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徽州必须复名
方利山
2007年以来,我就在《徽州!徽州!徽州!》、《恢复徽州 民心所向》、《强烈吁请恢复徽州》(1)、《徽州须复名,绩婺应返徽》(2)等多篇文章中,对“徽州”地名的文化价值、“徽州”之与徽人的格外重要性、“徽州”被消失的不当、徽州复名的必要和紧迫这些问题,一再进行过阐述。至少在著作中和网络上十吁“徽州必须复名”。2008年和郭因先生、鲍义来先生致国务院领导的信中我们也专门呼吁:徽州应该复名。(3)去年的省政府参事室座谈会、年末的省社科联学术年会,我都以“徽州必须复名”在大会作专题发言。这次“徽州复名”舆情借国务院地名工作会议之机集中爆发,《人民日报》有作者点名应考虑“徽州复名”,全国各类媒体纷纷发声,人民网民意调查支持“徽州复名”的网友占71.4﹪,黄山论坛网民意调查支持“徽州复名”的网友占85﹪,“徽州复名”近日再度成为国人的热点话题。
关于当年“徽”改“黄”、绩溪被割离徽州的不当,章亚光先生《从法律角度透视徽州更名黄山、绩溪划出徽州的弊端》(4)一文已经从法的角度作了中肯的阐述。按现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6月18日发布)、《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6.4.13发布)规定,区划名称应“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不得重名”;“不以著名的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作为
行政区域专名”,而且国务院1986年《地名管理条例》就说:地名的更名“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因此在这次国务院要求的地名清理整治中,(黄山市、黄山区、黄山风景区)三地重名的情况肯定要整治,黄山作为“著名的山脉”已肯定不能再作为行政区域专名, “徽州”复名顺理成章。否则,还叫什么“依法治国”?
“徽州复名”确实不是改回一个地名这么简单。立即就涉及到适当的区划调整问题。民政部最新发布《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的基本原则是“应当保持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于行政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建设。”从我国城市集群发展人文与自然最佳组合和徽州之域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地利角度,不少有识之士都认同将徽州之域和杭州、淳安、宣州、婺源等划为同一行政区划的设计,江南这一地域历史文化、自然地理、风土人情,从山越、新安开始,数千年渊源深厚;现代交通、经济文化更融为一体。如能统一行政,不论是对资源合理配置、还是对提升文化旅游效益,壮大这一地域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贡献,都应该纳入国家发展的战略视野。当然这种区划调整,虽远瞩高瞻,但牵涉面大,诚非易事。
“徽州复名”,徽人盼的是复归一个完整的徽州。2008年国家从承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考虑,设立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着眼中华文化现代转生的顶层设计,本是徽州实现第三次历史性崛起的千载难逢的机遇,这我在《源的守望》第五编中已作较详的论述。保护区范围,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包括绩溪、婺源在内的“徽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文化生态整体。可惜的是保护区跨两省三市,至今无法统一行政,各唱各调,遗憾多多,保护区成立八年,连一次联席会议都没有开过,保护区被当成鸡肋,保护区建设的推进举步维艰。婺休交界的浙岭头十一块珍贵文物古碑先后被盗,说明了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急需调整不合理的行政区划。婺源当年是蒋介石为“剿匪”需要而强行被划入江西的,几十年来婺源要求返徽的民意汹涌,我们今天完全不必再坚持这一“帝国主义行径”(胡适语)。而绩溪的无端被割出徽州,对徽州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和文化资源的统一配置利用,更是非常不利,绩溪要求回徽的民意更是如潮滔滔。如果国务院能在此次地名清理整治时,立足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就势解决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首要难题,果断调整目前徽州之域不合理的行政区划,让世人瞩目的徽州文化整体有一个统一管理的安身立命之所,那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深远,徽人欣幸!
