识其先后也。则近道矣者,若能行此诸事,则附近于大道矣。
大意是说如果能够得事之宜,那么就能够识万物之本末与百事之终始,就接近大道了。
孔仲达由“得事之宜”推以至“天下万物”之本末与“经营百事”之终始,而朱子则由“得其所止”推以至“明德”“知止”与“新民”“能得”(明德是本,新民是末;知止是始,能得是终)。
除此外,对于“近”字或许也有些差别。孔疏所说的“附近”是“靠近、接近”的意思。而朱子所说的“近”,陪臣君在上一次已经讲过了。某且将陪臣君的材料附在这。“公不可与仁比并看。公只是无私,才无私,这仁便流行。程先生云“唯公为近之”,却不是近似之近。才公,仁便在此,故云近。犹云“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不是道在先后上,只知先后便近于道。如去其壅塞,则水自流通。水之流通,却不是去壅塞底物事做出来。水自是元有,只被塞了。才除了塞,便流;仁自是元有,只被私意隔了,才克去已私,做底便是仁。”(《朱子语类》)陪臣君:“如同公近仁,不是近似仁,而是克去己私,天理流行,仁便在这里。”
提问环节
小白练练:知止是始,能得是终。这一句,始终之用是否是用在时间上?
东方谪仙:正义的始终是“经营百事”之始终,章句是以知止为始,能得为终。
小白练练:在下是见“事有始终”,觉得始终似乎是用于时间,这里既然是章句用,那么始终不仅能用时间也能用于本末,即逻辑在先在后吧?
东方谪仙:本末是两事,始终只是一事。
其益无方:若于事得宜,而天下万物,有本有末。事事得其宜,那么再说识得万物本末,是不是不需要再说识得本末?
东方谪仙:“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者,若于事得宜,而天下万物,有本有末;经营百事,有终有始也。知所先后者,既能如此,天下百事万物,皆识其先后也。”前只是说有本末始终,得事之宜之后方能识得。
其益无方:已经于事事物物上得其宜,再说本末,是不是又回去了?不是应该先识得本末,然后乃能得其宜?不知本末,如何谓得其宜?
东方谪仙:前之“于事得宜”,只是说于此事此物上得宜。而后说“天下百事万物,皆识其先后也”。物有本有末,事有终有始,故识其本末终始之后,乃近于大道。
其益无方:那既然这样,那事事物物之宜如何界定的?不能界定出事事物物宜,说得其宜,恐怕不可。
东方谪仙:孔仲达没写,某不知道= =
《大学问》 主讲:清河郡人
曰:物有本末,先儒以明德为本,新民为末,两物而内外相对也。事有终始,先儒以知止为始,能得为终,一事而首尾相因也。如子之说,以新民为亲民,则本末之说亦有所未然欤?
曰:终始之说,大略是矣。即以新民为亲民,而曰明德为本,亲民为末,其说亦未尝不可,但不当分本末为两物耳。夫木之干,谓之本,木之梢,谓之末。惟其一物也,是以谓之本末。若曰两物,则既为两物矣,又何可以言本末乎?新民之意,既与亲民不同,则明德之功,自与新民为二。若知明明德以亲其民,而亲民以明其明德,则明德亲民焉可析而为两乎?先儒之说,是盖不知明德亲民之本为一事,而认以为两事,是以虽知本末之当为一,而亦不得不非为两物也。
由上文可以看出。阳明虽未完全反对本末终始之说。但依然认为不宜将明德亲民分为两物。之既然明德亲民既然为体用关系,自然当是一物,不可析为二。
因此明德亲民本为一物,一物方才有本有末。如木之躯干和木之枝梢,同属於木,终究为一物。若为两物,则两者终有所阻隔,不够圆融。同时,阳明并未将物与事二字截然分开,多为混用。
提问环节
其益无方:没见阳明说始终的含义。
清河郡人:他说。大略是矣。也就是说,阳明就终始的说法和朱子是一致的。
其益无方:只从本末上面说,那说始终就是多余了~看阳明的意思,分明本末上面就说尽了。
清河郡人:很多时候阳明所说都是讲和朱子不一样的地方。因此一样的地方就不需赘言了。
经章章句 主讲人:紫阳陪臣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章句言:治,平声。后放此。词性变化须读破音。如“解衣衣之”,第一个衣读阴平,是名词,第二个衣读去声,是动词。又如“君子有三乐,乐节礼乐”,三个乐字分别读若勒、耀、悦,意思不同。
明明德於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明德,前面已经讨论过。“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可见明明德於天下不是强行把我之明德推给天下人,而是我明明德,而使天下之人也能自明明德。人同此心,各明其德。
明明德於天下,乃是大学效验规模之极至。
心者,身之所主也。心非血肉之心,乃统性情、该体用,贯已发未发而为言。心为天所与我之大体,凡小体之感、动,举由心统摄,故为一身之主。
心之官则思,如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等等,皆心思,心思其职,则小体各尽其用。
