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保护法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能区别对待每一个用户。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电信条例第四十条;
运营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中国移动此行为存在虚假宣传,宣传却又不给用户办理!
(四)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