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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南京的嘛帮一起发市长信箱或者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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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2 120号文件第二条清理标准中结尾(2007年8月31日前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予以废止,但因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的可以适当延长有效期)。然(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生效日期为2007年3月7日。属于原则上予以废止,但本人查询政府网站,并未找到延长通告。
2.根据(南京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宁政发〔2011〕290号第四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制定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然根据我得到司法局发给我的目前有效的规范性管理文件中并未发现(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该通告一直作为处罚依据,对合法上路的郊区牌照摩托车进市区进行处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7号2002年1月1日施行的(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第三条 法规、规章公布后,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
(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报国务院备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由主办的部门报国务院备案;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
(四)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由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五)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
南京市政府是否切实落实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的备案?
根据以上本人要求司法部门对几点进行正面答复
1.(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告)是否已经失效,如未失效请提供何时发布的何政府文件确认该通告延期?
2.为什么司法局发给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没有该通告?
3.为何司法局快递给我的文件中明确表示该通告为有效的?
4.该通告是否已于国务院备案?何时备案?


IP属地:江苏1楼2020-07-14 16:01回复
    支持你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02-2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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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这个打印出来带在身上,进禁区交警处罚就拿出来给他看,再想罚款就表示会上诉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02-2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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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呢


        IP属地:浙江5楼2022-05-26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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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6楼2022-06-05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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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间有钱有精力我绝对要去告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2-06-0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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