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教育考试院2017年的新规定:
1.驻保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人户籍在保定市的往届生;
3.非保定户籍在我市工作的往届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近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始凭证、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证明等任意一项原始材料,且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系统中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4.参加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另外黑体加粗部分:
请考生特别注意: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只接收驻保定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在保定市的非应届考生的报考。凡不按要求报名造成不能正常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597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