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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脂化验单显示指标异常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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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脂是血浆中的中性脂肪(甘油三酯和胆固醇)和类脂(磷脂、糖脂、固醇、类固醇)的总称,广泛存在于人体中。它们是生命细胞的基础代谢必需物质。一般说来,血脂中的主要成分是甘油三酯和胆固醇,其中甘油三酯参与人体内能量代谢,而胆固醇则主要用于合成细胞浆膜、类固醇激素和胆汁酸。

一般来说,对于冠心病患者而言,生活方式干预后3~6个月,应复查血脂水平,若血脂参数达标则即继续治疗,但仍须每6个月至1年复查1次。如LDL-C持续达到目标值以下,每年复查1次即可。药物治疗开始后4~8周复查血脂及肝功能与CK。若无特殊情况,逐步改为每6~12个月复查1次。如开始治疗3~6个月复查LDL-C仍未达到目标值,则调整剂量或药物种类,或联合药物治疗,再经4~8周后复查。达到目标值后延长为每6~12个月复查1次。
大多数医院在检查血脂时一般都会包括以下几项: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极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VL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载脂蛋白AI(ApoAI)与载脂蛋白B(ApoB)。少数医院还提供脂蛋白(a)即Lp(a)的数值。冠心病患者定期复查是好事,如果发现血脂指标异常的话,该怎么办呢?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LDL-C与冠心病、卒中等动脉粥样硬化型心血管疾病(ASCVD)关系最密切。化验单上都会给出各项指标的正常值范围,对于健康者而言,LDL-C≤3.4mmol/L即可。可是咱们冠心病、脑梗这类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如果也按照这个指标控制可就非常危险了!不同人需要控制的LDL-C水平并不相同,需要医生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诊疗。一般来说,冠心病患者需要将LDL-C控制在1.8mmol/L以下。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
不同类型的脂蛋白在动脉粥样斑块形成过程中所起作用不同。其中低密度脂蛋白负责把胆固醇由肝脏运输到斑块内,而高密度脂蛋白的作用相反,负责把斑块内的胆固醇运输出来(胆固醇逆转运)。因而LDL-C又被称作“坏胆固醇”,HDL-C被称作“好胆固醇”。LDL-C越高越容易形成斑块;HDL-C较低则可增加斑块的风险。前文提到LDL-C是血脂参数中最重要的指标,正是这个缘故。而对于“好胆固醇”而言,若其水平降低,则应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即控制饮食、增加运动、减轻体重、限制饮酒等,不建议使用药物升高HDL-C。
甘油三酯(TG)
食物中的脂肪经过消化在小肠中形成乳糜微粒(这就是外源性甘油三酯)。乳糜微粒携带的甘油三酯通过血液循环运往脂肪组织并储存其中。脂肪组织中的甘油三酯一部分分解为甘油和脂肪酸,运输到肝脏,肝脏将它们重新合成为甘油三酯储存,也能以极低密度脂蛋白的形式运送的血液(这就是内源性甘油三酯)。如果TG>5.6 mmol/L,发生急性胰腺炎的风险显著增高,此时需要严格控制饮食、禁酒,并应用贝特类药物治疗。
极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VLDL-C)
这一指标与甘油三酯水平关系密切,单纯的这项指标增高不作为药物治疗依据,控制饮食、增加运动适合于所有人。
载脂蛋白A1(ApoA1)与载脂蛋白B(ApoB)
这两项参数分别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增高或降低相关。在临床上,不把这两项指标作为药物治疗的依据。单纯的这两项指标异常无需药物治疗,建议患者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即可。脂蛋白(a)异常同样如此对待。
坚持非药物治疗是纠正血脂异常的重要措施。即使开始用药治疗后仍应继续进行饮食控制和积极运动,不能因为药物治疗就放松生活方式干预。多数患者、特别是已经发生ASCVD和(或)糖尿病者均需要长期用药。不能因为一段时间治疗后胆固醇降低到了目标值以下就自行停药或减小用药剂量,否则会明显增加发生心肌梗死或卒中等ASCVD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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