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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公巫臣有三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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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6-06-04 00:02回复
    申公巫臣本楚人,为楚申县之尹,楚称县尹为“公”,故曰“申公”,巫臣则是其名。《左传》成二年有屈巫之称,屈为其氏;襄二十六《传》及昭二十八《传》又称子灵,则其字也。成二年,巫臣为娶夏姬而奔晋,自此仕于晋,《传》云:“晋人使为邢大夫。”


    2楼2016-06-04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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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邢伯非狐庸
      《春秋左传词典》八画有“屈狐庸”条,云:“屈巫之子。参‘狐庸’、‘邢伯’、‘邢侯’。”又有“狐庸”条,云:“屈巫之子。参‘邢伯’、‘邢侯’、‘屈狐庸’。”七画有“邢伯”条,云:“晋臣。参‘邢侯’、‘屈狐庸’、‘狐庸’。”又有“邢侯”条,云:“即邢伯。”(按:既为一人,又词头相同,依《词典》体例,当合一条“邢伯 邢侯”。)
      是《词典》以屈狐庸与邢伯为一人,是申公巫臣之子。
      《集解》本《人名索引》亦以为一人。然俱误。(按:《春秋名号归一图》亦列狐庸、邢伯、屈狐庸、邢侯为一人。)
      狐庸诚巫臣之子,承其父氏,故亦称屈狐庸。
      成七年《传》云:“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为报此怨,于是“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乃通吴于晋。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
      襄二十六年《传》亦有蔡 声子之言谓子灵(即巫臣)“使其子狐庸为吴行人焉”。则其子狐庸自成七年(或稍后)入吴而仕于吴,已为吴臣。
      襄三十一《传》又有文:“吴子使屈狐庸聘于晋,通路也。”至此,狐庸仍是吴臣。杨引杜《注》云:“狐庸,巫臣之子也。成七年适吴为行人。”杜《注》之意谓自成七年至此为吴臣,杨盖亦主此说。《传》亦无有屈狐庸返晋仕晋之文。
      而邢伯见于襄十八年《传》,此年晋平公伐齐,齐师夜遁。《传》有“邢伯告中行伯曰:‘有班马之声,齐师其遁。’”则邢伯者,晋臣也。杨引杜《注》曰:“邢伯,晋大夫邢侯。”
      其邢侯之称,则见于昭十四年《传》,云:“晋 邢侯与雍子争鄐田。”邢侯杀雍子,既而亦被杀。杨亦引杜《注》以为解,曰:“邢侯,楚 申公巫臣之子也。”《国语·晋语九》亦述此事,韦《注》亦言:“邢侯,楚 申公巫臣之子,巫臣奔晋,晋与之邢。”是邢伯(邢侯)者亦申公巫臣之子也。然其为晋臣,亦无可疑也,与成七年为吴臣而至襄三十一年仍为吴臣之屈狐庸自是二人。杨伯峻解此二人皆袭用杜《注》,而未言二者为一人。至《词典》则合并为一人,盖见成七年《传》言狐庸为巫臣之子,而昭十四年《传》杜《注》又谓邢侯为“楚 申公巫臣之子”,即以为一人。是亦未通览前后《传》文。《吴越春秋·吴王寿梦传》云:“十七年,寿梦以巫臣子狐庸为相,任以国政。”寿梦十七年,乃鲁襄四年。以狐庸为相之说与《左传》异,而狐庸于襄四年为吴臣则亦在《左传》文理之间也。
      究《左传》之文可知,巫臣非只有一子。邢伯是其长子,故有“伯”之称,“伯”是其字。以其为长子,故处晋嗣巫臣为邢大夫。此亦甚合春秋时之长子嗣袭之制。杨宽《战国史》第六章《注》云:“春秋时楚、晋、秦三国的县具有国君直属的边地军事重镇性质,但是国君所任命的县的长官是可以世袭的。如楚的申公巫臣奔晋,晋以为邢大夫,而巫臣之子世袭为邢伯或邢侯。”是狐庸乃邢伯之弟,以其不居晋 邢,故亦不以邢为称,而袭其父以屈为氏,称屈狐庸。 然则巫臣尚有第三子曰邢蒯。


