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违法插手民间经济纠纷
----举报平乡县公安局办黑案、私案迫害百姓
我叫董建华,是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农民,身份证号:130529196604303819 电话:13031901792
我要实名举报平乡县公安局利用职权办黑案办私案,违法插手民间经济纠纷,违背事实枉法办案。
2018年9月9日,中午,我在家正常休息时,突然来了十多名不明身份的人,什么话都没有说,就直接给我带上背铐,强行塞进车里将我带走,我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抓我,没有一个人回答,车开进了平乡县公安局,我才知道他们是平乡县公安局的,到了平乡县公安局他们把我押进审讯室,整个晚上八个人轮流对我进行询问,不让我睡觉。期间,没有一个人向我出示过工作证或执法证,也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涉嫌什么罪名被羁押,更没有执法仪器记录他们的违法行为。
不让我睡觉,变相体罚的目的至少有二:其一,就是一直重复的问我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问我在家门口骂人了没有,我回答 没有。第二个问题:在你葡萄园地里骂人了没有,我回答 没有。就问了我这两个问题,就说我是涉黑,就这样一直重复的问这两个问题,一直问到第二天的下午五点,逼我承认涉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抓我又放回,我回家后才知道 他们把我家给抄了。其二,把我非法羁押目的是怕我阻挠他们对我抄家,抄家时只留下了一份不完整的清单,因为很多东西都不记录在清单里,也需要将我控制,否则我不会让人将我的合法财产“抢走”,其中没有显示的物品有:奥迪Q5车一辆,还有我公司分家的重要账目。平乡县公安局没查出我任何违法居然把我的护照给注销了,中间我找过平县公安局的徐克警官几次,我问他,我犯了什么罪?徐克就说了一句话,无可奉告。个别警官的这种随意抓人无可奉告的公安作风真的让老百姓难以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年以后的2019年9月30日,把我的案子转到巨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又给我换了个罪名: (职务侵占罪),将我和我女儿董娜红逮捕羁押了37天后,在巨鹿县公安局和巨鹿县检察院核实我无犯罪事实情况下,检察院不予批捕,将我和我的女儿无罪释放了。
现巨鹿县公安局给我出具了经侦查董建华、董红娜无罪事实,撤销案件的决定书。我重获自由,但要依法行使我的权利,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平乡县公安局进行举报,请求查实平乡县公安局违法行为之后对我的损失进行评估、依法赔偿。
我认为平乡县公安局至少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我个人没有任何纠纷,我和刘财举成立的巨鹿县金炳诚农业发展有限公是公司股东分家,为什么平乡县公安局要依职权插手民间经济纠纷?明显公权私用系违法。
2、在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事实情况下,平乡县公安局私自注销我护照,至今未恢复,导致我不能出国工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个人声誉损失,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
3、非法扣押重要物品和账目至今未归还,也不开具扣押清单,给我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4、非法羁押我,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甚至我有理由怀疑扣押我的人员中根本都是没有执法证的“干警”,执法违法;对我不让睡觉变相体罚,造成我后来一直精神压抑,落下失眠后遗症。
5、本案背后有保护伞再给刘财举撑腰,望上级领导落实现阶段的好政策,揪出保护伞依法处理,为无辜百姓做主。保护伞是真的害人呀。
----举报平乡县公安局办黑案、私案迫害百姓
我叫董建华,是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观寨乡何寨村农民,身份证号:130529196604303819 电话:13031901792
我要实名举报平乡县公安局利用职权办黑案办私案,违法插手民间经济纠纷,违背事实枉法办案。
2018年9月9日,中午,我在家正常休息时,突然来了十多名不明身份的人,什么话都没有说,就直接给我带上背铐,强行塞进车里将我带走,我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抓我,没有一个人回答,车开进了平乡县公安局,我才知道他们是平乡县公安局的,到了平乡县公安局他们把我押进审讯室,整个晚上八个人轮流对我进行询问,不让我睡觉。期间,没有一个人向我出示过工作证或执法证,也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涉嫌什么罪名被羁押,更没有执法仪器记录他们的违法行为。
不让我睡觉,变相体罚的目的至少有二:其一,就是一直重复的问我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问我在家门口骂人了没有,我回答 没有。第二个问题:在你葡萄园地里骂人了没有,我回答 没有。就问了我这两个问题,就说我是涉黑,就这样一直重复的问这两个问题,一直问到第二天的下午五点,逼我承认涉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抓我又放回,我回家后才知道 他们把我家给抄了。其二,把我非法羁押目的是怕我阻挠他们对我抄家,抄家时只留下了一份不完整的清单,因为很多东西都不记录在清单里,也需要将我控制,否则我不会让人将我的合法财产“抢走”,其中没有显示的物品有:奥迪Q5车一辆,还有我公司分家的重要账目。平乡县公安局没查出我任何违法居然把我的护照给注销了,中间我找过平县公安局的徐克警官几次,我问他,我犯了什么罪?徐克就说了一句话,无可奉告。个别警官的这种随意抓人无可奉告的公安作风真的让老百姓难以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年以后的2019年9月30日,把我的案子转到巨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又给我换了个罪名: (职务侵占罪),将我和我女儿董娜红逮捕羁押了37天后,在巨鹿县公安局和巨鹿县检察院核实我无犯罪事实情况下,检察院不予批捕,将我和我的女儿无罪释放了。
现巨鹿县公安局给我出具了经侦查董建华、董红娜无罪事实,撤销案件的决定书。我重获自由,但要依法行使我的权利,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平乡县公安局进行举报,请求查实平乡县公安局违法行为之后对我的损失进行评估、依法赔偿。
我认为平乡县公安局至少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我个人没有任何纠纷,我和刘财举成立的巨鹿县金炳诚农业发展有限公是公司股东分家,为什么平乡县公安局要依职权插手民间经济纠纷?明显公权私用系违法。
2、在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事实情况下,平乡县公安局私自注销我护照,至今未恢复,导致我不能出国工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个人声誉损失,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
3、非法扣押重要物品和账目至今未归还,也不开具扣押清单,给我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4、非法羁押我,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甚至我有理由怀疑扣押我的人员中根本都是没有执法证的“干警”,执法违法;对我不让睡觉变相体罚,造成我后来一直精神压抑,落下失眠后遗症。
5、本案背后有保护伞再给刘财举撑腰,望上级领导落实现阶段的好政策,揪出保护伞依法处理,为无辜百姓做主。保护伞是真的害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