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吧所有用户、楼主、以及警官、爱犬人士们,你们好。本人女,身份证号141002199704220067,年龄23,姓名吴霞。目前与一名身份证地址为黑龙江的身高约为一米八的刘姓男子(身份证上所写姓名为刘文武)居住于福建泉州华青居a栋6层。此男子在海南某夜晚在我与家人吵架后独自跑出住所一路跟踪我至一厂房门口,在我将身份证丢弃于海南路边后此男子看到拾到后直至现在未归还于本人。刘先生将我带至福建泉州鲤城区后已有近一个多月,期间多次未经本人同意对我性侵、强奸、殴打、性虐待、非法监禁、囚禁长达一个多月,本人两次逃跑以及多次试图报警都未能成功,因为自从刘先生将哇带至泉州后只要我出门他都会紧跟其后、多次跟踪我,第一次逃跑竟被他联合着泉州当地警方抓回了他的住所(此男子声称他在泉州生活十年之久,他熟悉当地派出所内的警官以及警察,有次刘先生为了控制我而将我整个人扔到床上拳打脚踢时曾怒吼着说过他就是要故意找我麻烦,要杀死我弄死我之类的言语。)。第二次逃跑是有天早上十点左右我赤裸地边下楼边向附近居民喊着抓捕强奸犯刘先生(因在此期间刘先生曾多次趁我夜晚休息时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逃跑出他租的公寓后被其握住双手抓回了屋子,有一位老妇人曾看到刘先生拿着每天反锁卧室的钥匙串用他的双手狠狠扭住押住我的双手的这一幕,那时我曾对那位妇人求救道让其报警可其只是走开了。在这一个多月期间刘先生多次暴力殴打踢踹我,导致我身上以及胸部多处淤青。在此期间我曾多次警告刘先生在我在泉州找工作期间不得再纠缠我,可每次其都会暴力威胁我,并在殴打完我后对我说他去工作上班后都会将我反锁于卧室内,致使我无法与外界,亲人甚至邻居取得联系,寻求帮助。昨晚刘先生将我带至外用晚餐,用完晚餐后我看到服饰店对其称我需要购买衣物,挣扎着想从其摩托车上下车时,他怒吼着质问我要做什么,要去哪里。我大声呼喊着令其停车后奋力跑至服饰店,在我于服饰店购买连衣裙与鞋时,谁料刘先生竟一路跟踪着我至衣服店内在我购物时久久徘徊于门外。在我走出服饰店后竟一把将我强行拉上了摩托车带回了公寓内。今早我与其发生争执,我称我要出门,要出公寓买些菜品以及食物,谁料他又将我拖至卧室反锁于屋内直至近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