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教了陶短房先生,他认为是赝品,而且指出马脚甚多。
首先,翼王的文告用“谆谕”, 《贼情汇纂》和《粤匪纪略》都写了,石达开出走布告第一行就是为“剖沥血诚,谆谕众军民”。这个“旨谕”纯属扯淡,旨只能天王用。
另外,不能是草书,应用宋体
第二,部下写头衔,翼王五千岁不能分开
第三,不能说清祚,要说妖氛,胡氛,妖数,胡运
第四,太平天国改府为郡,哪来的十三府?
第五,文末固定格式是“各宜凛遵,毋违钧谕”,遵用红字
第六,太平天国文必用印,抬头必有官衔姓氏,岂有中间照式而头尾无印的?
第七,如果是石达开的口气,可以叫谆谕,但这篇东西是作石达开部下口气,那么就该列名此人官衔姓氏, 如真天命太平天国殿左五检点功勋加一等张,为晓瑜芜郡军民事……
第八,太平天国的国写成國,都丁巳七年了,他活膩了?
第九,文末那“口谕”二字是打算告诉我们“我这是假货,而且印没山寨出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