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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资本论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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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云南1楼2016-05-26 00:31回复
    一、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什么从商品开始?
    因为商品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中占据了统治的地位。
    二、商品在资本主义社会财富中占统治地位的表现:
    (1)几乎所有的劳动产品都成为商品
    (2)许多非劳动产品,其中特别是劳动力也成为了商品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决定的性质。”(《资本论》第3卷995-996页)
    三、从商品开始进行分析的意义
    (1)对在资本主义社会财富中占统治地位的商品进行分析,也就是剖析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具有普遍意义。
    (2)商品中包含着资本主义社会中一切矛盾的萌芽,有利于揭露资本主义矛盾。
    (3)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和出发点。从商品开始,从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开始,经过长期的发展过程商品占据统治地位。这种分析可以使我们认清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从而揭露出资本主义的运动规律,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性质。
    (4)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最简单的范畴,有助于认识资本主义。


    IP属地:云南2楼2016-05-26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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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劳动力成为商品和奴隶、农奴成为商品的比较
      1.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力成为商品具有普遍意义——每个劳动者都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售,并且经常不断地进行出售,每周或每月出售一次;而在奴隶社会或农奴制社会中,奴隶主与农奴主通过各种途径(购买只是其中的一种)获得奴隶或农奴,劳动者至多进行一次出卖,沦为奴隶或农奴后便丧失人生自由。他们是作为奴隶主或农奴主手中的上品进行买卖的,但是这种买卖不具有普遍意义,也不经常进行。
      2.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成为商品后,劳动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不再由自己直接提供,而是全部通过市场进行购买,于是,劳动力这一非劳动产品变成商品之后又造成了全部劳动产品变为商品,而奴隶或农奴的消费资料则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由奴隶主或农奴主提供。
      五、马克思在第一章中分析的是什么商品?
      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


      IP属地:云南4楼2016-05-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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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商品
        第一节 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与价值量)
        一、使用价值
        1.定义: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
         —— 商品必须有某种用途才能够进行买卖,或用之于生产,或用之于生活,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注意点:
        (1)商品的使用价值指的是有用性的物,而不是物的有用性,即通常所说的效用。物的有用性是物成为商品使用价值的条件,也是商品使用价值的表现,但不是作为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本身。
        ——“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刚石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资本论第一卷,48页》)
        (2)但在某些场合,马克思是用有用性来说明某种商品的使用价值的。例如“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本身”(226页)
        (3)使用价值存在物质的使用价值和非物质的使用价值之分,但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必须是物质的使用价值。服务部门的劳动者只有极小部分生产物质的使用价值(厨师、女裁缝、缝补工等),大部分人是不生产商品的
        ——“在提供个人服务的情况下,这种使用价值是作为使用价值来消费的,没有从运动形式转变为实物形式。”(《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只要我作为消费者,作为收入的花费者来购买它,为的是消费它的使用价值,而不管这个使用价值是否随着劳动能力本身活动的停止而消失,还是物化、固定在某个物中。”(《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


        IP属地:云南5楼2016-05-2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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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使用价值的质与量
          质:有用物的用处
          量:有用物的量度
          用什么量度一方面取决于商品本身的性质,一方面取决于人们的习惯
          无论从质的方面或从量的方面来考察,物的使用价值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不能离开商品体而独立存在的,无论从质的方面或量的方面看,使用价值都受到商品体的限制。
          3.使用价值的性质
          (1)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不表现任何的社会关系。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物质的方面”,“无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我们不能用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这一点去证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有一样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直接是表现一定的经济关系即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2)商品的价值是在交换过程中实现的,因而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使用价值却与此不同,不通过交换就可以实现,在物和人的直接关系中就可以实现。
          (3)不能从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社会的使用价值论断中得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的结论。
          所谓社会的使用价值,是指供给他人的使用价值,这点并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所专有,不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既可以直接供自己使用,也可以供他人使用,我们不能以此区分使用价值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
          “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人和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420页
          (4)在商品交换中,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成为另一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两件商品中包含着同质的劳动,在量上可以比较。
          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表现这一社会属性,但本身不具有社会属性,使用价值并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属于研究范围)。离开了使用价值这个“商品的物质的方面”,交换价值就无法存在和表现。
          (5)在商品交换中,使用价值本身是二重地表现出来的,同一商品对于卖者来说表现为交换价值,对买者来说表现为使用价值本身。