      3楼2016-06-04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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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邢侯非邢伯
        由上文可见,解《左传》者,俱以襄十八年《传》之邢伯与昭十四年《传》之邢侯为一人,乃申公巫臣之子。然究之纪年及《传》文,亦甚可疑者也。
        按邢伯之称“伯”及春秋嗣袭爵职之礼制,则必申公巫臣之长子。然成七年(或稍后)其弟狐庸已入吴为吴臣,则已成年,邢伯之年当稍长。而自成七年至昭十四年,则五十六年矣,若邢侯即邢伯,则已耄耋之年,老态龙钟矣。而昭十四年《传》云:“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连杀二人于朝,岂八十老人之所能为?《晋语九》犹云:“邢侯闻之,逃。”行动亦甚捷速也,全不见其老寿之迹。可见此邢侯当非前文之邢伯。邢侯盖嗣邢伯者,或邢伯之子而巫臣之孙;若杜预“申公巫臣之子”及《人表考》“此邢侯必巫臣别子嗣为邢大夫者”为可信,则必巫臣之幼小子也,当是夏姬所生。叔向尚娶申公巫臣与夏姬所生女,(见昭二十八年《传》及杨《注》。)而昭五年《传》见此女所生子杨石,则亦已成人。
        然考夏姬之年岁,宣十年其子征舒弑陈灵公而书于《经》,故杜《注》谓“征舒已为卿,年大”;又据成二《传》及昭二十八《传》,征舒之父非夏姬之初嫁夫,则夏姬之年,即若后世之早婚“十四为君妇”,十五死前夫,十六复嫁,十七而生征舒,亦当四十上下矣;成二年嫁申公巫臣而入晋,则又十年矣,夏姬盖已五十左右。则其生育之年亦促矣,且此其年之下限也。故刘向《列女传》遂谓“盖老而复壮者”,《西汉丛语》则曰“其年六十余矣,而能有孕”。
        要之,其生子生女当不过成十年。据昭二十八《传》,叔向娶巫臣与夏姬所生女为“平公强使取之,生伯石”。晋平公立于鲁襄十六年,则夏姬女嫁叔向必在此年或稍后,计其年,若成八年生,亦二十六七矣。《传》述其嫂称之为“姒”,杨《注》云:“夏姬女是弟妇,而其嫂称之为姒,明其年大于伯华之妻。”则亦在事理之中。若邢侯亦夏姬所生子,则当是叔向妻之兄,至昭十四年,亦已老矣,非血气方刚一怒而立杀二人之年岁也。且兄终弟及,虽亦有例,究非常制。故此邢侯,宜是邢伯之子。


        5楼2016-06-04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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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以申公巫臣有三子:邢伯、屈狐庸及邢蒯。
          狐庸仕吴,自当立氏,故以其父氏为氏而称屈狐庸。
          邢蒯奔齐后不可复以邢为称,故称申蒯,亦承其父称而明其所出;不亦以屈而以申为氏者,兄弟处二国,事二主,各各自立门户,则当别其氏。是亦春秋立氏之道,《左传》例亦多。
          而邢侯则邢伯之子而巫臣之孙也。
          然则襄二十一年《传》叙晋 栾盈之乱,范宣子杀栾盈之党有“申书”,或亦申公巫臣之子,因《传》文简略,杜亦无《注》,族系难明,不敢武断,惟因晋不见有申氏,故作此猜测之辞。


          6楼2016-06-0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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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有见地。襄二十三年,上之登御邢公,此邢公或即邢蒯,明其用于齐也,故后死难之申蒯,或亦其人也,以为申公巫臣之后,近是焉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8-2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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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这是谁考证的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4-04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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