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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综合执法队伍怎么搞,我的一些浅薄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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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大家对综合执法队伍走向何方讨论的异常激烈,里面不乏几个神一级的人才在里面引领置喙。
人的心态有很多种,有的人是为了现实中不得志,在虚拟世界里刷刷存在感,有的是喜欢八卦透消息,但绝大多数人是因为关系到自己的前途,所以热衷和关心。
那么,这个事情到底会怎么样呢?其实大家说的天花乱坠也都没有用,都是领导机关已经确定好的东西,执行即可,也无力改变什么,争执不下显得毫无意义!。
我只是在以下说一下这个事情的规律:
1、此次文件上其实表达的非常清楚,改革的范围绝不是被列举的五个队伍,而是所有涉及省级以下的行政执法单位,重点在相对集中处罚权和跨领域执法的,五个队伍只是在领域内进行组建。如果这个都看不懂,说明公文阅读能力有限。
2、队伍的编制怎么办?大的方向肯定是公务员进行执法,但是不会一蹴而就,因为这次公务员法的修改没有取消参公就可以看的出来,行政执法权在体外循环的现状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3、呼声很高的“执法专项编”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但是能不能搞出来,现在不好说,编制部门也说不准。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已经搞了十多年了,现在效果怎么样,大家问问就知道。如果说这一次,确定搞,就不会是试点之后的再试点,而是全面实行,新的执法编制种类,牵涉到现有参与执法的行政编制、执法类参公编制和部分事业、企业编制执法人员,保守估计100万以上,涉及面很大。而且要明确的是,参公也可以套改执法公务员序列,而不代表改成行政编制,这个法律上是清晰的。
4、大家关心的指导意见怎么样?部门搞的指导意见,肯定是理想化的漫天要价,而经历过十几二十轮的修改之后,大概率已经面目全非,希望被关注的,很可能已经被淡化、甚至不提及。而且要注意到,这个仅仅是“指导意见”而已,不同于“实施方案”,这个意见是地方政府做工作的依据,具体落实多少,决定权在地方。
5、说个前车之鉴,城管体制改革37号文,已经是现在效力最高的文件,而且是体制改革的专项文件,不可谓国家不重视,但是几年下来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没看见,城管除了发了一套衣服,其他进度就在那里明摆着。
以上为个人分析,不争论,希望结果是皆大欢喜!


IP属地:江苏1楼2020-09-10 14:33回复
    说的对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9-1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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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大意见抛开了编制问题,其实也就没啥可期待的,而且楼主说的参公,只能寄望各省,目前又不太可能,停留在事改上,五大真要统一编制,身份,三年后能实现就不错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0-09-1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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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的很到位,透彻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9-1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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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能力超强;关系大部分人的前途;有理有据;分析透彻;焦点就是“统一规范”。


          IP属地:山东5楼2020-09-1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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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其实2年前写的东西,现在回头看看,还是这么回事。


            IP属地:江苏6楼2020-09-1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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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的相当到位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0-09-1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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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人老是说“参公”,国家层面从来没有提过执法人员参照管理的,这个参公只是地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啊!
                我前面也说明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归根到底还是事业性质,在编制属性上依旧属于行政体制的体外循环,也是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的。
                所以,大的文件上,一律都是执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编制的表述,要有信心!


                IP属地:江苏8楼2020-09-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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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还有下半场,可惜没有时间表。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09-1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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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楼主的观点个人觉得经不起推敲,第一条人随编走怎么会到了执法类又改变那本事就相抵触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0-09-1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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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权在地方,估计推行概率就基本完了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0-09-11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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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优化执法力量。各地应当根据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度调高执法人员配备比例。
                          (十)严格队伍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定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到2017年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严格执法人员素质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十一)注重人才培养。加强现有在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到2017年年底,完成处级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基数大、职数少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相对平衡、职业发展机会平等。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研究通过工伤保险、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鼓励高等学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
                          (十二)规范协管队伍。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IP属地:山东13楼2020-09-1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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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门单列出来,不就空出很多行政编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0-09-1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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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那么多都没用!上面出了文件,下面又不按照哪个执行!


                            IP属地:山西16楼2020-09-1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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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小弯 如何理解严禁不符合公务员要求人员划入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0-09-1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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