          IP属地:云南6楼2016-05-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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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同的商品能够比量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物
            ——能够比量的必然是同质的,它们之间定然存在共同物。
            这种共同物的存在可以由以下情况证明:
            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既可以用x量鞋油表示,也可以用y量绸缎或z量金表示。
            这就证明了:
            ①不同的商品能够替代彼此作为同一量、同一质的商品的交换价值出现,这说明其中存在着一个共同物。
            ②这一共同物是交换价值的内容,而不是交换价值在这里采取的各种使用价值的鞋油、绸缎、金的形式。
            那末——使用价值能否作为商品交换中的共同物呢?答案是不能
            商品首先是一个有用物,具有某种使用价值,若两种产品具有相同的使用价值时就可以进行量上的比较。但在商品交换中,使用价值总是不同质的,是无法比较数量的。从使用价值来看,1斤棉花=8斤小麦,并不是由于棉花的有用程度是小麦的7倍,棉花与小麦各有各的使用价值,一个用来纺纱、织布,一个用来制造糕点,它们之间只存在质的差别而不是量的差别。
            相反,作为交换价值,商品之间只存在着量的差别,不存在质的差别,因而棉花与小麦的交换比例是不能用使用价值加以说明的。
            那末——这个共同物究竟是什么呢?
            答:只能是抽象的人类劳动。
            一个商品体,如果撇开它的使用价值,剩下的只能说是劳动生产物了。不仅如此,作为劳动生产物,抽去它具体的使用形式,既不是通过木匠具体的劳动过程生产出来的家具,也不是织布工人具体的劳动过程生产出来的布匹,各种劳动之间不再有什么差别,成为一种抽象的人类劳动,这就是商品交换中的共同物。各个商品中所包含的共同物的量,决定着相互间交换的比例关系。
            马克思从交换价值入手,发现了价值实体,解释了交换价值的本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的理论。抽象的人类劳动凝结在物体中,就形成了商品的价值。


            IP属地:云南8楼2016-05-27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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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价值
              下面先分析构成价值的实体,再分析价值量是如何决定与计量的,即先从质的方面,再从量的方面。
              1.价值实体
              定义:商品中凝结的人类抽象劳动。
              由于价值是存在于商品体中的,因而构成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就是一种物化的或凝结的抽象劳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经常使用“对象”这个词,其涵义即物化、凝结或从一处向另一处转移。
              商品的价值是抽象的,只有通过具体的交换价值才能表现出来。例如1斤棉花=8斤小麦,表明二者包含的抽象劳动量相同,二者价值量相等
              2.价值量
              (1)定义:指商品价值的大小。
              (2)价值量的决定
              价值量根据劳动量计量,劳动量以劳动时间计量,劳动时间又是以小时、日作为尺度计量的。但价值量的确定不是根据个别劳动者的时间,而是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第52页)
              这里包含着两个要素:
              (Ⅰ)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 (对生产资料方面的要求)
              (Ⅱ)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对劳动者的要求)
              说明:
              (Ⅰ)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包含着许多具体内容:
              ①必须是中等的技术装备水平
              ②原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③每件商品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符合社会平均水平
              (Ⅱ)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
              如果说上一要素要求正常的生产条件,则这一要素哟求劳动者是“正常质量的劳动力”,即:
              ①“劳动力在它被使用的专业中,必须具有在该专业占统治地位的平均的熟练程度、技巧和速度。”(第228页)
              ②“这种劳动力必须以通常的平均的紧张程度,以社会上通常的强度来耗费。”(第228页)
              (在这里马克思并未谈到技术问题,把这个问题放到下一节去论述是有原因的)
              ——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一规律,既会使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感觉到,他必须以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商品(压低成本?),又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他的竞争者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第370-371页)
              (3)劳动生产力与价值量的关系——价值量的变动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变动而变动。
              劳动生产力:劳动生产的能力,是内在的因素。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
              ①工人的平均熟练度
              ②科学的发展水平
              ③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
              ④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
              ⑤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
              ⑥自然条件
              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的效率,是劳动生产力的表现。劳动生产率的高低除取决于劳动生产力以外,还受对生产力的组织、运用和发挥以及对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影响
              ——马克思在研究价值量时之所以要谈到劳动生产力,是因为一件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与投入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而社会必要劳动量又随着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力的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不断提高,会引起单个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的不断减少以及价值量的相应下降。因此,“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地变动,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的变动。”(第53-54页)


