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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人破产后,难道就不用还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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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个人破产制度屡屡被提上议程,但一直未制定出台,一方面是考虑到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欠债还钱”的观念,不敢乱借钱,另一方面是物权法对财产的界定并不清楚,存在很多物权问题,各地也没有统一的信用限额,
  所以该法案就迟迟没有和大家见面,但时至今日,房贷等个人负债不断增高,“老赖”们也越来越多,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已经迫在眉睫。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时,建议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畅通“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路径。
  那么,申请个人破产就是不用还钱了吗?会成为老赖的保护伞吗?
  其实,个人破产的确会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部分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但恰恰相反,这并不会成为保护伞,而是杜绝债权人因为投资失败家庭破裂,借款人不堪重债放弃生命之类的悲剧发生。
  因为,所谓“老赖”,就是明明还得起钱却不还才叫“老赖”。若是“老赖”的话,是不敢申请个人破产的,因为债务人不旦资产将被清算拍卖,生活各处受限,而且只要发现有欺诈、获取信贷、赌博、携财产潜逃、充任董事等行为,将会被判处监禁或者罚款。这反过来是提高了当“老赖”的成本的。
  不管怎么说,个人破产作为发达国家的比较成熟的一个制度,还是很值得借鉴的。


1楼2018-11-12 00: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