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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搬文】亦步亦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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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是离非 姐妹篇


1楼2009-09-20 02:43回复
    亦步亦趋 
    ——他曾经说过,要为我们的爱情写一个故事。 
    ——而我已经忘记,他给我说的故事停在了哪里。 
    【A】 
    难以忘记第一次见他的那个午后。 
    北京城一到夏天就开始燥热,我挤在人群中,白色的T恤已经被汗湿了一半。书店里依旧是黑压压的人群,冷气再强劲也控制不了的蒸蒸热气。 
    我抬头看了看,在我前面还有53个人,排了一上午的队,终于快要轮到我的顺序。 
    这里是当红作家,郑允浩的签售会。 
    我手里紧握的,是他的新书《蓝山》。 
    喜欢他的书,大概是因为母亲的原因。 
    那几年她卧病在家,无意间翻到一本小说,发现情节与她自己的经历出人意料的相似。她在半夜把我叫醒,要我去给她买这个作家所有的小说。 
    第二天我捧着十几本厚厚的书回家,她笑吟吟地从厨房走出来,问我手里捧的是什么。 
    我轻声告诉她,这是她昨天晚上要我帮她去买的书。 
    她的脸上有微微的诧异,却还是笑着拍了拍我的头说,“在中啊,妈妈没有让你去买书啊,你做梦了吧?” 
    我木讷地站在原地。 
    她转身笑呵呵地走向厨房,嘴里一边叨念着,“我们在中就是孝顺啊,连做梦都想着帮妈妈做事呢。” 
    又是这样的情节。 
    每一天每一天,她都会忘记自己昨天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大概三个月之前开始出现的症状,我一直以为她只是健忘,慌慌张张记不清东西放在了哪里而已。 
    我带她去医院检查,检查报告大概要一个星期之后才能出来。医生一脸凝重的对我说,“年轻人,做好心理准备。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Alzheimer。” 
    一周之后我拿到了检查报告,确诊那一栏里写着医生说过的那个英语单词。我定定地看着手中的检查单,不知道该怎样开口。 
    医生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叹了一口气,告诉我他无能为力。 
    快要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医生气喘吁吁的追上我,拉住我的衣袖。 
    “这个病,很有可能是遗传性的,虽然几率很小……但是你母亲这么年轻就发病……” 
    “你要不要……也检查一下……” 
    他的金丝框眼镜里反射出我淡然的面容。 
    我对他淡淡地微笑,摇了摇头,然后微微颔首。 
    “朴医生,谢谢你。” 
    “我先告辞了。” 
    回到家的时候,母亲什么都没有问我,依旧笑呵呵地在厨房里忙碌着。 
    她已经忘记一个星期前去医院检查的事情了。 
    晚饭的时候她把饭菜端上桌,皮蛋拌豆腐,青菜牛肉汤,日复一日不变的菜色。 
    我皱了皱眉头,一时不想动筷子。 
    她给我夹菜,殷勤地笑着说在中快吃呀,这是你最喜欢的菜。 
    我无奈地点点头,然后开始扒饭。 
    她伸手摸摸我的头发,欣慰的说,“我们在中才十六岁,就已经长这么高了呀。” 
    我把头埋得更低,一口一口往嘴里塞满饭。 
    泪水落进咸涩的汤里,却尝不出悲伤的味道。 
    那是一九九年的夏天。 
    金在中刚好满十九岁零三个月。 
    【B】 
    睡觉的时候,母亲指着书桌上一堆厚厚的书,问我那是什么。 
    我走过去抽出一本,对她说,这是我最近喜欢的作家写的小说。 
    她歪过头笑笑,让我念几个故事给她听。 
    十九岁的金在中面对命运,除了接受事实,根本就无法选择。 
    我最艰难的那段日子,是念着郑允浩的小说,在灯光下看着母亲安详熟睡的脸度过的。 
    那个人笔触冷淡,总喜欢写一些偏执的爱情,人物的个性往往沉闷又独特,连细节都带着莫名其妙的突兀。 
    