              IP属地:云南10楼2016-05-28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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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入:关于商品中包含的矛盾
                从教材那里找了一段简明的解释:
                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性表现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互相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要获得商品的价值,就必须放弃商品的使用价值;要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不能得到商品的价值。生产者生产商品不是为了取得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取得价值,只是为了取得价值,才关心使用价值。其统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蕴于使用价值中。一种物品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就是无用之物,即使人们为它付出了大量劳动,也没有价值。一种物品尽管具有使用价值,但如果不是劳动产品,也没有价值。


                IP属地:云南11楼2016-05-29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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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关系:
                  1.凡是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必须具有某种使用价值,如果是无用之物,就没有价值,也不成为商品。
                  2.但并非所有有用之物均有价值,有使用价值,但无价值。例如以下三种情况:
                  (1)未经人类劳动开采和加工过的自然物,如空气、天然草地、野生林等
                  (2)经过人类劳动开采和加工,但“自产自消”,不提供给别人
                  (3)将劳动生产物作为礼品或租税无偿地给予他人
                  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必须是通过交换的方式转移到他人手中的有用的劳动生产物。


                  IP属地:云南12楼2016-05-3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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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
                    ——商品有二因素——价值和使用价值,劳动也有二重性——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
                    说明:劳动二重性是通过商品的交换关系表现出来的。假定1件上衣=20码麻布,商品上衣首先是一个使用价值,它是通过裁缝的具体劳动创造出来的;但是它能按照一定比例和与它有质的差异的使用价值进行交换,说明它与麻布有共同物——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因而能够在量上进行比较。作为一般的人类劳动,又是抽象的。
                    一、具体劳动
                    1.定义:
                    具体劳动是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有用性劳动,它具有一定具体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
                    2.商品交换中具体劳动的质:
                    在商品交换中,使用价值总是不同质的(价值是同质的),上衣不会和上衣交换,只会和别的东西交换,和另一种性质的具体劳动相交换。商品交换中互相交换的总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和具体劳动,因而是不能说明商品交换中的比例关系的。
                    3.具体劳动的作用:
                    (1)形成使用价值
                    “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或有用劳动。各种使用价值如果不包含不同质的有用劳动,就不能作为商品互相对立。”(第55-56页)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总要凝结在一个有用物体中,否则就不能存在。没有具体劳动生产的使用价值,也就没有抽象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从社会上看,单位时间内具体劳动生产的使用价值量同单个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成反比;从个别生产者来看,单位时间生产的价值量和他的具体劳动的生产率成正比。
                    ——具体劳动虽然不创造价值,但却由于它生产了物质的、具体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因而能够将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保存下来,并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这是价值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2)形成社会分工
                    ——商品的生产条件之一的社会分工是不同质的具体劳动不断发展的结果。
                    商品生产是为了交换进行的生产,形成商品的条件有二:
                    ①社会分工形成,各自生产不同的使用价值。(如果一切生活必需品都可以自己生产,那就没有交换了)
                    ②存在“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彼此当做可以让渡的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作独立的人相对立……彼此当作外人看待。”(107页)
                    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的条件之一,是一切商品生产的一般基础,但不是全部条件,古代印度公社里就有社会分工但没有商品。


