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欠债人没有偿还能力还钱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
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其次,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这年头,借钱的成了孙子,欠钱的成了大爷。遇到还钱的时候,人不见了,消息也不回了。好不容易见到他了,还要装的像一个孙子似的,求着他还钱。
今天我给大家说一说当被人欠钱不还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1、以毒攻毒的方法。不还你钱,你找一个机会跟他借钱,最好是把利息也借出来,但是成功率不高。
2、借刀杀人法,这个可不是真的杀人,找一个两个人都熟悉的人,坐在一起,直接开启诉苦模式。
3、动用武器法。有的欠债人,即使使劲浑身解数也无济于事,那就只能用法律了。
(1)看借条或者欠条的内容。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
(2)看欠条或借条的金额。看还款时间,这个时间,主要是看欠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写了,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什么是诉讼时效呢?就是如果时间长不向对方主张你的权利,那么起诉到法院,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诉求了。
(3)看对方态度。存在借、欠关系的,一般来说之前都是朋友,对方为什么不还钱,是否真是的还不上,还是已经变成老赖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可以双方再打一个欠条,约定一个还款日期,这样有助于延长诉讼时效。
最后提醒大家一下,无论是多好的亲戚朋友借钱,一定要记得写借条,写借条,写借条!!而且一定要看清楚。如果觉得不能偿还的,干脆不借。
顶着万人骂的风险,就让我这个老赖借这个平台对债主们说声对不起,,我知道好几个债主都玩头条,希望你们可以看到这个迟到的解释。如果你是我的债主,看到以下内容就知道我是谁。
本来,我是不会逃跑的。我并不想有家不能回!黄老板,余老板,想当年我事业好的时候,你们没少跑我家,想方设法套近乎就为了把你们代理的饲料卖给我的鸡场。开始几年,我们合作很好,你们一口一个兄弟,虽然我比你们小二十多岁!2006年,我的鸡场发禽流感,被强制扑杀肉鸡4万多只,我破产,那时欠你们八十万。你们当时比我还急,担心我这个23的小伙想不开。不过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并且在接下来的5年里还了你们60万和每月百分之二的利息。2011年,你们逼迫太过,在猪价将涨的时候黄老板拉走我五十头母猪,我错过了一个翻身的机会,几年的努力白废了!这些猪是我借高利贷买的。到2012年,我还欠你们3万多,这时我已经穷途末路了,高利贷、银行贷款,小饲料商货款等等三十多万,光利息我也无法支付了。12月,我老婆生了小孩,我们刚出院回家,余老板你又来了,我一再求你宽限,你却威胁我老婆要她还,要***家闹,她只是个没有工作的农家女人,被吓得瑟瑟发抖,看到这样子,我心泣血,失去理智才要跟你拼命,还好其他债主把你拉走了。你和几个债主放话,要我10天以内还清,可我无法做到。第二天,我老婆就带着孩子走了,一年后我在外地签署了老婆寄过来的离婚协议。
我老婆走了,我妻离子散,欲哭无泪。我卖了所有的猪,得五万多,还了两万多散帐,一万给了老婆奶粉钱。我带着5岁的大女儿和不到两万钱来到了千里之外,对不起,债主们!我只有活着才能还你们钱。
在外的前三年很辛苦,5千一年包了一个果园,靠捡市场菜皮和鱼下水养猪重新创业。经过三年的努力,于2016年开始还债,最多2018年就可还清。还到一个,我自会拜托人送到你手里。请原谅我暂时不能联系你们,我怕你们中有人会杀鸡取卵,毁了我也坑了其他债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
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其次,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这年头,借钱的成了孙子,欠钱的成了大爷。遇到还钱的时候,人不见了,消息也不回了。好不容易见到他了,还要装的像一个孙子似的,求着他还钱。
今天我给大家说一说当被人欠钱不还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1、以毒攻毒的方法。不还你钱,你找一个机会跟他借钱,最好是把利息也借出来,但是成功率不高。
2、借刀杀人法,这个可不是真的杀人,找一个两个人都熟悉的人,坐在一起,直接开启诉苦模式。
3、动用武器法。有的欠债人,即使使劲浑身解数也无济于事,那就只能用法律了。
(1)看借条或者欠条的内容。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
(2)看欠条或借条的金额。看还款时间,这个时间,主要是看欠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写了,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什么是诉讼时效呢?就是如果时间长不向对方主张你的权利,那么起诉到法院,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诉求了。
(3)看对方态度。存在借、欠关系的,一般来说之前都是朋友,对方为什么不还钱,是否真是的还不上,还是已经变成老赖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可以双方再打一个欠条,约定一个还款日期,这样有助于延长诉讼时效。
最后提醒大家一下,无论是多好的亲戚朋友借钱,一定要记得写借条,写借条,写借条!!而且一定要看清楚。如果觉得不能偿还的,干脆不借。
顶着万人骂的风险,就让我这个老赖借这个平台对债主们说声对不起,,我知道好几个债主都玩头条,希望你们可以看到这个迟到的解释。如果你是我的债主,看到以下内容就知道我是谁。
本来,我是不会逃跑的。我并不想有家不能回!黄老板,余老板,想当年我事业好的时候,你们没少跑我家,想方设法套近乎就为了把你们代理的饲料卖给我的鸡场。开始几年,我们合作很好,你们一口一个兄弟,虽然我比你们小二十多岁!2006年,我的鸡场发禽流感,被强制扑杀肉鸡4万多只,我破产,那时欠你们八十万。你们当时比我还急,担心我这个23的小伙想不开。不过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并且在接下来的5年里还了你们60万和每月百分之二的利息。2011年,你们逼迫太过,在猪价将涨的时候黄老板拉走我五十头母猪,我错过了一个翻身的机会,几年的努力白废了!这些猪是我借高利贷买的。到2012年,我还欠你们3万多,这时我已经穷途末路了,高利贷、银行贷款,小饲料商货款等等三十多万,光利息我也无法支付了。12月,我老婆生了小孩,我们刚出院回家,余老板你又来了,我一再求你宽限,你却威胁我老婆要她还,要***家闹,她只是个没有工作的农家女人,被吓得瑟瑟发抖,看到这样子,我心泣血,失去理智才要跟你拼命,还好其他债主把你拉走了。你和几个债主放话,要我10天以内还清,可我无法做到。第二天,我老婆就带着孩子走了,一年后我在外地签署了老婆寄过来的离婚协议。
我老婆走了,我妻离子散,欲哭无泪。我卖了所有的猪,得五万多,还了两万多散帐,一万给了老婆奶粉钱。我带着5岁的大女儿和不到两万钱来到了千里之外,对不起,债主们!我只有活着才能还你们钱。
在外的前三年很辛苦,5千一年包了一个果园,靠捡市场菜皮和鱼下水养猪重新创业。经过三年的努力,于2016年开始还债,最多2018年就可还清。还到一个,我自会拜托人送到你手里。请原谅我暂时不能联系你们,我怕你们中有人会杀鸡取卵,毁了我也坑了其他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