诚,实也。
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於善而无自欺也。
当诚训为实的时候,因诚字,实字义被贞定,特指由内而外一往而实,不包括无根之实。因为朱子去世前仍在改动诚意章章句,“一於善”处有些争议。譬如钱穆先生便认为最后定本是“必自慊”。这里在下认为需要坚持“一於善”。 如同前面所说的实,则心之所发本当性有仁义礼智,气禀不蔽,发而中节,则为实。一於善能很好地表达这个意思。由内而外皆善而无恶。但“必自慊”诉诸人心感受,不明言善,则可能遮蔽而慊其不当慊。必“一於善而无自欺”,而后心之所发实。若不一於善,则所谓“实”者,不过气禀物欲拘蔽与所行偏失过恶之蛇鼠狼狈,不以性理为根,非真实。这也是儒学一贯观点,以善为真,或者说真根于至善。
到这里,已经可以看出,朱子的正心诚意,不止於必自慊,而须一於善,则大学始教不能是正心诚意。欲一於善,须格物致知。朱子说:若不格物致知,那个诚意正心方是捺在这裏,不是自然;若是格物致知,便自然,不用强捺。即,若不是真知善,则诚意正心可能是勉强而为。这里涉及到诚意包括哪些情形, 本应是诚意章的内容,这里提一句。诚意应是“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 不指真不知善恶所在。因此,诚意指,使心之所发切实地根于性,直一而出。
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推极的意思,可参考如下语类:致字有推出之意。前軰用致字多如此。人谁无知?为子知孝,为父知慈,只是知不尽。须是要知得透底。且如一穴之光也唤做光,然逐旋开剗得大,则其光愈大。知识与如今所言稍不同。抢一句或问,抱歉。“知者心之神明,所以妙众理而宰万物也。”知有能所。即说知识,包括能知,所知。所知即性中仁义礼智,能知即因禀仁义礼智之十全,而良能一能良知便知。知无不尽,即全其性之所有,於性中所有(所禀仁义礼智)无不知。请参考:致知,乃本心之知,如一面镜子,本全体通明只被昬翳了,而今逐旋磨去,使四边皆照见,其明无所不到。致知所以求为真知。真知是要彻骨都见得透。
致知需要和格物合起来才能讲明。现在先说到,知乃本心之知。即,致知之知,指的是德性所知,指的是对於众理的妙(使之著见光彩)与对万物的宰(使之贞定)。推极此知,使所知无不到,无蔽性之十全(知性)当即便是真知天下万事万物之理。是在能知和所知上同时极尽。能知亦真实极尽,关涉到朱子的格物不能替换为穷理。现在先看格物章句。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关於事物,在下上次已经提过,广义的事赅括物,且言物则已有事。
所以物犹事也可以直接训“物,事也”。
但这里不但训物为事,抑且直接训到事物之理。朱子也是於经典有据的。
“天生烝民,有物有则”与“万物皆备於我”,足以作为朱子立论的依据。朱子对这两章的解释为:蒸,诗作烝,众也。物,事也。则,法也。夷,诗作彝,常也。懿,美也。有物必有法,如有耳目,则有聪明之德;有父子,则有慈孝之心。是民所秉执之常性也。故人之情无不好此懿德者。
此言理之本然也。大则君臣父子,小则事物细微,其当然之理,无一不具於性分之内也。
有物,则有此物之则,天地间并无无则之物,因此,说物的时候,其实所说的,是具形象方所的此物,与不具形象方所、与此物非一非二的此物的当然之理的“妙合”。因此,万物皆备於我,自不能是具形象方所的万物全具於我性分之内,而格物当然应释为穷至事物之理——至物之形象方所祗是至物表,惟即物而至物则,然后为穷至。
因为有物必有即在此物之中的此物之理,在类似“格物”这样的语境下,物直指“物之所以为物”。
物能够训为事物之理,但格物却不能替换为穷理。朱子说:格物所以穷理。格物不说穷理,却言格物,盖言理,则无可捉摸,物有时而离;言物,则理自在,自是离不得。人多把这道理作一个悬空底物。大学不说穷理,只说个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如此方见得实体。所谓实体,非就事物上见不得。且如作舟以行水,作车以行陆,今试以众人之力共推一舟於陆,必不能行,方见得舟果不能以行陆也。此之谓实体。所以古人只道格物,有物便有理,若无事亲事君底事,何处得忠孝。
所以,格物虽然是穷至物中之理,但说格物,乃因有物必有理,於万物中一一见理,则为实见,只说穷理,却可能离物悬空。
格物格物中理,此理却非今日所谓“物理”。物理即天理。朱子说:格物二字最好。物谓事物也。须穷极事物之理到尽处,便有一个是,一个非。是底便行,非底便不行。凡自家身心上,皆须体验得一个是非。若讲论文字,应接事物,各各体验,渐渐推广,地歩自然寛濶。如曾子三省,只管如此体验去。