                    IP属地:云南13楼2016-05-30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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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具体劳动的意义:
                      “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第56页)
                      物质变换过程:人把自己的具体的有用劳动投到自然界去,又把自然界的物质吸收到人体中(?)(种粮食)
                      注意:使用价值的源泉有两个:(1)具体劳动 (2)自然界
                      自然界是使用价值的源泉,但不能创造使用价值。
                      自然界对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界和具体劳动一起构成使用价值的源泉
                      (2)没有自然界,人类就不能生存,劳动也就不能维持下去
                      (3)自然物的性质规定了劳动的具体性质,决定着使用价值的性质。
                      例如:铁矿——开采和冶铁的劳动——使用价值含铁
                         鱼虾——捕捞和养殖的劳动——使用价值含鱼虾的构成物质
                      (4)人们在进行具体劳动的时候还要经常依赖自然力的帮助,如阳光、雨水、河流等


                      IP属地:云南14楼2016-05-3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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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儿居然有个坑,默默占位。


                        IP属地:澳大利亚15楼2016-08-0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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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抽象劳动
                          (一)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是怎样形成的
                          出现1件上衣=20码麻布的关系时,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不是它们之间量的比例,而是二者之间为什么能够进行量上的比较。显然,二者之中存在共同物,即他们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构成价值的实体,价值就是抽象劳动的凝结物。各种商品之所以能在交换中彼此代替、相等,正是由于它们都是这种价值实体构成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见到的劳动却是千差万别的。它们首先在质的方面各不相同,缝和织只是其中的两种;其次,在劳动力的发展程度上也各不相同,有的从事复杂劳动,有的从事简单劳动。现在的问题是这种千差万别的的不同质的、不同发展程度的劳动,怎样形成一个无差别的、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呢?
                          首先,抽去和撇开各种具体劳动的特殊性质(有用形式)。
                          上衣与麻布的交换,是两种不同质的具体劳动相互之间的交换,在劳动形式与有用性质上是各不相同的。上衣的劳动形式是缝,它的有用性质在于能缝出供人穿的上衣。麻布的劳动形式是织,它的有用性质在于能织出缝衣用的麻布。但是不管缝与织在劳动形式与有用性质上有怎样的不同,作为人类劳动,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的生产耗费,只要我们撇开和抽去各种具体劳动的特殊性质,就可以发现这种构成价值实体的无差别人类劳动。
                          不同质的具体劳动是同质的抽象劳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以下两个例子可以说明:
                          1.自给自足的经济条件下,一个人有时织布,有时缝衣。
                          2.社会分工条件下,总有一部分人变换他们的劳动形式,一开当织布工人,后来又去当缝衣工人。
                          其次,把复杂劳动折合为若干倍的简单劳动。
                          简单劳动: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因而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劳动者在生产商品时所花费的劳动
                          复杂劳动:受过专门训练的有专长的劳动者在生产商品时所花费的劳动。
                          说明——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差别是由劳动力的发展程度的不同引起的,具体确定哪一种劳动属于简单劳动,哪一种属于复杂劳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里是不同的。即使是复杂劳动,也存在程度上的差别。
                          商品生产中的劳动,除了存在质的差别以外,还存在劳动力发展程度上的差别。例如生产鞋油和放羊的劳动,就有复杂和简单之分。既然形成价值实体的而劳动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要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换算成无差别的一般劳动。既然简单劳动是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的劳动,就应该使复杂劳动转换成简单劳动,既然复杂劳动是劳动力有较高程度发展的劳动,就应该折合为简单劳动的若干倍。例如在计算价值量时,放羊劳动1h,价值量也是1h,而生产鞋的劳动是1h,价值量则是2h或更多。这种折合的比例并不是由谁加以计算之后确定下来,而是生产者背后自发确定的。


