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交警支队机动执勤大队违反行政合理原则、不考虑相关因素、执法目的错误,在当事人车辆紧靠停在工地延伸在便道的临时堆放点的情况下,即便车辆不在这个地方停,行人也不能往前走的情况下,仍然对当事人车辆加贴罚单,不得不使人质疑邯郸市交警支队机动执勤大队的执法动机,难道罚我们款是创收的手段吗?道交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是这样规定的,难道我们把车停在小麦地里也会被贴罚单吗?
100元确实不算什么,但是我在那条路转了10分钟,才找到那个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地方,如果行人往前走就会撞到那些建筑构件,在这种情况交警依然贴罚单,不得不使人质疑他们的执法目的,也就是我说的如果在小麦地里没有停车标志交警是否依然要贴罚单呢.
100元确实不算什么,但是我在那条路转了10分钟,才找到那个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地方,如果行人往前走就会撞到那些建筑构件,在这种情况交警依然贴罚单,不得不使人质疑他们的执法目的,也就是我说的如果在小麦地里没有停车标志交警是否依然要贴罚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