格物格当然,而在物当然,即在我当为。事事物物上各有个是,有个非,是底自家心裏定道是,非底自家心裏定道非。就事物上看是底定是是,非底定是非,到得所以是之,所以非之,却只在自家。如前面屡屡提到,朱子论知,实兼正固,格物也带上了这种性质。格物须真见得决定是如此。为子岂不知是要孝,为臣岂不知是要忠,人皆知得是如此,然须当真见得子决定是合当孝,臣决定是合当忠,决定如此做,始得。
格谓至也,所谓实行到那地头。
格物带上这种性质,乃因“致知在格物”。前面说“欲……者,必……”,此处直接致知在格物,是因格物致知只是一回事。朱子说:知在我,理在物。格物者,欲究极其物之理,使无不尽,然后我之知无所不至。物理即道理,天下初无二理。格物是物物上穷其至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格物是零细说,致知是全体说。若理有未格处,是於知之之体尚有未尽。(按,知体本应所知无不尽,能知无不知。故理有未格,必是知有不尽。)物皆有理,人亦知其理,如当慈孝之类,只是格不尽。但物格於彼,则知尽於此矣。
他所以下格字致字者,皆是为自家元有是物,但为他物所蔽耳。而今便要从那知处推开去,是因其所已知,而推之以至於无所不知也。只是推极我所知须要就那事物上理会。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若不格物,何缘得知。而今人也有推极其知者,却只泛泛然竭其心思,都不就事物上穷究,如此则终无所止。
简言之,人性物则其理惟一,人本应性之所有无不全,於天下之理无不知,而断制合宜。因遮蔽而心体之明有所未尽,欲致知使其心体尽明,能知所知俱尽,则惟有即事即物穷格其理,而知在物当然,即在我当为亦显然笃定。
致知在格物,乃谓想要全其心知,惟有格物一途,全在於格物。
此处提醒一下,朱子之物,“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貌象而盈於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抱歉,再顺走一段或问:天地间凡有形象方所,可为人所闻见思议的,都是物。格物“使於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自其一物之中,莫不有以见其所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 ,德、常、变、宜是物之“所当然而不容已,所以然而不可易”,即物之理;身心性情、人伦日用、天地鬼神、鸟兽草木,则皆为物之属。
严格地说,“性即理也”,不是物,但可能因作为思议的对象而暂时为“物”。且如朱子说“理与气决是二物”,理也可以是惟一的不具形象方所之物。
此处关系甚大,再引语类以证:格物者,如言性,则当推其如何谓之性;如言心,则当推其如何谓之心。只此便是格物。但若是事也是出於心之物,情意知觉俱是物,万理既皆在心,为何不格心就足够了,朱子有言:问:“而今格物,不知可以就吾心之发见理会得否?”曰:“公依旧是要安排,而今只且就事物上格去。如读书,便就文字上格;听人说话,便就说话上格;接物,便就接物上格。精粗大小,都要格它,久后会通,粗底便是精,小底便是大,这便是理之一本处。而今只管要从发见处理会,且如见赤子入井,便有怵惕恻隠之心,这个便是发了,更如何理会?若须待它自然发了,方理会它,一年都能理会得多少?圣贤不是教人去黑淬淬裏守著。而今且大著心胷,大开著门,端身正坐,以观事物之来,便格它。” 也即说,大开门,到面前的都格,光挑心上的发见格,一年等不来几个,就耽搁了~觉得心上切近,只格心,朱子担心像一个人蹲在黑漆漆的角落,自限狭窄,且没有其他灯烛参照,格歪了也不知道。朱子只是担心如上,但他也显然认为格物有其缓急先后。
盖天理在人,终有明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谓人合下便有此明德,虽为物欲掩蔽,然这些明底道理未尝泯绝,须从明处渐渐推将去,穷到是处,吾心亦自有准则。……孟子论四端,便各自有个靶柄。仁义礼智皆有头绪可寻,即其所发之端,而求其可见之体,莫非可穷之理也。即格物当因其明德已明有所端倪发见者推致而明。人也不解无个发明处。才有些发见处,便从此挨将去,渐渐开明。只如一个事,我才发心道我要做此事,只此便是发见开明处了,便从此做将去。
一方面不合适拣择:遇事接物之间,各须一一去理会,始得。不成是精底去理会,粗底又放过了;大底去理会,小底又不问了。如此,终是有欠阙。但随事遇物,皆一一去穷极,自然分明。
另一方面当知规模节次:问:“格物最难。日用间应事处,平直者却易见,如交错疑似处,要如此则彼碍,要如彼则此碍,不审何以穷之?”曰:“如何一顿便要格得恁地。且要见得大纲,且著个大胚模是恁地,方就裏面旋旋做细。如树,初间且先斫倒在这裏,逐旋去皮,方始出细。若难晓易晓底一齐都要理会得,也不解恁地。但不失了大纲,理会一重了,裏面又见一重;一重了,又见一重。以事之详略言,理会一件又一件;以理之浅深言,理会一重又一重。只管理会,须有极尽时。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成四节次第,恁地方是。”
