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看到文件,县里对于城区和乡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明确划分和公示。因为乡镇农房改造还未批量进行,在此不谈。主要谈谈对城区内容的几点疑惑。
1.把城区土地划为四级,也就是预示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每一级的赔偿是不同的,但是每一级别差距多少,又是如何衡量的?
2.如果拆迁,除去房屋补偿外,对于租房补贴等补助,每一级别是否也不同?
3.土地级别不同,补偿有差距,那么在每一级别地块建设的住宅楼是否有价格差距?政府是否能够监管?
4.如果楼价是市场行为,那么改造是否也应该是市场行为?在同一级别土地如果拆迁后买不到价格相近的房子,对于拆迁户是否公平?
当然,城市化是大势所趋,最终为了提高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完善基础设施。在合理合法的赔偿情况下,都应该大力支持,过分的条件和要求肯定不会被接受。
文明上网,理性发帖。希望吧友多些答疑解惑,不要人身攻击!
1.把城区土地划为四级,也就是预示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每一级的赔偿是不同的,但是每一级别差距多少,又是如何衡量的?
2.如果拆迁,除去房屋补偿外,对于租房补贴等补助,每一级别是否也不同?
3.土地级别不同,补偿有差距,那么在每一级别地块建设的住宅楼是否有价格差距?政府是否能够监管?
4.如果楼价是市场行为,那么改造是否也应该是市场行为?在同一级别土地如果拆迁后买不到价格相近的房子,对于拆迁户是否公平?
当然,城市化是大势所趋,最终为了提高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完善基础设施。在合理合法的赔偿情况下,都应该大力支持,过分的条件和要求肯定不会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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