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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信哲的情商与幸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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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有几个80后没有在少女时代喜欢过张信哲呢?
那时候只是默默地听,只和少数人分享一下听歌的感觉。后来长大了,中间隔了一段不太有耐心听流行歌曲的时间,再回过头去听他的歌,发现他在音乐里营造的最核心也是最迷人的气质,是一种对感情毫无保留的献祭。
——就是那种“我苦苦喜欢你,你狠心地把我抛弃,我的心都碎透了,但我宁愿还是低姿态地继续爱着你,毫无保留,直到永远”式的献祭。
这种“备胎”状态现在看来太过时,太容易被嘲笑了。而且按理说,男人把自己的姿态降到这么低,又把自己的委屈过分地放大,往往不会拉来太多好感,但他是例外。他的好,在于声音太纯净,把委屈和低姿态都变成了一种献祭般的信仰,从而让爱情这个字眼在他的歌声中无端地高尚起来,乃至让人忽略了性别感,构造出一种属于他的独特和谐。
当初采访他之前曾经研究过他的经历,当时只觉得“终于直到了那种献祭感从何而来”,而现在再回过头去看,只觉得他到现在的人生真是完美无缺令人羡慕。
他父亲是会很多种乐器的牧师,天赋给他清亮纯净的好嗓子,自小在教会长大,听唱诗班唱歌。想来,他整个人的安静气质也是从那时起就奠定了的。
然后,他赶上了台湾唱片市场最好最好的时代。大三时参加歌唱比赛被挖掘,20岁签了滚石,几乎毫不费劲地就找到了适合自己又被市场接受的路。接着服了两年兵役,不紧不慢地继续出着唱片,直到26岁遇到李宗盛和《爱如潮水》,一下子就大红了,以柔软和纯净征服无数女人心。
那时候真是好时代。一个唱歌的人,只需要一张一张地出专辑就够了,不用上太多综艺节目博宣传,不用在社交网络上过分讨好歌迷,不用为提高搜索指数搞半真半假的绯闻......甚至他连竞争对手都没有,反正柔软少女们无所寄托的一往情深全部都在他一个人的歌声上。
他爱古董,就去搞收藏,有眼光又有名气,交友众多又不爱刻意秀,喜欢的事就去尝试,这样的人吸金能力自然一流。他爱旅行,“不太喜欢把自己当名人,所以就要到世界的其他不认识的地方放空一段时间”,偶尔出来开个唱,新歌再也不会像老歌那么红但也总是在出,尽管知道的人不多可还是一直都在做舞台剧......就像在淡淡地维持着和过去的自己以及和歌迷的某种约定。
他生对了年代,总是在合适的时间遇上合适的事,所有的天赋和爱好都没有白费。心怀信仰,个性又极淡泊,恋物又不为物所困。
简直完美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