格物必须格尽——这个意义上,也惟有格到道理分明,才是格尽:格物者,格,尽也。须是穷尽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得到十分,方是格物。所谓格物,只是眼前处置事物酌其轻重,究极其当处便是。
且请一定记住“在物为理,处物为义”,“才明彼,即晓此”。
格物格得多了,心中之理渐渐无蔽,就像自己这里有根大蜡烛,看到那个灯笼里面也是个蜡烛,这个灯笼里面也是个蜡烛……到处都撞见这个东西,就会贯通浃洽。格物穷理,有一物便有一理,穷得到后,遇事触物皆撞著这道理。事君便遇忠,事亲便遇孝,居处便恭,执事便敬,与人便忠,以至参前倚衡,无往而不见这个道理。而今说格物穷理,须是见得个道理亲切了,未解便能脱然去其旧习。其始且见得个道理如此,那事不是,亦不敢为;其次见得分晓,则不肯为;又其次见得亲切,则不为之,而旧习都忘之矣。
所以有一个由勉勉而循循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过程。
器远问:“致知者,推知事物之理,还当就甚麽様事推致其理?”曰:“眼前凡所应接底都是物,事事都有个极至之理,便要知得到。若知不到,便都没分明;若知得到,便著定恁地做,更无第二著、第三著。止缘人见道理不破,便恁地苟简,且恁地做也得,都不做得第一义。” 曹问:“如何是第一义?”曰:“如‘为人君,止於仁;为人臣,止於敬;为人子,止於孝’之类,决定著恁地,不恁地便不得。”
倘若真能格物致知,自然“决定如此”,而诚意正心工夫沿此全不费力。
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
是说这就是八条目。
参考语类:如“明明德於天下”是大规模,其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
等,便是次序。八条目为工夫之序,其次序不可乱。
提问环节
天健坤顺:致知的知和四端之心中的是非之心,有什么异同?致知兼函能知与所知,智端是否也是兼函能知与所知,如是,则致知的知与智端是否为一个意思?
紫阳陪臣:致知之知,括能知所知,即性中所有之仁义礼智及其入灵明之气后的良知自知(道理自明性惟在人见)。智端可能有深层发用如良知,也包括对於闻见之知的知。而致知之知纯为德性所知。
天健坤顺:在推极我的知识的过程中,智端的是非之心必然也会参与其中?
紫阳陪臣:知若自明,必在事中而不空悬。致知在格物,事情到面前,是非之心出,是者是之,非者非之,截然方正,固然此物格。但物格可以零细说,知至不能。此物格,则吾心之知确实实际地知此物当然即我对此物的当为,自证其确能知,推极於此。
天健坤顺:致知在格物,事情到面前,是非之心出,是者是之,非者非之,截然方正,固然此物格。
紫阳陪臣:智端发见不仅是非之心。致知过程智端必定发见。是是非非截然方正固然学成之事,也是因四端本为性之根苗,问是非之心,一般而言直接视为中节。
唐娜·吉诃:是否‘先治其国’,‘欲治其国’的‘治’都读平声”吗?
紫阳陪臣:按朱子的说法,是的。看来也是读破音变词性,凡动词平声,“国治”等形容词去声。
永葆其儒:师姐说“即,若不是真知善,则诚意正心可能是勉强而为。”“不真知善”之后果,是否不止如此?
紫阳陪臣:八条目有次第,如不真知善,即物有未格知有未至,必然不能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附注:理合如此。)
永葆其儒:师姐说:“格物格物中理,此理却非今日所谓‘物理’。”这是说“今日所谓物理虽然在此理之所指之中,然却尽不得此理”,还是说“此理与今日所言物理决是两样”呢?
紫阳陪臣:此理与今日所谓物理是两样。在下愚见,此理为当然之理,所谓当然不容已定然不可易,而今日所谓物理,视同理入气而彰之文理密察。
永葆其儒:师姐说:“如前面屡屡提到,朱子论知,实兼正固,格物也带上了这种性质。”这是说格物也带上了“守”的意味么?
紫阳陪臣:致知在格物,知兼能所,格物按所引语类,因真知之知守特性,确实物格只出现在实行其真知时。如前答。道理自明必在事中。
永葆其儒:师姐论“为何不能只格心”处说:“光挑心上的发见格,一年等不来几个,就耽
搁了~”又说:“觉得心上切近,只格心,朱子担心像一个人蹲在黑漆漆的角落,自限狭窄,且没有其他灯烛参照,格歪了也不知道。”毅窃谓“一年为数不多的几个发见”也必是事至物来乃能有,故离事而格心,实此无可能,非但狭窄自限而已。不知师姐意下如何?与此相关,“才明彼,即晓此。”固然,然是否可以说“必明彼,乃能晓此”?
