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3吧 关注:8,295,008贴子:458,937,706
  • 12回复贴,共1

818那个p后跟拍的【壮酱团】:怎么,p完我突然想要了不行?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青海1楼2021-05-05 18:56回复
    楼主第一人称代写。


    IP属地:青海2楼2021-05-05 18:57
    收起回复
      昨天我苍云号跟车著名【壮酱团】的白帝江关拍装备,是打手代上号老板在q群拍装备这样的模式。
      一共出了和我有关的装备有:苍云头,衣服,身法双破衣服,身法双破戒指。刚开始也算顺利,苍云衣服8z,头41z,戒指10z。


      IP属地:青海3楼2021-05-05 18:58
      收起回复
        等到拍身法双破衣服的时候,有个本来已经p了的人又重新出了价,拿到了装备。并且直到被我发现,团长和管理都没任何表示。



        IP属地:青海10楼2021-05-05 19:01
        回复
          本来苍云头拍到41z我就觉得有些离谱,再加上这个团允许P后跟拍的操作。我就问了团里到底是怎么个规则,得到了固定团团员和团长的回复如下:



          IP属地:青海13楼2021-05-05 19:04
          回复
            跟这个团的车也有好几次,从来没p过装备,按壮壮的思路来说,谁都可以P了之后抬价,拿钱搞别人心态?P了之后,我就拍,哎就是玩?


            IP属地:青海来自iPhone客户端25楼2021-05-05 19:11
            回复

              团里别的老板也觉得这样不合理,但大家都算是和气的针对争议交流。
              壮壮团一位id李云笈的团员多次阴阳怪气,拿别人没钱来嘲讽。
              在这里我也想问问【壮酱团】,既然你们瞧不起那些拍装备会p 的人,觉得自己有钱有优越感,那你们接单接老板赚钱的意义是??捐助社会?还是贡献自己??


              IP属地:青海28楼2021-05-05 19:13
              回复
                要是你们壮酱团能这样,那算我格局小了


                IP属地:青海29楼2021-05-05 19:14
                回复
                  当晚我实在是气得不行,在群里捣乱了。别人出1万,我出10005,然后p,等倒数再出价。但后来我也意识到不应该因为个人恩怨影响到不相关的人,把捣乱拍下东西还给那位兄弟并道歉了,这点也在这说清一下吧。


                  IP属地:青海37楼2021-05-05 19:26
                  回复
                    再补充几个细节,
                    1.金团的钱我照给了,不存在有争议就不给钱的情况。昨天的车1057,我每次结款还会多给一些茶水费。

                    2.我跟过几次【壮酱团】,他们应该也是知道我不喜欢p。而苍云头41z这个价格是众所周知高的离谱,我不想没有证据就认定什么,只能说他们很有安排人抬价的嫌疑。
                    是抬价也好p后跟拍也罢,都是他们耍小手段赚黑心钱的方式,吃相过于难看了。


                    IP属地:青海39楼2021-05-05 19:27
                    回复
                      请各位小伙伴避雷自定规矩P后跟拍疑似抬价的金团【壮酱团】
                      手打群号:1058721096


                      IP属地:青海42楼2021-05-05 19:29
                      回复
                        (32L吞了重发)
                        进团之前,【壮酱团】完全没有说明p后跟拍的规则,打完之后怎么说都是你对?
                        好家伙,最终解释权归你所有啊


                        IP属地:青海44楼2021-05-05 19:33
                        回复
                          多谢各位好兄弟好姐妹。


                          IP属地:青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61楼2021-05-05 21: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