“徽州复名”,让“徽州”回到原来的徽州,让“黄山”只能是黄山的专名,让千年“太平”永驻,把徽州之域地名理顺,这是现实最基本的民生。当年邓公号召徽州要把黄山的牌子打出去,包括太平父老乡亲在内的徽人为此不懈努力,作巨大的付出,有巨大的贡献。“徽州复名”和邓公号召并不抵牾。地名理顺之后,打黄山牌、做徽文章将更有后劲,“协调、共享”将给包括太平父老乡亲在内的徽人带来更多的实惠。
“徽州复名”理所当然、势所必然。“徽州”回家这条路还充满艰辛。我们盼有关当政重视和顺应“徽州复名”的民心民意,郑重决策,造福百姓。
一孔之见。
2016年4月18日于屯溪保徽堂
注:
(1)、载《徽州文化生态保护文汇》,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9月,121——127
(2)、载《源的守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4月,45——49
(3)、载《源的守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4月,340
(4)、载《合肥学院学报》2004第一期
方利山
2007年以来,我就在《徽州!徽州!徽州!》、《恢复徽州 民心所向》、《强烈吁请恢复徽州》(1)、《徽州须复名,绩婺应返徽》(2)等多篇文章中,对“徽州”地名的文化价值、“徽州”之与徽人的格外重要性、“徽州”被消失的不当、徽州复名的必要和紧迫这些问题,一再进行过阐述。至少在著作中和网络上十吁“徽州必须复名”。2008年和郭因先生、鲍义来先生致国务院领导的信中我们也专门呼吁:徽州应该复名。(3)去年的省政府参事室座谈会、年末的省社科联学术年会,我都以“徽州必须复名”在大会作专题发言。这次“徽州复名”舆情借国务院地名工作会议之机集中爆发,《人民日报》有作者点名应考虑“徽州复名”,全国各类媒体纷纷发声,人民网民意调查支持“徽州复名”的网友占71.4﹪,黄山论坛网民意调查支持“徽州复名”的网友占85﹪,“徽州复名”近日再度成为国人的热点话题。
关于当年“徽”改“黄”、绩溪被割离徽州的不当,章亚光先生《从法律角度透视徽州更名黄山、绩溪划出徽州的弊端》(4)一文已经从法的角度作了中肯的阐述。按现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6月18日发布)、《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6.4.13发布)规定,区划名称应“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不得重名”;“不以著名的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作为
行政区域专名”,而且国务院1986年《地名管理条例》就说:地名的更名“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因此在这次国务院要求的地名清理整治中,(黄山市、黄山区、黄山风景区)三地重名的情况肯定要整治,黄山作为“著名的山脉”已肯定不能再作为行政区域专名, “徽州”复名顺理成章。否则,还叫什么“依法治国”?
“徽州复名”确实不是改回一个地名这么简单。立即就涉及到适当的区划调整问题。民政部最新发布《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的基本原则是“应当保持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于行政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建设。”从我国城市集群发展人文与自然最佳组合和徽州之域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地利角度,不少有识之士都认同将徽州之域和杭州、淳安、宣州、婺源等划为同一行政区划的设计,江南这一地域历史文化、自然地理、风土人情,从山越、新安开始,数千年渊源深厚;现代交通、经济文化更融为一体。如能统一行政,不论是对资源合理配置、还是对提升文化旅游效益,壮大这一地域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贡献,都应该纳入国家发展的战略视野。当然这种区划调整,虽远瞩高瞻,但牵涉面大,诚非易事。
“徽州复名”,徽人盼的是复归一个完整的徽州。2008年国家从承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考虑,设立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着眼中华文化现代转生的顶层设计,本是徽州实现第三次历史性崛起的千载难逢的机遇,这我在《源的守望》第五编中已作较详的论述。保护区范围,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包括绩溪、婺源在内的“徽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文化生态整体。可惜的是保护区跨两省三市,至今无法统一行政,各唱各调,遗憾多多,保护区成立八年,连一次联席会议都没有开过,保护区被当成鸡肋,保护区建设的推进举步维艰。婺休交界的浙岭头十一块珍贵文物古碑先后被盗,说明了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急需调整不合理的行政区划。婺源当年是蒋介石为“剿匪”需要而强行被划入江西的,几十年来婺源要求返徽的民意汹涌,我们今天完全不必再坚持这一“帝国主义行径”(胡适语)。而绩溪的无端被割出徽州,对徽州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和文化资源的统一配置利用,更是非常不利,绩溪要求回徽的民意更是如潮滔滔。如果国务院能在此次地名清理整治时,立足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就势解决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首要难题,果断调整目前徽州之域不合理的行政区划,让世人瞩目的徽州文化整体有一个统一管理的安身立命之所,那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深远,徽人欣幸!
“徽州复名”,让“徽州”回到原来的徽州,让“黄山”只能是黄山的专名,让千年“太平”永驻,把徽州之域地名理顺,这是现实最基本的民生。当年邓公号召徽州要把黄山的牌子打出去,包括太平父老乡亲在内的徽人为此不懈努力,作巨大的付出,有巨大的贡献。“徽州复名”和邓公号召并不抵牾。地名理顺之后,打黄山牌、做徽文章将更有后劲,“协调、共享”将给包括太平父老乡亲在内的徽人带来更多的实惠。
“徽州复名”理所当然、势所必然。“徽州”回家这条路还充满艰辛。我们盼有关当政重视和顺应“徽州复名”的民心民意,郑重决策,造福百姓。
一孔之见。
2016年4月18日于屯溪保徽堂
注:
(1)、载《徽州文化生态保护文汇》,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9月,121——127
(2)、载《源的守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4月,45——49
(3)、载《源的守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4月,340
(4)、载《合肥学院学报》2004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