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言自语几句话。
关于一个永恒的问题:当我们写作的时候,究竟是在做什么?
克罗齐(Benedetto Croce)在《历史学的理论和历史》中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因为对克罗齐来说,时间本身不是独立的存在,也不是事物存在的外在条件,而是自身精神活动的一部分。
你的精神活动永远是当前的,对历史的解读永远是当下的,所以,我们决不能把时间和过去看成是精神以外的事物。
同样,一切故事的主题都关乎于“我是谁”。
虽然文字在写就之后,就不再属于作者而属于读者——但文本并没有脱离主体而存在,那个游荡在黑白笔墨之上的幽灵从未离开过,只不过是从一个人的灵魂变成了另一个人的,这个故事中作者的情感也就变成了读者的情感。
写作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剧情构思。当你确确实实地去正视整个图景的时候,事实上是在对着镜子照自己的灵魂。
我们没有办法解读文本,我们只能解读自我。
情感是一种主观意向。
世界上有客观的事实,没有客观的情感。
我们所书写的,只能是事实。读者感受的情感,是事实之上的表征。
我们所期望的最佳结果,也只能是读者期望通过所阅读到的事实,无意识中用主观的常识(experience)和期望(expectation)来分析人物和故事的走向。那样的话,情感的破坏力就在此刻彰显——
那种摧毁常识和期望的“剥离感”和“拉扯感”。
每个写作者都注定要面对这种剥离感和拉扯感。正如每个人的内心都住着一个桀骜不驯的小怪兽,当你愤怒或脆弱时,它便会冲出来,它想摧枯拉朽地破坏掉你的经验和逻辑,它想把坛坛罐罐的东西都砸个稀巴烂,它想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它想冰天雪地满地打滚,它想直冲云霄踏破天门,它想劈材喂马周游世界。
它可以是自我,是本我,是超我。它可以是上帝,是天使,是恶魔。
你看着它,想要安慰它,鼓励它,因为你知道它是你的一部分。可是你却不能去陪它一起放肆桀骜,抑或自暴自弃,因为你也知道你是作者,从来就不是故事的主角。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叫“放弃一个很爱的人是什么感觉?”
名为“刃天青”的答主给出了最为精妙的回答:像是杀死一部分自己。
“我们爱的人,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是谁。
放弃了一个很爱的人之后的自己,就不再是以前的自己了。
最残忍的部分在于:那一部分你自己,那一部分全心全意爱着对方的你自己,不想要死。它很脆弱,在大部分的你绝对意志控制下,它是那么容易被扑杀在地。但是它一次一次醒过来,挣扎着,毫无尊严的,想要去爱那个人。它别的什么都不想要。它只想去爱那个人。而这是你绝对不能再忍受的。你必须一次又一次地杀死它。
甚至很久很久以后,你以为它死了,偶然间看见过去的照片,过去的人,回忆起过去的点滴,你又突然听见它的心跳。”
我们如何理解杜拉斯说“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呢?所有的创作者,不管他愿不愿意,都会面对自我,面对自我心中的顽念,不堪的梦。只有接受这个事实,不去屈从或逃避它,那些隐秘,痛苦却又不可告人的欲望才会真正浮现出来,如果你试图去冷静地分析或审视其在文本中的意义和价值,这种欲望却又变得模糊了。
文字若可谓之酒,情感就谓之烈度。
写故事的人不醉得昏天暗地,看故事的人又怎能甘之如饴。
朋友,你一定读了很多故事了,梦见过许多的梦了,绘过许多的画了,也见证过许多的笑与泪了,你一定跨越了很长的时间,写了很长的篇幅,长到足以在将来某一时刻翻阅着这些故事,连曾经的自己都已经变成了陌生人。你有时候甚至觉得你凉透了,但只要你执笔的时候,当你想要给自己的孩子或后辈讲一个故事的时候,最温暖最炙热的事实是,在那里,少年还是少年,少女还是少女,懵懂还是懵懂,胆怯还是胆怯。
小怪兽们只会变老,不会长大。
你创作,是因为你内心最深处是相信着的——你相信人类的精神真实存在于每个人的历史之中,从来没有超越过你的生命之外。你相信在宇宙的某一个时空,迅哥儿和闰土在菜园里捕鸟吃瓜,巴金老爷子抱回了小狗包弟;你相信柯南总有一天会和小兰白头终老,鲁路修已经和C.C架着马车不问世事;你相信到了春天,十个海子全部复活,所有的鸳鸯与蝴蝶、新月与湖畔、山药蛋与荷花淀全部复活。
谁知道呢?
或许在某个时空里,我也可以看见镇守府的生活,看见格里芬的生活,去再度活过这几年来我所创作的二次元同人故事。这些话,对于我,对于你,对于游戏策划,写手,画师……还有哪些认真出cosplay的那些孩子们,具有同等的意义。因为艺术,必然具备超越性。
衷心祝愿每一个人都能在故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神明。
衷心祝愿每一个文化艺术工作者都能赋予自己的创作以更多生命。
关于一个永恒的问题:当我们写作的时候,究竟是在做什么?
