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区域:南华大学南校区及北校区家属区,各区域面积详见《南华大学棚户区改造建设区域面积统计》(附件1)。
2、实施步骤: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分步测算。
第一步:拆除南校区幼儿园、小学及相邻区域住宅楼6栋(10、11、12、13、19、20栋),在原址新建安置住宅楼,用于安置该区域住宅楼6栋及西校区5栋(1、2、3、4、5栋)住户。
第二步:拆除南校区其他区域住宅楼,安置南校区其他区域住宅楼住户以及西校区4栋住宅楼(6、7、8、9栋)住户;多余开放面积对教职工优惠销售。
第三步:北校区棚改区域住宅楼整体拆迁,安置该区域住宅楼住户;多余开放面积对教职工优惠销售。
3、测算指标:
1)容积率不超过3.1、建筑密度最大值22%、绿地率最小值35%、住宅高度不超过80m、楼层不超过26层、商业面积所占比不超过20%,具体标准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执行;
2)赔偿标准比例不低于1:1,装修赔偿以评估价为准,临时安置费、搬家费参照衡阳市标准执行;
3)参考坐落地基准地价。(享受棚改项目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
2、实施步骤: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分步测算。
第一步:拆除南校区幼儿园、小学及相邻区域住宅楼6栋(10、11、12、13、19、20栋),在原址新建安置住宅楼,用于安置该区域住宅楼6栋及西校区5栋(1、2、3、4、5栋)住户。
第二步:拆除南校区其他区域住宅楼,安置南校区其他区域住宅楼住户以及西校区4栋住宅楼(6、7、8、9栋)住户;多余开放面积对教职工优惠销售。
第三步:北校区棚改区域住宅楼整体拆迁,安置该区域住宅楼住户;多余开放面积对教职工优惠销售。
3、测算指标:
1)容积率不超过3.1、建筑密度最大值22%、绿地率最小值35%、住宅高度不超过80m、楼层不超过26层、商业面积所占比不超过20%,具体标准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执行;
2)赔偿标准比例不低于1:1,装修赔偿以评估价为准,临时安置费、搬家费参照衡阳市标准执行;
3)参考坐落地基准地价。(享受棚改项目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