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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方取证的一些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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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90年代的案子,警方很有可能真的没有取到什么嫌疑人有用的生物信息。一方面因为当时科学技术法医鉴定都落后很多;还有一方面侧是警方的素质和操守导致了很多信息遗漏或遭破坏,比如随手乱翻物证,不带手套,自己的鞋穿着就随便踩,处理物证不恰当等等。连科技最发达美国的警察素质操守也是诟病,比如辛普森案的采证。
所以我觉得当时的确是没有采集到什么


IP属地:加拿大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9-11-09 15:02回复
    另外我觉得碎尸这一行为不一定是他多么技艺高超,而是因为整个人的尸体目标太大,而他在切割的过程中发现就算分尸也会有血水渗出来,在出门弃尸的过程中从包里塑料袋都有可能渗出来,所以他想到了把尸块煮熟的方法。可以断定,这人生活做饭的尝试还是有的,应该比较有炖排骨牛肉鸡汤的经验,也倒这些吃剩的垃圾。
    警方其实可以查一查那个月用水突增的家户;或者那几天有没有哪户用煤气天然气突增,或者去查查附近买液化气的人;或者去供电局查查电量突然用大的户。


    IP属地:加拿大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9-11-0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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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气不是每天计量的,一般2个月收一次费,一个人也就70来斤肉,平均到一天就1斤多,无论煮也好,洗也好,水电气的费用都不会太大的变化。更何况,那时候不见得家家都有独立计费的,有很多公用的水表、电表,气还可能是液化气,所以很难查出来。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9-11-0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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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针对家中没人的情况,很多抄表人员有些月份会按经验先估算一个数,等到有人在家的月份再按实际抄见数,所以就算用水用电用气异常,也不一定能在费用中体现出来。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11-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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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那时候并不像现在那样都是电脑系统,而是全手工的,而且一个月一个月分开的。要把所有人家的单子翻出来,按月排成时间序列数据,再看哪家异常,工作量相当巨大。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11-0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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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警方也可能想到了这一点,但是考虑到可能“吃力不讨好”,所以没有什么干。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11-09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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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代没有破不了的案件!宁可办成冤假错案,也要破了。破不了,在当时,是很不正常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11-1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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