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尸检报告,我来一点说明。现在案件已经移交开封市检察院,准备在中院提起公诉。那么这件案件,就可以被认定为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除非是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都无异议的且法医认为无需尸检的可以不尸检。但是本案中一定会有尸检报告,主要还是因为被害人不是当场死亡,法医需要鉴定被害人得死亡具体原因,与打架是不是有直接关系。这个尸检,会通知被害人家属,但是不会采纳被害人家属的意见,换言之就是说她们同意不同意都会做。但是尸检报告如果被害人家属不签字,证明家属不认可尸检报告,那么被害人遗体就不得安葬,可以用于第二次尸检。直到被害人家属签字,经检察院批准放可下葬,所以,叶某不能入土为安,是叶家不签字,不认可,并不是👮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