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这些研究结论都是根据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出生性别比攀升推算出来的,根据出生性别比推算人口性别结构,确实是人口研究的普遍的、行之有效的、国际上通行的研究方法和惯习,但是这种方法的基本前提是出生性别比的非干扰性,亦即真实性,而一旦出生人口存在着较大规模的漏报和瞒报,以此来推算人口性别则是存在较大风险的。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后,严格的出生数量的限制与性别偏好传统的交织,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甚至局部较严重的出生人口的漏报和瞒报,许多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出生性 别比偏高的主要原因2 ,那么既然出生性别比已经存在较大的争议,以其为基本前提的探讨能否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呢?此外对于婚龄期的性别比,我们以为不一定非要从出生性别比去推论,我们完全可以从不存在争议的婚龄期性别比去判断。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经三十多年,当今婚龄期的青年已经都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后出生的人口,那么他们的性别比是否失衡?存在多大程度的失衡?这应该的是更有说服力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