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女生,是在夕阳的时候。
坐了一天一夜的吉普,然后把嘴唇都要吹干裂,小臂处的皮肤都火辣辣的疼。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来这里,大学毕业那天同学都在校园里留影,我嫌天热,半路溜到图书馆报刊中心看杂志去。
身上还是会让人热到淌水的学士服。
不知道是脑子抽风还是眼睛骗人,当我看到那张肯尼亚大草原的摄影作品的时候,心头的血液一下子就腾的涌到了脑袋,愣是在傻了好几分钟,恍然觉得自己灵魂出窍了。
广袤的大草原,夕阳,远方一颗树,然后一对闲然漫步的大象。
我翻页去看这张照片的拍摄者。他叫王俊凯。
这不是那个明星吗?那个又会唱,又会跳的,超级帅的那个!
突然不能控制自己的惊讶,把阅读室的桌子拍响,弄得一旁的管理员同学白了我好几眼。
但是,不会是同名同姓的人吧?
然而,我不会忘记半年前的那条新闻,就是当红歌手只身前往世界非洲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参与志愿者工作。
那时候,热闹了好些时候,对王俊凯的赞扬和大肆的追捧,挂满了头条。
然而,时间终归是喜新厌旧的败类,几个月不到,他离开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新的歌手出来唱的歌也都不错。
【要去那里!】
突然一句这样子的呼声突冒出了心底,我是被美景吸引,还是被男人吸引啊!
回寝室的路上,一路粉红小泡泡,什么无人的大草原,他一手开着吉普,我坐在副驾驶,然后天空慢慢黑了,他说:“看来我们今天要在这里过夜了……”
啪啪啪,室友正往楼下搬东西,看我处在门口挡路,怨念:“想什么呢?”
“没……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