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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暑假作业] 邵嘉莹的第三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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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虚拟游戏NPC不存在/存在道德问题
复旦大学 vs 中国政法大学
看视频之前的看法
当我看到这个辩题的时候,其实脑子里没有什么清处的想法,然后因为很少玩这种游戏,我不太清楚虐待NPC是怎样定义的,然后我查了一下虐待的定义,即虐待是指用残暴狠毒的手段对待某些人或某些事物。虐待是一个人以胁迫的方式控制另一个人的一种行为模式。如果虐待这样定义的话,个人认为是不存在道德问题的。NPC他没有感官没有生命,他并不想人或动物之类,只是一堆数据代码没有他真实存在的依据。
正方
现实中的虐待,往往伴随着残忍和恶意
游戏的目的是让你体验绝境中人性的挣扎和反思
游戏NPC不是人
我们通常会认为虐待的问题。原因在于它存在内在价值,导致它区别于工具,但HTC并没有那个价值。虐待他不存在的问题。
内在价值 = 感受痛苦的能力和人格权的象征
人格权不等于人格化
一个事情没有做到最高的标准≠ 道德上存在负向评价存在道德问题
不道德思想存在道德问题无法论证怀着这种思想而产生的并不危害他人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反方
道德本是一时一地的知识,受地域性时代性所限,然而,全球化打通了地域的区隔
道德绝不仅仅评价一个行为的效果,还必须包括从行为人主体的角度指引人德性的完善。也就是说,道德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规范,更是应该指引每一个人心智,正常之人培养善良诚信的行动。
现在虚拟游戏NPC不符合德性修养的要求,这行为遵循了抱怨,残忍的品性与良善的价值背道而驰,应当被道德给予负面评价。
增加人采取更加侵略性策略,变得更冷漠,缺乏同情心的可能性,影响培养德性修养的生理基础,更应该慎之又慎。
道德从不是方便与率性的尺度,而是在任何时刻,每一个人与社会中前进所必须背负的十字架。
杀戮虐待 ≠ 竞技
道德是普遍的,但普遍的未必是道德
印象票:我投给正方。我的印象票是根据双方的陈词一辩稿来给出的,因为就双方,一辩稿来看,正方可以很明显的很简洁的抓住自己方的论点,并且明确的给出了一些前提判断,而反方的一辩稿,虽然说辞藻华丽,有很多一些引经据典的东西,但是他的观点对于观众来说很难抓住他的观点。(个人看法:辩论是打给观众看得是让观众听懂接受)
环节票:个人比较支持正方。在质询环节中,中方的二辩他自己前后观点矛盾,且有一些观点给出的不恰当,就像说我有这样的想法,不等于我不道德,这个想法没有道德和不道德区分,并且在双方的咨询中,一直在提乱伦和虐待的关系,但个人并不觉得乱伦和虐待的关系所以反方一直提这个问题与这个辩题有什么关系。在正方质询反方的时候,正方的三辩提出道德上存在思想上存在不道德的行为,不等于这个行为的不道德,而且虐待和乱伦的关系,这边也没有问题,而正二一些没有说清的点也圆了回来。反三在结辩的时候他一直在提出刚才的那些问题就是像乱伦和虐待的关系等等,个人觉得并没有达到目的且与辩题关联少,并且个人觉得这些也没有许多作用。此外,他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即道德是普遍的,但普遍的未必是道德。反方在自由辩的时候提到了一个度的问题,但是在之前他反方一直承认只有没有做到最高的标准就是道德不好,这样的,相对来说的话就观点有自相矛盾的样子,而且反方一直在提竞技不能虐杀,但是他并没有明显的区分出来,没有明显的划分,当正方说一些游戏的时候,反方就直接把它划分为竞技,而其他的虐杀他却没有举出具体的例子来。
(就这场比赛来看双方辩手正方的话一辩二辩表现不佳,而三辩四辩是真的很强。反方的话一辩三辩较为出彩(但其实个人不喜欢反三的辩法),二辩四辩较为一般)
决胜票:正方


1楼2019-09-04 17: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