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抗病毒治疗的推荐。建议在妊娠早期筛查表面抗原。对于近期有生育计划的育龄期女性,如无进展性肝纤维化,可考虑至妊娠结束后开始治疗。对于有进展性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的妊娠女性,推荐使用替诺福韦酯(TDF)。对于妊娠前已开始替诺福韦酯(TDF)治疗者,在妊娠期可以继续治疗;原来接受恩替卡韦(ETV)或其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者,应换用替诺福韦酯(TDF)。对于所有高乙肝病毒水平(>200000 IU/ml)或者表面抗原>4 log10 IU/ml的妊娠女性,应在妊娠24~28周开始使用TDF,直至妊娠结束后12周。表面抗原阳性未治疗或使用TDF治疗或预防
这是我在网上找的,本来应该回你另外一个贴里,但是我找不到了。这个指南是从一个医学论坛网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