                          IP属地:云南16楼2016-08-05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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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抽象劳动的量对价值量的决定作用
                            1.抽象劳动决定价值量
                            从质的方面看,抽象劳动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构成了商品价值的实体;从量的方面看,抽象劳动的量决定着商品的价值量。
                            劳动量→价值量→商品交换比例 这里的劳动量就是没有质的区别的抽象劳动的量。
                            具体劳动回答的是怎样劳动和什么劳动,在商品交换中,具有意义的是它的质的区别,抽象劳动回答的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在商品交换中,具有意义的是它的量的区别。
                            2.劳动生产力与价值量的关系
                            “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地变动,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地变动。”(53-54页)
                            当劳动生产力提高之后,一方面,从使用价值上看,在质的方面没有变化(具有同样的效用),在量的方面会得到增加,使用价值量的增加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是成正比的。另一方面,从价值上看,不论生产力怎样变化,只要是社会必要劳动,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创造的价值量是不变的,但是单个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却会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减少,二者成反比。随着劳动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一方面是使用价值量的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单个商品中价值量的不断减少,形成一个对立的运动。这是由商品中劳动的二重性引起的。
                            生产力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生产力,属于具体劳动范畴,具体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因而无论劳动生产力怎样变化,同一劳动(社会必要劳动)在同样时间内创造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是创造的使用价值量却会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变动发生同方向同比例地变动。同一时间内创造的价值量不变,使用价值量增加,就会导致单个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减少,单个商品的价值量与单位时间内生产的该使用价值量成反比,从而使单个商品的价值量和劳动生产力的变动成反比。
                            (注:同一劳动=社会必要劳动)
                            对于个别劳动来说,不论其劳动生产力如何变动,他们所生产的某件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都不会变,与社会上大多数生产者所生产的该商品的价值量一样。少数生产者的劳动生产力越是高出平均水平,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价值量就越多,生产的使用价值量就越多(相对于平均来说),反之就越少
                            “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第370页)
                            有的学者将马克思所说的同一劳动解释为“抽象劳动”,这种解释不能说明上表一个人的具体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后,在同样的时间内却和大多数生产者生产出不同的价值量。(????)
                            在劳动生产力的变动和价值量的变动关系中,我们还应该对劳动生产力和价值量这两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从劳动生产力方面看,包括:各个生产部门少数生产者劳动生产力的变动、直接生产部门中大多数生产者劳动力的变动、某些或一切有关生产部门劳动生产力的变动。
                            这三者的变动对商品价值量的作用时各不相同的。
                            从商品价值量方面看,既存在原有的生产资料价值部分的变动和新创造的价值部分的变动的区别,又有单个商品价值量的变动和单位时间或同一时间价值量的变动的区别。
                            总而言之,劳动力的三种变动情况对商品的价值量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各种表现的影响又是各不相同的,必须先进行排列组合,才能进行具体深入的研究。
                            随着劳动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商品价值量会越来越下降,任何生产者如果不努力改进技术,就会使自己产品的个别价值越来越高于社会价值,耗费的劳动时间难以得到补偿(交换价值太高卖不出去,社会不承认,社会只承认普遍决定的“价值”),无法继续生存下去。这种发展趋势将迫使每个生产者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促使生产的迅速发展。
                            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一方面,同样时间内所生产的使用价值总量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单个商品中所包含的价值量越来越少,引起商品生产中价值和使用价值对立的运动,这是商品经济中的一大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价值量的减少会引起劳动力价值的下降,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提高剩余价值”(第595页)
                            说明: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根据某一种商品在生产时耗费的劳动时间来确定的,但这只是初步确定,要进一步确定,还要在不同的商品之间比较生产者的技能上的差别,于是提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问题。不同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是不同的具体劳动,在计算价值量的时候必须将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还原为一般的抽象劳动,说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者的单位劳动时间进行计量的。


                            IP属地:云南18楼2016-08-07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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