紫阳陪臣:严格地说,用广义的物的定义,心之物也是物,如果格物格心对言,物便不能再用广义界定。心物对置,非已发未发对置,而类似於物我对置。完全可以想象一个人处事,不格在他之外的物,只格其心之物。在这个意义上,离事格心不可能,但离非我之物格心却有可能。朱子所戒备的应是这种情景。繇是,才明彼即晓此言物理即天理,可。必明彼乃能晓此,却不可,因为不论可能性多麼多麼小,您不能完全否认天生圣贤以及只格心便能致知的可能。而保留承认此可能性,您应能想到意义重大。
主本主讲:紫阳陪臣
辅本主讲:东方谪仙、清河郡人
主持:伊川门人
《大学》郑注孔疏 主讲:东方谪仙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者,若于事得宜,而天下万物,有本有末;经营百事,有终有始也。知所先后者,既能如此,天下百事万物,皆识其先后也。则近道矣者,若能行此诸事,则附近于大道矣。
大意是说如果能够得事之宜,那么就能够识万物之本末与百事之终始,就接近大道了。
孔仲达由“得事之宜”推以至“天下万物”之本末与“经营百事”之终始,而朱子则由“得其所止”推以至“明德”“知止”与“新民”“能得”(明德是本,新民是末;知止是始,能得是终)。
除此外,对于“近”字或许也有些差别。孔疏所说的“附近”是“靠近、接近”的意思。而朱子所说的“近”,陪臣君在上一次已经讲过了。某且将陪臣君的材料附在这。“公不可与仁比并看。公只是无私,才无私,这仁便流行。程先生云“唯公为近之”,却不是近似之近。才公,仁便在此,故云近。犹云“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不是道在先后上,只知先后便近于道。如去其壅塞,则水自流通。水之流通,却不是去壅塞底物事做出来。水自是元有,只被塞了。才除了塞,便流;仁自是元有,只被私意隔了,才克去已私,做底便是仁。”(《朱子语类》)陪臣君:“如同公近仁,不是近似仁,而是克去己私,天理流行,仁便在这里。”
提问环节
小白练练:知止是始,能得是终。这一句,始终之用是否是用在时间上?
东方谪仙:正义的始终是“经营百事”之始终,章句是以知止为始,能得为终。
小白练练:在下是见“事有始终”,觉得始终似乎是用于时间,这里既然是章句用,那么始终不仅能用时间也能用于本末,即逻辑在先在后吧?
东方谪仙:本末是两事,始终只是一事。
其益无方:若于事得宜,而天下万物,有本有末。事事得其宜,那么再说识得万物本末,是不是不需要再说识得本末?
东方谪仙:“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者,若于事得宜,而天下万物,有本有末;经营百事,有终有始也。知所先后者,既能如此,天下百事万物,皆识其先后也。”前只是说有本末始终,得事之宜之后方能识得。
其益无方:已经于事事物物上得其宜,再说本末,是不是又回去了?不是应该先识得本末,然后乃能得其宜?不知本末,如何谓得其宜?
东方谪仙:前之“于事得宜”,只是说于此事此物上得宜。而后说“天下百事万物,皆识其先后也”。物有本有末,事有终有始,故识其本末终始之后,乃近于大道。
其益无方:那既然这样,那事事物物之宜如何界定的?不能界定出事事物物宜,说得其宜,恐怕不可。
东方谪仙:孔仲达没写,某不知道= =
《大学问》 主讲:清河郡人
曰:物有本末,先儒以明德为本,新民为末,两物而内外相对也。事有终始,先儒以知止为始,能得为终,一事而首尾相因也。如子之说,以新民为亲民,则本末之说亦有所未然欤?
曰:终始之说,大略是矣。即以新民为亲民,而曰明德为本,亲民为末,其说亦未尝不可,但不当分本末为两物耳。夫木之干,谓之本,木之梢,谓之末。惟其一物也,是以谓之本末。若曰两物,则既为两物矣,又何可以言本末乎?新民之意,既与亲民不同,则明德之功,自与新民为二。若知明明德以亲其民,而亲民以明其明德,则明德亲民焉可析而为两乎?先儒之说,是盖不知明德亲民之本为一事,而认以为两事,是以虽知本末之当为一,而亦不得不非为两物也。
由上文可以看出。阳明虽未完全反对本末终始之说。但依然认为不宜将明德亲民分为两物。之既然明德亲民既然为体用关系,自然当是一物,不可析为二。
因此明德亲民本为一物,一物方才有本有末。如木之躯干和木之枝梢,同属於木,终究为一物。若为两物,则两者终有所阻隔,不够圆融。同时,阳明并未将物与事二字截然分开,多为混用。
提问环节
其益无方:没见阳明说始终的含义。
清河郡人:他说。大略是矣。也就是说,阳明就终始的说法和朱子是一致的。
其益无方:只从本末上面说,那说始终就是多余了~看阳明的意思,分明本末上面就说尽了。
清河郡人:很多时候阳明所说都是讲和朱子不一样的地方。因此一样的地方就不需赘言了。
经章章句 主讲人:紫阳陪臣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章句言:治,平声。后放此。词性变化须读破音。如“解衣衣之”,第一个衣读阴平,是名词,第二个衣读去声,是动词。又如“君子有三乐,乐节礼乐”,三个乐字分别读若勒、耀、悦,意思不同。
明明德於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明德,前面已经讨论过。“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可见明明德於天下不是强行把我之明德推给天下人,而是我明明德,而使天下之人也能自明明德。人同此心,各明其德。
