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现在公务员身份尚未得到认可,也没有享受到公务员相应的待遇,是不是可以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能用公务员法来约束啊,也就是不存在最低服务期限这个说法。
还有即使有这个说法,那为啥当兵的年限不算服务期限?难道当兵不算是为国家服务么?一转改,也不能重新算服务期限吧?
还有之前签的协议,并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落实相关待遇,是不是属于被欺骗的合同,可以撤销,也就是不存在服务期限的说法,而是可以正常辞职,而不是只能被迫辞退呢?
还有即使有这个说法,那为啥当兵的年限不算服务期限?难道当兵不算是为国家服务么?一转改,也不能重新算服务期限吧?
还有之前签的协议,并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落实相关待遇,是不是属于被欺骗的合同,可以撤销,也就是不存在服务期限的说法,而是可以正常辞职,而不是只能被迫辞退呢?