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参考)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精英知识产权李先生136-9977-2185商标、专利、版权、资助及项目辅导等)
1. 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2. 实用新型7件以上;
3. 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五)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发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1)人员人工;(2)直接投入;(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用;(5)装备调试费;(6)无形资产摊销;(7)其他费用(其它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开发费只能计8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龙华新区80W(100%配套),宝安区48W(20%配套),光明新区55W(区每年补贴3W)其他区域均4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龙华新区20万,宝安、罗湖、坪山各10万。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二)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五)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企业申请
(二)、专家评审
(三)、审查认定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1. 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 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 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 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 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7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7个外观设计专利或者2个发明专利或者7个实用新型专利。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5.深圳市掌握的标准是:一项成果转化到几种产品中,转化成果数量按转化的产品数量计;一种产品中应用了几种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果数量则按应用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数量计。
6.深圳市在专家评审过程中,一般首先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种类,是否符合标准;如果高新产品(服务)不够12项,再看研发项目;如果加上研发项目仍不够12项,则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数量。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三)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 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 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 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 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四)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上述数值大于0.35为10分;
2.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上述数值大于0.35为10分;
企业在计算会计年度内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的按0计;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2年计算;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的,都按0计。 (精英知识产权李先生136-9977-2185商标、专利、版权、资助及项目辅导等)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参考)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精英知识产权李先生136-9977-2185商标、专利、版权、资助及项目辅导等)
1. 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2. 实用新型7件以上;
3. 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五)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发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1)人员人工;(2)直接投入;(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用;(5)装备调试费;(6)无形资产摊销;(7)其他费用(其它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开发费只能计8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龙华新区80W(100%配套),宝安区48W(20%配套),光明新区55W(区每年补贴3W)其他区域均4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龙华新区20万,宝安、罗湖、坪山各10万。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二)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五)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企业申请
(二)、专家评审
(三)、审查认定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1. 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 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 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 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 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7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7个外观设计专利或者2个发明专利或者7个实用新型专利。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5.深圳市掌握的标准是:一项成果转化到几种产品中,转化成果数量按转化的产品数量计;一种产品中应用了几种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果数量则按应用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数量计。
6.深圳市在专家评审过程中,一般首先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种类,是否符合标准;如果高新产品(服务)不够12项,再看研发项目;如果加上研发项目仍不够12项,则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数量。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三)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 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 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 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 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四)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上述数值大于0.35为10分;
2.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上述数值大于0.35为10分;
企业在计算会计年度内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的按0计;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2年计算;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的,都按0计。 (精英知识产权李先生136-9977-2185商标、专利、版权、资助及项目辅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