明明德於天下,乃是大学效验规模之极至。
心者,身之所主也。心非血肉之心,乃统性情、该体用,贯已发未发而为言。心为天所与我之大体,凡小体之感、动,举由心统摄,故为一身之主。
心之官则思,如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等等,皆心思,心思其职,则小体各尽其用。
诚,实也。
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於善而无自欺也。
当诚训为实的时候,因诚字,实字义被贞定,特指由内而外一往而实,不包括无根之实。因为朱子去世前仍在改动诚意章章句,“一於善”处有些争议。譬如钱穆先生便认为最后定本是“必自慊”。这里在下认为需要坚持“一於善”。 如同前面所说的实,则心之所发本当性有仁义礼智,气禀不蔽,发而中节,则为实。一於善能很好地表达这个意思。由内而外皆善而无恶。但“必自慊”诉诸人心感受,不明言善,则可能遮蔽而慊其不当慊。必“一於善而无自欺”,而后心之所发实。若不一於善,则所谓“实”者,不过气禀物欲拘蔽与所行偏失过恶之蛇鼠狼狈,不以性理为根,非真实。这也是儒学一贯观点,以善为真,或者说真根于至善。
到这里,已经可以看出,朱子的正心诚意,不止於必自慊,而须一於善,则大学始教不能是正心诚意。欲一於善,须格物致知。朱子说:若不格物致知,那个诚意正心方是捺在这裏,不是自然;若是格物致知,便自然,不用强捺。即,若不是真知善,则诚意正心可能是勉强而为。这里涉及到诚意包括哪些情形, 本应是诚意章的内容,这里提一句。诚意应是“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 不指真不知善恶所在。因此,诚意指,使心之所发切实地根于性,直一而出。
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推极的意思,可参考如下语类:致字有推出之意。前軰用致字多如此。人谁无知?为子知孝,为父知慈,只是知不尽。须是要知得透底。且如一穴之光也唤做光,然逐旋开剗得大,则其光愈大。知识与如今所言稍不同。抢一句或问,抱歉。“知者心之神明,所以妙众理而宰万物也。”知有能所。即说知识,包括能知,所知。所知即性中仁义礼智,能知即因禀仁义礼智之十全,而良能一能良知便知。知无不尽,即全其性之所有,於性中所有(所禀仁义礼智)无不知。请参考:致知,乃本心之知,如一面镜子,本全体通明只被昬翳了,而今逐旋磨去,使四边皆照见,其明无所不到。致知所以求为真知。真知是要彻骨都见得透。
致知需要和格物合起来才能讲明。现在先说到,知乃本心之知。即,致知之知,指的是德性所知,指的是对於众理的妙(使之著见光彩)与对万物的宰(使之贞定)。推极此知,使所知无不到,无蔽性之十全(知性)当即便是真知天下万事万物之理。是在能知和所知上同时极尽。能知亦真实极尽,关涉到朱子的格物不能替换为穷理。现在先看格物章句。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关於事物,在下上次已经提过,广义的事赅括物,且言物则已有事。
所以物犹事也可以直接训“物,事也”。
但这里不但训物为事,抑且直接训到事物之理。朱子也是於经典有据的。
“天生烝民,有物有则”与“万物皆备於我”,足以作为朱子立论的依据。朱子对这两章的解释为:蒸,诗作烝,众也。物,事也。则,法也。夷,诗作彝,常也。懿,美也。有物必有法,如有耳目,则有聪明之德;有父子,则有慈孝之心。是民所秉执之常性也。故人之情无不好此懿德者。
此言理之本然也。大则君臣父子,小则事物细微,其当然之理,无一不具於性分之内也。
有物,则有此物之则,天地间并无无则之物,因此,说物的时候,其实所说的,是具形象方所的此物,与不具形象方所、与此物非一非二的此物的当然之理的“妙合”。因此,万物皆备於我,自不能是具形象方所的万物全具於我性分之内,而格物当然应释为穷至事物之理——至物之形象方所祗是至物表,惟即物而至物则,然后为穷至。
因为有物必有即在此物之中的此物之理,在类似“格物”这样的语境下,物直指“物之所以为物”。
物能够训为事物之理,但格物却不能替换为穷理。朱子说:格物所以穷理。格物不说穷理,却言格物,盖言理,则无可捉摸,物有时而离;言物,则理自在,自是离不得。人多把这道理作一个悬空底物。大学不说穷理,只说个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如此方见得实体。所谓实体,非就事物上见不得。且如作舟以行水,作车以行陆,今试以众人之力共推一舟於陆,必不能行,方见得舟果不能以行陆也。此之谓实体。所以古人只道格物,有物便有理,若无事亲事君底事,何处得忠孝。
所以,格物虽然是穷至物中之理,但说格物,乃因有物必有理,於万物中一一见理,则为实见,只说穷理,却可能离物悬空。
格物格物中理,此理却非今日所谓“物理”。物理即天理。朱子说:格物二字最好。物谓事物也。须穷极事物之理到尽处,便有一个是,一个非。是底便行,非底便不行。凡自家身心上,皆须体验得一个是非。若讲论文字,应接事物,各各体验,渐渐推广,地歩自然寛濶。如曾子三省,只管如此体验去。
