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新建细则
一、自愿发起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同学,应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新建登记表》
2. 学生社团发起人的个人履历
3. 活动计划和工作计划书
4. 指导教师简介
5. 学生社团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1) 社团名称和宗旨
2) 学生社团的性质和类别
3)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理事会职权范围
4) 经费来源和财务管理方式
5) 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6) 章程的修改程序
7) 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8)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9) 其它必要事项
二、报请成立的学生社团经院团委批准后将予以公告,学生社团方可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