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及媒体朋友:
最近原油宝的事件闹的沸沸扬扬,作为同是投资者(白银T+D)的我们对广大投资者的切肤之痛感同身受,也为律师和媒体朋友的仗义执言心生敬佩。
此次投资者的浩劫,是“天灾”还是“人祸”不好定义,但暴露出了银行系统投资理财类产品的诸多问题。实例1、2020年3月份客户甲在中行贵金属代理白银t+d业务中购买的多单若干,3.16日银行通知风险值达到了预警强平(风险度 %),3.17/18日均给发了强平及追保通知短信,根据以往的惯例(甲作此业务余年)在强平提示后客户风险度超过%,资金没有继续进入的情况下,银行会立即强平止损,因此甲等待此交易出现,但是截止3月19日都未给甲强平(此时风险度高达%),甲根本没法操作,直至到19号甲的风险度高达11800%,银行还是未采取措施,导致甲的亏损放大。账户资金变成了负数穿仓。
3.20日开始甲先后向95566(中行客服)、(银监会提供的中行北京分行投诉电话)、12378(银保监)/12363(人民银行)均顺利接通并如实反映了情况,责成中行北京支行解释未给予解决。但是直到3.25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支行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约谈了客户。
银行给客户的解释:1、一副救世主的面孔推卸责任,市场决定了局面始终用交易量大、突发状况、没有经历过、客户应该自己关注自己的交易,“我们也没有经历过”“第一次遇见”(专业的银行业务人员,这样的解释颇有临时工的味道,史无前例和闻所未闻不仅不能诠释疑问,还有些惊慌失措的慷慨甩锅);关于强平的操作,被解释为“银行有权力但无义务:(试问风险度超平时的十倍时,在客户自己已经无法操作的局面下,身家性命全部依赖银行的情况下,还大谈免责,把客户的盈亏定义为有权力无义务?是不是有些铁石心肠的麻木不仁);“银行不是客户的保姆”,暂不说客户是上帝,但“服务至上”貌似墙上有之,为什么不能从墙上走到心里,设身处地的为客户想想?服务意识实在不敢恭维,不作为的味道颇深;
2、没有一丁点儿有错意识,根本没有因为我们使用他们的产品带来巨额的亏损,感到一点内疚和自责。始终用交易量大、突发状况、没有经历过、客户应该自己关注自己的交易、以及银行有权利没有义务等等,为理由进行推诿。为什么只通知客户自己往账户上增补保证金自主操作,银行面对风险不及时采取强平,让客户的资金减少损失。作为普通的投资者,不是学习、从事法律、金融的,只知道过往都是风险度超过120%银行就会采取的强平的惯例,并且坚信不疑奉为原则这有什么不对,银行为什么随意更改这约定俗成的交易规则?并且无限的放到到天文数字?
3、不平等,全程不给客户提供客户自己的交易资料。试想客户既然要为自己的亏损负责,对客户自己的交易资料有什么保密的必要,难道是有什么不可示人的秘密?不会连账都做不平了场景不由得浮现在脑海;不认真,多次看着手里的交易资料将客户的交易数据报错,让客户很难不联想到他们在日常交易中的随意,以及在出现突发状况下,采取的措施不客观性,方法不得当性。
如果当时我们的投诉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引起银行对自身风控的审视,也许就能避免日后原油宝的悲剧。
最近原油宝的事件闹的沸沸扬扬,作为同是投资者(白银T+D)的我们对广大投资者的切肤之痛感同身受,也为律师和媒体朋友的仗义执言心生敬佩。
此次投资者的浩劫,是“天灾”还是“人祸”不好定义,但暴露出了银行系统投资理财类产品的诸多问题。实例1、2020年3月份客户甲在中行贵金属代理白银t+d业务中购买的多单若干,3.16日银行通知风险值达到了预警强平(风险度 %),3.17/18日均给发了强平及追保通知短信,根据以往的惯例(甲作此业务余年)在强平提示后客户风险度超过%,资金没有继续进入的情况下,银行会立即强平止损,因此甲等待此交易出现,但是截止3月19日都未给甲强平(此时风险度高达%),甲根本没法操作,直至到19号甲的风险度高达11800%,银行还是未采取措施,导致甲的亏损放大。账户资金变成了负数穿仓。
3.20日开始甲先后向95566(中行客服)、(银监会提供的中行北京分行投诉电话)、12378(银保监)/12363(人民银行)均顺利接通并如实反映了情况,责成中行北京支行解释未给予解决。但是直到3.25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支行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约谈了客户。
银行给客户的解释:1、一副救世主的面孔推卸责任,市场决定了局面始终用交易量大、突发状况、没有经历过、客户应该自己关注自己的交易,“我们也没有经历过”“第一次遇见”(专业的银行业务人员,这样的解释颇有临时工的味道,史无前例和闻所未闻不仅不能诠释疑问,还有些惊慌失措的慷慨甩锅);关于强平的操作,被解释为“银行有权力但无义务:(试问风险度超平时的十倍时,在客户自己已经无法操作的局面下,身家性命全部依赖银行的情况下,还大谈免责,把客户的盈亏定义为有权力无义务?是不是有些铁石心肠的麻木不仁);“银行不是客户的保姆”,暂不说客户是上帝,但“服务至上”貌似墙上有之,为什么不能从墙上走到心里,设身处地的为客户想想?服务意识实在不敢恭维,不作为的味道颇深;
2、没有一丁点儿有错意识,根本没有因为我们使用他们的产品带来巨额的亏损,感到一点内疚和自责。始终用交易量大、突发状况、没有经历过、客户应该自己关注自己的交易、以及银行有权利没有义务等等,为理由进行推诿。为什么只通知客户自己往账户上增补保证金自主操作,银行面对风险不及时采取强平,让客户的资金减少损失。作为普通的投资者,不是学习、从事法律、金融的,只知道过往都是风险度超过120%银行就会采取的强平的惯例,并且坚信不疑奉为原则这有什么不对,银行为什么随意更改这约定俗成的交易规则?并且无限的放到到天文数字?
3、不平等,全程不给客户提供客户自己的交易资料。试想客户既然要为自己的亏损负责,对客户自己的交易资料有什么保密的必要,难道是有什么不可示人的秘密?不会连账都做不平了场景不由得浮现在脑海;不认真,多次看着手里的交易资料将客户的交易数据报错,让客户很难不联想到他们在日常交易中的随意,以及在出现突发状况下,采取的措施不客观性,方法不得当性。
如果当时我们的投诉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引起银行对自身风控的审视,也许就能避免日后原油宝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