格物格当然,而在物当然,即在我当为。事事物物上各有个是,有个非,是底自家心裏定道是,非底自家心裏定道非。就事物上看是底定是是,非底定是非,到得所以是之,所以非之,却只在自家。如前面屡屡提到,朱子论知,实兼正固,格物也带上了这种性质。格物须真见得决定是如此。为子岂不知是要孝,为臣岂不知是要忠,人皆知得是如此,然须当真见得子决定是合当孝,臣决定是合当忠,决定如此做,始得。
格谓至也,所谓实行到那地头。
格物带上这种性质,乃因“致知在格物”。前面说“欲……者,必……”,此处直接致知在格物,是因格物致知只是一回事。朱子说:知在我,理在物。格物者,欲究极其物之理,使无不尽,然后我之知无所不至。物理即道理,天下初无二理。格物是物物上穷其至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格物是零细说,致知是全体说。若理有未格处,是於知之之体尚有未尽。(按,知体本应所知无不尽,能知无不知。故理有未格,必是知有不尽。)物皆有理,人亦知其理,如当慈孝之类,只是格不尽。但物格於彼,则知尽於此矣。
他所以下格字致字者,皆是为自家元有是物,但为他物所蔽耳。而今便要从那知处推开去,是因其所已知,而推之以至於无所不知也。只是推极我所知须要就那事物上理会。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若不格物,何缘得知。而今人也有推极其知者,却只泛泛然竭其心思,都不就事物上穷究,如此则终无所止。
简言之,人性物则其理惟一,人本应性之所有无不全,於天下之理无不知,而断制合宜。因遮蔽而心体之明有所未尽,欲致知使其心体尽明,能知所知俱尽,则惟有即事即物穷格其理,而知在物当然,即在我当为亦显然笃定。
致知在格物,乃谓想要全其心知,惟有格物一途,全在於格物。
此处提醒一下,朱子之物,“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貌象而盈於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抱歉,再顺走一段或问:天地间凡有形象方所,可为人所闻见思议的,都是物。格物“使於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自其一物之中,莫不有以见其所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 ,德、常、变、宜是物之“所当然而不容已,所以然而不可易”,即物之理;身心性情、人伦日用、天地鬼神、鸟兽草木,则皆为物之属。
严格地说,“性即理也”,不是物,但可能因作为思议的对象而暂时为“物”。且如朱子说“理与气决是二物”,理也可以是惟一的不具形象方所之物。
此处关系甚大,再引语类以证:格物者,如言性,则当推其如何谓之性;如言心,则当推其如何谓之心。只此便是格物。但若是事也是出於心之物,情意知觉俱是物,万理既皆在心,为何不格心就足够了,朱子有言:问:“而今格物,不知可以就吾心之发见理会得否?”曰:“公依旧是要安排,而今只且就事物上格去。如读书,便就文字上格;听人说话,便就说话上格;接物,便就接物上格。精粗大小,都要格它,久后会通,粗底便是精,小底便是大,这便是理之一本处。而今只管要从发见处理会,且如见赤子入井,便有怵惕恻隠之心,这个便是发了,更如何理会?若须待它自然发了,方理会它,一年都能理会得多少?圣贤不是教人去黑淬淬裏守著。而今且大著心胷,大开著门,端身正坐,以观事物之来,便格它。” 也即说,大开门,到面前的都格,光挑心上的发见格,一年等不来几个,就耽搁了~觉得心上切近,只格心,朱子担心像一个人蹲在黑漆漆的角落,自限狭窄,且没有其他灯烛参照,格歪了也不知道。朱子只是担心如上,但他也显然认为格物有其缓急先后。
盖天理在人,终有明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谓人合下便有此明德,虽为物欲掩蔽,然这些明底道理未尝泯绝,须从明处渐渐推将去,穷到是处,吾心亦自有准则。……孟子论四端,便各自有个靶柄。仁义礼智皆有头绪可寻,即其所发之端,而求其可见之体,莫非可穷之理也。即格物当因其明德已明有所端倪发见者推致而明。人也不解无个发明处。才有些发见处,便从此挨将去,渐渐开明。只如一个事,我才发心道我要做此事,只此便是发见开明处了,便从此做将去。
一方面不合适拣择:遇事接物之间,各须一一去理会,始得。不成是精底去理会,粗底又放过了;大底去理会,小底又不问了。如此,终是有欠阙。但随事遇物,皆一一去穷极,自然分明。
另一方面当知规模节次:问:“格物最难。日用间应事处,平直者却易见,如交错疑似处,要如此则彼碍,要如彼则此碍,不审何以穷之?”曰:“如何一顿便要格得恁地。且要见得大纲,且著个大胚模是恁地,方就裏面旋旋做细。如树,初间且先斫倒在这裏,逐旋去皮,方始出细。若难晓易晓底一齐都要理会得,也不解恁地。但不失了大纲,理会一重了,裏面又见一重;一重了,又见一重。以事之详略言,理会一件又一件;以理之浅深言,理会一重又一重。只管理会,须有极尽时。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成四节次第,恁地方是。”
