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案例中,客户在电暖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没有注意保留一些合同之类较有力度的证据,由此,百奇为大家介绍一下在销售经营中,应该收集哪些有力的证据:
一、发,票: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
二、合同(或协议):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三、广告物品: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只要合同中标识商标名称,也可以做为有效使用证据。
除了上述三种比较主要的证据外,还有商品的包装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及商标的印刷证明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