克罗齐(Benedetto Croce)在《历史学的理论和历史》中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因为对克罗齐来说,时间本身不是独立的存在,也不是事物存在的外在条件,而是自身精神活动的一部分。
你的精神活动永远是当前的,对历史的解读永远是当下的,所以,我们决不能把时间和过去看成是精神以外的事物。
同样,一切故事的主题都关乎于“我是谁”。
虽然文字在写就之后,就不再属于作者而属于读者——但文本并没有脱离主体而存在,那个游荡在黑白笔墨之上的幽灵从未离开过,只不过是从一个人的灵魂变成了另一个人的,这个故事中作者的情感也就变成了读者的情感。
写作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剧情构思。当你确确实实地去正视整个图景的时候,事实上是在对着镜子照自己的灵魂。
我们没有办法解读文本,我们只能解读自我。
情感是一种主观意向。
世界上有客观的事实,没有客观的情感。
我们所书写的,只能是事实。读者感受的情感,是事实之上的表征。
我们所期望的最佳结果,也只能是读者期望通过所阅读到的事实,无意识中用主观的常识(experience)和期望(expectation)来分析人物和故事的走向。那样的话,情感的破坏力就在此刻彰显——
那种摧毁常识和期望的“剥离感”和“拉扯感”。
每个写作者都注定要面对这种剥离感和拉扯感。正如每个人的内心都住着一个桀骜不驯的小怪兽,当你愤怒或脆弱时,它便会冲出来,它想摧枯拉朽地破坏掉你的经验和逻辑,它想把坛坛罐罐的东西都砸个稀巴烂,它想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它想冰天雪地满地打滚,它想直冲云霄踏破天门,它想劈材喂马周游世界。
它可以是自我,是本我,是超我。它可以是上帝,是天使,是恶魔。
你看着它,想要安慰它,鼓励它,因为你知道它是你的一部分。可是你却不能去陪它一起放肆桀骜,抑或自暴自弃,因为你也知道你是作者,从来就不是故事的主角。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叫“放弃一个很爱的人是什么感觉?”
名为“刃天青”的答主给出了最为精妙的回答:像是杀死一部分自己。
“我们爱的人,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是谁。
放弃了一个很爱的人之后的自己,就不再是以前的自己了。
最残忍的部分在于:那一部分你自己,那一部分全心全意爱着对方的你自己,不想要死。它很脆弱,在大部分的你绝对意志控制下,它是那么容易被扑杀在地。但是它一次一次醒过来,挣扎着,毫无尊严的,想要去爱那个人。它别的什么都不想要。它只想去爱那个人。而这是你绝对不能再忍受的。你必须一次又一次地杀死它。
甚至很久很久以后,你以为它死了,偶然间看见过去的照片,过去的人,回忆起过去的点滴,你又突然听见它的心跳。”
我们如何理解杜拉斯说“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呢?所有的创作者,不管他愿不愿意,都会面对自我,面对自我心中的顽念,不堪的梦。只有接受这个事实,不去屈从或逃避它,那些隐秘,痛苦却又不可告人的欲望才会真正浮现出来,如果你试图去冷静地分析或审视其在文本中的意义和价值,这种欲望却又变得模糊了。
文字若可谓之酒,情感就谓之烈度。
写故事的人不醉得昏天暗地,看故事的人又怎能甘之如饴。
朋友,你一定读了很多故事了,梦见过许多的梦了,绘过许多的画了,也见证过许多的笑与泪了,你一定跨越了很长的时间,写了很长的篇幅,长到足以在将来某一时刻翻阅着这些故事,连曾经的自己都已经变成了陌生人。你有时候甚至觉得你凉透了,但只要你执笔的时候,当你想要给自己的孩子或后辈讲一个故事的时候,最温暖最炙热的事实是,在那里,少年还是少年,少女还是少女,懵懂还是懵懂,胆怯还是胆怯。
小怪兽们只会变老,不会长大。
你创作,是因为你内心最深处是相信着的——你相信人类的精神真实存在于每个人的历史之中,从来没有超越过你的生命之外。你相信在宇宙的某一个时空,迅哥儿和闰土在菜园里捕鸟吃瓜,巴金老爷子抱回了小狗包弟;你相信柯南总有一天会和小兰白头终老,鲁路修已经和C.C架着马车不问世事;你相信到了春天,十个海子全部复活,所有的鸳鸯与蝴蝶、新月与湖畔、山药蛋与荷花淀全部复活。
谁知道呢?
或许在某个时空里,我也可以看见镇守府的生活,看见格里芬的生活,去再度活过这几年来我所创作的二次元同人故事。这些话,对于我,对于你,对于游戏策划,写手,画师……还有哪些认真出cosplay的那些孩子们,具有同等的意义。因为艺术,必然具备超越性。
衷心祝愿每一个人都能在故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神明。
衷心祝愿每一个文化艺术工作者都能赋予自己的创作以更多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