格物必须格尽——这个意义上,也惟有格到道理分明,才是格尽:格物者,格,尽也。须是穷尽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得到十分,方是格物。所谓格物,只是眼前处置事物酌其轻重,究极其当处便是。
且请一定记住“在物为理,处物为义”,“才明彼,即晓此”。
格物格得多了,心中之理渐渐无蔽,就像自己这里有根大蜡烛,看到那个灯笼里面也是个蜡烛,这个灯笼里面也是个蜡烛……到处都撞见这个东西,就会贯通浃洽。格物穷理,有一物便有一理,穷得到后,遇事触物皆撞著这道理。事君便遇忠,事亲便遇孝,居处便恭,执事便敬,与人便忠,以至参前倚衡,无往而不见这个道理。而今说格物穷理,须是见得个道理亲切了,未解便能脱然去其旧习。其始且见得个道理如此,那事不是,亦不敢为;其次见得分晓,则不肯为;又其次见得亲切,则不为之,而旧习都忘之矣。
所以有一个由勉勉而循循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过程。
器远问:“致知者,推知事物之理,还当就甚麽様事推致其理?”曰:“眼前凡所应接底都是物,事事都有个极至之理,便要知得到。若知不到,便都没分明;若知得到,便著定恁地做,更无第二著、第三著。止缘人见道理不破,便恁地苟简,且恁地做也得,都不做得第一义。” 曹问:“如何是第一义?”曰:“如‘为人君,止於仁;为人臣,止於敬;为人子,止於孝’之类,决定著恁地,不恁地便不得。”
倘若真能格物致知,自然“决定如此”,而诚意正心工夫沿此全不费力。
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
是说这就是八条目。
参考语类:如“明明德於天下”是大规模,其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
等,便是次序。八条目为工夫之序,其次序不可乱。
提问环节
天健坤顺:致知的知和四端之心中的是非之心,有什么异同?致知兼函能知与所知,智端是否也是兼函能知与所知,如是,则致知的知与智端是否为一个意思?
紫阳陪臣:致知之知,括能知所知,即性中所有之仁义礼智及其入灵明之气后的良知自知(道理自明性惟在人见)。智端可能有深层发用如良知,也包括对於闻见之知的知。而致知之知纯为德性所知。
天健坤顺:在推极我的知识的过程中,智端的是非之心必然也会参与其中?
紫阳陪臣:知若自明,必在事中而不空悬。致知在格物,事情到面前,是非之心出,是者是之,非者非之,截然方正,固然此物格。但物格可以零细说,知至不能。此物格,则吾心之知确实实际地知此物当然即我对此物的当为,自证其确能知,推极於此。
天健坤顺:致知在格物,事情到面前,是非之心出,是者是之,非者非之,截然方正,固然此物格。
紫阳陪臣:智端发见不仅是非之心。致知过程智端必定发见。是是非非截然方正固然学成之事,也是因四端本为性之根苗,问是非之心,一般而言直接视为中节。
唐娜·吉诃:是否‘先治其国’,‘欲治其国’的‘治’都读平声”吗?
紫阳陪臣:按朱子的说法,是的。看来也是读破音变词性,凡动词平声,“国治”等形容词去声。
永葆其儒:师姐说“即,若不是真知善,则诚意正心可能是勉强而为。”“不真知善”之后果,是否不止如此?
紫阳陪臣:八条目有次第,如不真知善,即物有未格知有未至,必然不能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附注:理合如此。)
永葆其儒:师姐说:“格物格物中理,此理却非今日所谓‘物理’。”这是说“今日所谓物理虽然在此理之所指之中,然却尽不得此理”,还是说“此理与今日所言物理决是两样”呢?
紫阳陪臣:此理与今日所谓物理是两样。在下愚见,此理为当然之理,所谓当然不容已定然不可易,而今日所谓物理,视同理入气而彰之文理密察。
永葆其儒:师姐说:“如前面屡屡提到,朱子论知,实兼正固,格物也带上了这种性质。”这是说格物也带上了“守”的意味么?
紫阳陪臣:致知在格物,知兼能所,格物按所引语类,因真知之知守特性,确实物格只出现在实行其真知时。如前答。道理自明必在事中。
永葆其儒:师姐论“为何不能只格心”处说:“光挑心上的发见格,一年等不来几个,就耽
搁了~”又说:“觉得心上切近,只格心,朱子担心像一个人蹲在黑漆漆的角落,自限狭窄,且没有其他灯烛参照,格歪了也不知道。”毅窃谓“一年为数不多的几个发见”也必是事至物来乃能有,故离事而格心,实此无可能,非但狭窄自限而已。不知师姐意下如何?与此相关,“才明彼,即晓此。”固然,然是否可以说“必明彼,乃能晓此”?
紫阳陪臣:严格地说,用广义的物的定义,心之物也是物,如果格物格心对言,物便不能再用广义界定。心物对置,非已发未发对置,而类似於物我对置。完全可以想象一个人处事,不格在他之外的物,只格其心之物。在这个意义上,离事格心不可能,但离非我之物格心却有可能。朱子所戒备的应是这种情景。繇是,才明彼即晓此言物理即天理,可。必明彼乃能晓此,却不可,因为不论可能性多麼多麼小,您不能完全否认天生圣贤以及只格心便能致知的可能。而保留承认此可能性,您应能想到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