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2018年6月30日平邑县张某及其妻刘某共同前往平邑县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做了全套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腹部彩超,肿瘤筛查。结果一切正常。两个多月后张某感觉腹部胀痛,后在平邑县人民医院确诊癌症晚期,两个月后离世。
2018年12月21日家属到当地相关部门投诉。做完笔录后,其家人陪同工作人员前往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封存档案,却发现6个彩超室检查者都是扈某某签字。
后经调查——为张某做彩超的是卓某某,非签字人扈某某。
几经波折,其间各种搪塞,各种狡辩,各种前言不搭后语,相关部门在2019年2月1日予以回复,称平邑美年大健康违法行为有两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执业。处罚为:警告,处3000元罚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8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2019年2月18日监管部门称卓某某非法行医案件调查已终结,违法事实已定,尚未处罚。
交涉多次,期间多次提及6个彩超室都是扈某某签字,并多次展示受害者张某和其妻子两份报告,当面细究过两份报告几乎所有相同项目都是相同的医生签字(两人自抽血后分开,男女分诊)。相关监管人员充耳不闻。
问监管部门:平邑美年是否就只有这一个非卫在非法行医?
工作人员答:“我们只针对你们投诉的这一个”,“再举报的去信访办走程序”。
问:监管部门是否要定期到医疗机构检查?
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复。
问:认为卓某某非法行医对该患者造成伤害了没有?
工作人员称:这个我们鉴定不了,需要公安机关送法院鉴定。这个需要家属要求。
问:是否有义务在办案中如发现涉嫌触及《刑法》的要移交公安机关?
工作人员称:非法行医要被查到三次才移交公安机关。
问:从网上查到的是你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嫌触犯《刑法》的是要移交公安机关。
工作人员称:“并不是你查到那样,我们只负责行政处罚”,并让家属自己去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局回复称卫生监督部门已经在调查处理了,就要等他们移交,目前他们不好强行介入。
为了利益最大化,有医师资格的来签字,没医师资格的做检查。利益熏心,不法分子拿民众的生命健康做为牟利的牺牲品。是谁给了你们光明正大藐视法律的底气?
做为直接监管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职责,让违法机构违法执业长达一年之久,并仍在继续。在出现严重漏诊投诉的情况下,仍然调查不彻底,执法不严格,一再搪塞。投诉一个就查一个,非法行医成了民不告官不究的事情,并且告一次只究一个。此等执法,把律法的威严至于何地?
手持执法权,对违法机构处罚起来,雷声大雨点小,不痛不痒,毫无震慑力;对投诉的民众却百般狡辩,面对录音仍百般抵赖。你们维护的到底是谁的利?又是谁的益?
医疗乃民生之本,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已申请市级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续会有跟进报道。
2018年6月30日平邑县张某及其妻刘某共同前往平邑县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做了全套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腹部彩超,肿瘤筛查。结果一切正常。两个多月后张某感觉腹部胀痛,后在平邑县人民医院确诊癌症晚期,两个月后离世。
2018年12月21日家属到当地相关部门投诉。做完笔录后,其家人陪同工作人员前往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封存档案,却发现6个彩超室检查者都是扈某某签字。
后经调查——为张某做彩超的是卓某某,非签字人扈某某。
几经波折,其间各种搪塞,各种狡辩,各种前言不搭后语,相关部门在2019年2月1日予以回复,称平邑美年大健康违法行为有两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执业。处罚为:警告,处3000元罚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8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2019年2月18日监管部门称卓某某非法行医案件调查已终结,违法事实已定,尚未处罚。
交涉多次,期间多次提及6个彩超室都是扈某某签字,并多次展示受害者张某和其妻子两份报告,当面细究过两份报告几乎所有相同项目都是相同的医生签字(两人自抽血后分开,男女分诊)。相关监管人员充耳不闻。
问监管部门:平邑美年是否就只有这一个非卫在非法行医?
工作人员答:“我们只针对你们投诉的这一个”,“再举报的去信访办走程序”。
问:监管部门是否要定期到医疗机构检查?
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复。
问:认为卓某某非法行医对该患者造成伤害了没有?
工作人员称:这个我们鉴定不了,需要公安机关送法院鉴定。这个需要家属要求。
问:是否有义务在办案中如发现涉嫌触及《刑法》的要移交公安机关?
工作人员称:非法行医要被查到三次才移交公安机关。
问:从网上查到的是你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嫌触犯《刑法》的是要移交公安机关。
工作人员称:“并不是你查到那样,我们只负责行政处罚”,并让家属自己去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局回复称卫生监督部门已经在调查处理了,就要等他们移交,目前他们不好强行介入。
为了利益最大化,有医师资格的来签字,没医师资格的做检查。利益熏心,不法分子拿民众的生命健康做为牟利的牺牲品。是谁给了你们光明正大藐视法律的底气?
做为直接监管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职责,让违法机构违法执业长达一年之久,并仍在继续。在出现严重漏诊投诉的情况下,仍然调查不彻底,执法不严格,一再搪塞。投诉一个就查一个,非法行医成了民不告官不究的事情,并且告一次只究一个。此等执法,把律法的威严至于何地?
手持执法权,对违法机构处罚起来,雷声大雨点小,不痛不痒,毫无震慑力;对投诉的民众却百般狡辩,面对录音仍百般抵赖。你们维护的到底是谁的利?又是谁的益?
医疗乃民生之本,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已申请市级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续会有跟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