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三年剩下的满满回忆,丢了两辆自行车,吃过几次百家饭,没有打过架,也没有喜欢过那个女生,现在想想是不是傻,当然,最值得说的要算王录村的好客之风了,故事是这样的,如果王录村红白喜事,正好我们班的那个同学的父亲去,那我们就鼓动让这个同学替他父亲去,然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去三四个人去吃一顿了,第一次比较胆小,是个白事,我们几个刚到门口,礼都没上,就有一个貌似总管的人大声吆喝一声“学生放学了,赶紧给学生安排的吃饭,”就这样我们几个就糊里糊涂坐着就吃了一顿美餐,鉴于事情进展如此顺利,那我们也就不用一定必须认识那家主人了,放学了直接去,当然人数不能太多。有时候也会碰见我们老师要么在邻桌,要么在同一桌,难不成都是“套路”,当然有时候也比较气氛,凭什么我们桌没有烟,当然酒是不敢喝的,毕竟下午还要上课,但是没有烟总是不对的吗。所以这么看来,能说王录村不好客?干脆广告词改成“好客王录”比“好客山东”38元大虾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