    2楼2009-09-20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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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纪人说,在中,你不要勉强自己。  
      我说,我只是想在我还能努力的时候,多努力一点。 
      我想让他为我骄傲,我不能辜负他对我付出的那些努力,不能忘记那些一步一步走过的日子。   
      即使没有了爱情,我还有那些回忆。 
      我的行程又恢复到原来那样拥挤的档期,演戏才是我能为他实现的唯一承诺。 
      那一天我在休息室抄台词,密密麻麻一页接着一页继续抄写,每一句都抄到自己能记住为止。 
      抄得太入神,所以没有察觉经纪人已经敲门拎着晚饭走进。 
      他看着我铺在桌上密密麻麻的纸张,一脸吃惊的表情。 
      我尴尬地干笑几声。 
      “糟糕……被你发现了啊……” 
      “你知道的……现在的台词太难背了……” 
      经纪人强制停掉我一切通告,安排我在家里修养。没事做的时候,我就把允浩留给我的剧本拿出来,一句一句仔细地抄写。 
      我给自己准备了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里面写满了金在中不能忘记的事情。 
      刷牙之后要把两个牙刷靠着放在一起。 
      最喜欢的花是紫罗兰。每天都要浇水。 
      最喜欢的剧本是郑允浩写的作品。 
      最喜欢的诗是《上邪》。 
      最喜欢的人,叫作郑允浩。 
      【I】 
      有的时候,有的事情,真的不是努力了,就能改变的。 
      比如,命运。 
      那一天我去便利店买晚饭,出门的时候不小心忘记带上黑皮笔记。 
      我记不得便利店的位置,站在十字路口着急得慌了神。 
      周围黑压压的人群对着我指指点点,我慌慌张张看不清他们的表情。 
      我用力推开人群开始向前奔跑,奋不顾身的奔跑,一直奔跑。 
      第一次这么心慌。第一次这么错乱。 
      我从哪里来,我要往哪里去,我认得谁,记住谁,忘了谁,爱过谁。 
      我是谁,他是谁,他们都是谁。 
      全部都记不清了。 
      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逐渐清晰的是经纪人的脸。 
      我才发现自己蹲坐在马路边,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抓着钥匙。 
      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满面。 
      经纪人说,他给我打电话一直占线,好不容易才接通,我却没有应答。他听见话筒里传来的周围的声音,才猜到是什么样的店铺和街道。 
      他说在中,我看了你的手机,你刚刚打电话给郑允浩了。 
      可是那是他原来的号码,他现在在美国。 
      在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告诉他…… 
      我像被揭穿了一样匆匆忙忙地站起来,拉着经纪人说我们赶紧回家。 
      是的,我忘记了。 
      原来郑允浩现在在美国,所以电话才打不通。 
      我都忘记我们已经分开了。 
      第二天我站在家门口,手上提着已经收拾好的行李。 
      那个人离开了,再停留在这里也没有意义了。 
      所以是时候,对这里的一切说再见了。 
      如果可以的话,让一切都回到一九九年。 
      那个最初相识的夏天,那本灰蓝色的封面,我说着对不起,他写着没关系。 
      最简单最纯粹的关系,我们都是只有一面之交的陌生人。他做他的当红作家,我做我的普通小百姓。 
      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你要记住,我是爱你的。 
      即使我会忘记,我还是爱你的。 
      不是爱过你,而是一直一直爱下去。 
      如果声音不记得,眼神亦会记得,如果面容不记得,感觉亦会记得。 
      如果身体不记得,灵魂亦会记得。 
      如果我不记得,我知道你也会记得。 
      我坐在车上看窗外的风景,开车的师傅笑着说今天天气真好啊。 
      我说,恩,昨天下了好大的雨,今天终于放晴了。 
      他古怪的看了我一眼,不再多说,伸手按下广播的收听键。 
      我笑,事实上我记不清昨天有没有下过雨,我只是觉得日光之前必定存在着云雨。 
      就好像,虽然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但是我觉得,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阳光舒服地照在我的脸上,我闭上眼睛,不再想任何事情。 
      这段旅途没有终点,开往我们未知的未来。 
      广播电台里传来悠扬的女声,反反复复地一直吟唱着。 
      “那天的云是否都已料到  
      所以脚步才轻巧  
      以免打扰到  
      我们的时光  
      因为注定那么少  
      风吹着白云飘  
      你到哪里去了  
      想你的时候  
      抬头微笑 
      你知道不知道  
      ……” 
      ——想你的时候,抬头微笑。 
      ——即使,你不知道。 
      -End-


      7楼2009-09-20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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