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办理质量检测备案,需要在国家认可的化妆品第三方检验机构--中科院中科检测,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测,出具CMA资质认证的化妆品质检报告,该中心是中科院旗下专业可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CNAS双资质认证,准确把握化妆品检测标准技术要求,专业可靠,值得信赖。
化妆品检测项目有:化妆品微生物指标检测(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等),化妆品理化指标检测(砷、铅、汞、甲醇、甲醛、pH、水分含量、纤维素酶、糖化酶等),皮肤刺激试验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通用要求、禁限用组分要求、准用组分要求以及检验评价方法等,适用于国内生产和经营的化妆品(仅供境外销售的产品除外)。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修订版。在《化妆品卫生规范》的基础上,本版规范主要修订了以下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名词术语的释义。对涉及的名词和术语提供了释义,明确相关概念及其内涵。
(二)细化了化妆品安全技术通用要求。根据化妆品中有关重金属及安全性风险物质的风险评估结果,将铅的限量要求由40mg/kg调整为10mg/kg,砷的限量要求由10mg/kg调整为2mg/kg,增加镉的限量要求为5 mg/kg,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收录了2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分别为二噁烷不超过30mg/kg,石棉为不得检出。
(三)对化妆品禁限用组分和准用组分表等进行修订。本版规范与《化妆品卫生规范》比较,禁用组分共1388项,其中新增133项,修订137项。限用组分共47项,其中新增1项,修订31项,删除27项。准用防腐剂共51项,其中修订14项,删除5项;准用防晒剂共27项,其中修订6项,删除1项;准用着色剂共157项,其中新增1项,修订69项;准用染发剂共75项,其中修订63项,删除21项。
(四)对化妆品检验及评价方法中理化检验方法进行修订。在《化妆品卫生规范》原有检验方法基础上,增加收录新近颁布的60个针对化妆品中有关禁限用物质的检验方法,并删除了《化妆品卫生规范》中不属于本版规范管理范畴的内容,如锶、总氟2个检验方法;更正《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少数错误内容。对微生物检验方法和毒理学试验方法进行文字规范,调整格式。对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方法进行修订,拆分为人体安全性检验和人体功效评价检验方法。人体功效SPF评价检验方法中增加高SPF标准品(P2和P3)的制备方法。
化妆品检测项目有:化妆品微生物指标检测(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等),化妆品理化指标检测(砷、铅、汞、甲醇、甲醛、pH、水分含量、纤维素酶、糖化酶等),皮肤刺激试验等。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通用要求、禁限用组分要求、准用组分要求以及检验评价方法等,适用于国内生产和经营的化妆品(仅供境外销售的产品除外)。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修订版。在《化妆品卫生规范》的基础上,本版规范主要修订了以下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名词术语的释义。对涉及的名词和术语提供了释义,明确相关概念及其内涵。
(二)细化了化妆品安全技术通用要求。根据化妆品中有关重金属及安全性风险物质的风险评估结果,将铅的限量要求由40mg/kg调整为10mg/kg,砷的限量要求由10mg/kg调整为2mg/kg,增加镉的限量要求为5 mg/kg,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收录了2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分别为二噁烷不超过30mg/kg,石棉为不得检出。
(三)对化妆品禁限用组分和准用组分表等进行修订。本版规范与《化妆品卫生规范》比较,禁用组分共1388项,其中新增133项,修订137项。限用组分共47项,其中新增1项,修订31项,删除27项。准用防腐剂共51项,其中修订14项,删除5项;准用防晒剂共27项,其中修订6项,删除1项;准用着色剂共157项,其中新增1项,修订69项;准用染发剂共75项,其中修订63项,删除21项。
(四)对化妆品检验及评价方法中理化检验方法进行修订。在《化妆品卫生规范》原有检验方法基础上,增加收录新近颁布的60个针对化妆品中有关禁限用物质的检验方法,并删除了《化妆品卫生规范》中不属于本版规范管理范畴的内容,如锶、总氟2个检验方法;更正《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少数错误内容。对微生物检验方法和毒理学试验方法进行文字规范,调整格式。对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方法进行修订,拆分为人体安全性检验和人体功效评价检验方法。人体功效SPF评价检验方法中增加高SPF标准品(P2和P3)的制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