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您好!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学生就近入学,既有利于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也能够减轻家长的负担。县教体局采取区域一体化办学、均衡编班等措施,保障孩子接受公平的教育。各学校均有优质的办学资源和特色化的办学优势。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21〕89号)精神,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及招生工作的和谐有序,帮助您科学合理地安排孩子就学,现提前将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相关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告知,希望各位家长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一、招生对象、原则及招生规模
1.小学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城区初中原则上只能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持2021年春六年级期末考试准考证),不得招收农村小学毕业生。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办法。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根据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到划定的施教学校入学,各中小学校按规定接收施教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新生入学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上每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若房产出租给其他学生作为入学条件,该房主不再享有划片入学的机会。
县教体局和招生学校将对当年入学的起始年级新生实际住房地址、占用学位情况登记备案,建立数据库,作为今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的比对依据,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读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4.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招生计划。严格执行限班数、限人数(原则上每班不准超过55人)、限经费的政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和拨付经费,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2021年秋期起始年级无大班额。同时,按照“非起始年级扩班降低班额”的原则,合理分流学生,确保现有大班额数量再有明显下降,严禁上升,城区平均班额超过55人的学校,原则上学生只允许转出,不允许转入,不得招收乡镇学生。确保2021年秋期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二、招生办法与程序
(一)城区招生
城区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县教体局总协调,主要负责协调县一小、友兰小学招生工作,文峰、泗洲、滨河、兴唐、城郊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1.学生家长携带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划定的学校提交材料、学校初审(8月 10日- 13日)
第一批审验城区常住户口学生(8月10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手续;3.连续3个月(2021年5-7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
第二批审验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8月11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2.连续六个月(2021年2-7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3.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4.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第三批审验在县城经商人员子女(8月12日上午)
县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管中心出具的一年以上的规范租房合同(具备长期居住条件),所租房产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3.工商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4.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5.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6.县外户口的随迁子女需片区派出所出具暂住证。
第四批审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8月12日下午)
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管中心出具的规范的租房合同(具备长期居住条件),所租房产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3.人社局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4.人社局出具的监护人劳动就业单位上交的养老保险证明;5.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6.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第五批审验无正规房产手续的城区住户子女(8月13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原始买卖协议;3.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水电缴费记
您好!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学生就近入学,既有利于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也能够减轻家长的负担。县教体局采取区域一体化办学、均衡编班等措施,保障孩子接受公平的教育。各学校均有优质的办学资源和特色化的办学优势。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21〕89号)精神,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及招生工作的和谐有序,帮助您科学合理地安排孩子就学,现提前将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相关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告知,希望各位家长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一、招生对象、原则及招生规模
1.小学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城区初中原则上只能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持2021年春六年级期末考试准考证),不得招收农村小学毕业生。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办法。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根据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到划定的施教学校入学,各中小学校按规定接收施教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新生入学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上每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若房产出租给其他学生作为入学条件,该房主不再享有划片入学的机会。
县教体局和招生学校将对当年入学的起始年级新生实际住房地址、占用学位情况登记备案,建立数据库,作为今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的比对依据,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读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4.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招生计划。严格执行限班数、限人数(原则上每班不准超过55人)、限经费的政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和拨付经费,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2021年秋期起始年级无大班额。同时,按照“非起始年级扩班降低班额”的原则,合理分流学生,确保现有大班额数量再有明显下降,严禁上升,城区平均班额超过55人的学校,原则上学生只允许转出,不允许转入,不得招收乡镇学生。确保2021年秋期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二、招生办法与程序
(一)城区招生
城区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县教体局总协调,主要负责协调县一小、友兰小学招生工作,文峰、泗洲、滨河、兴唐、城郊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1.学生家长携带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划定的学校提交材料、学校初审(8月 10日- 13日)
第一批审验城区常住户口学生(8月10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手续;3.连续3个月(2021年5-7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
第二批审验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8月11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2.连续六个月(2021年2-7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3.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4.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第三批审验在县城经商人员子女(8月12日上午)
县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管中心出具的一年以上的规范租房合同(具备长期居住条件),所租房产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3.工商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4.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5.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6.县外户口的随迁子女需片区派出所出具暂住证。
第四批审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8月12日下午)
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房管中心出具的规范的租房合同(具备长期居住条件),所租房产的房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3.人社局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4.人社局出具的监护人劳动就业单位上交的养老保险证明;5.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6.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第五批审验无正规房产手续的城区住户子女(8月13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1.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原始买卖协议;3.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水电缴费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